关于申请省级文明单位复查的自查报告
| 索 引 号 : 008462285/2015-00048 |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15-10-28 |
| 发布时间: 2015-10-28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
广朝民〔2015〕47号
广元市朝天区民政局
关于申请省级文明单位复查的自查报告
省委文明办:
我局于2010年9月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4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全区民政工作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把握“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大力开展以社会救助体系、社会福利体系、防灾减灾体系、优抚双拥体系、社会事务管理体系、基层民主管理体系为主的“六大体系”建设,增强为民解困能力,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不断推进民政事业健康发展。根据省、市、区文明办的相关要求,经自查,符合省级文明单位标准,特申请复查验收。
附件:1.自查报告
2.复查申请表
广元市朝天区民政局
2015年8月17 日
广元市朝天区民政局办公室 2015年8月17日印
附件1
广元市朝天区民政局
省级文明单位复查工作自查报告
近年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下,在区文明办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工作方针,围绕发展抓创建,抓好创建促发展,继续巩固成绩,深化创建,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同步发展。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在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上下功夫,在提高思想教育活动质量效果上下功夫,在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和促进中心工作上下功夫,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彰显民政工作特色,全力打造文明单位,树立行业新风,文明单位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现就我局近年来开展巩固创建工作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机制建设上下功夫
一是建立健全领导机构。新一届局领导班子组建以后,及时对创建文明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做了调整,由局长、党组书记何岸虎同志亲自担任组长,各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纪检组长杨习奎兼任办公室主任,局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确保了创建工作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按照文明单位标准要求,我们制定了创建规划和年度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领导小组会和办公室工作会,认真研究创建工作具体事宜,做好部署、宣传、动员、组织落实等工作,使创建活动出实招、见实效。三是建立健全创建机制。严格坚持以支部为核心,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中发挥带头作用,单位内部层层落实创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共同创建的格局,确保了各项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
二、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在提高队伍素质上下功夫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活动。领导班子不断加强自身学习,通过制定局党组中心组年度理论学习计划,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各项业务法律法规,增强理论素质,提高领导能力和领导水平。每年制定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和党员干部学习培训计划,细化培训内容,落实培训时间,提出了工作要求。从2012年开始,局党组还确定每周一上午为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时间,大力开展“一讲、二问、三评”的学习活动。狠抓法律法规学习,开展了不同层次的业务培训,鼓励支持干部职工通过自学,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质。2012年以来我局先后派出50余人(次)分别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种培训。通过系统学习,提高了干部职工运用政策法规的水平和处理问题的综合能力,使每个干部职工形成善于学习、勤于思考、用心做事的良好风气,队伍的综合素质有了大幅提高。二是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结合业务实际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诚实守信教育等,有针对性地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建设,弘扬正气,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持续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全面普及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有力加强了全员的思想道德建设。三是扎实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狠抓政风行风整治,树立了民政系统良好的形象,局党组把改进政风行风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精心安排,强化落实,集中时间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了政风行风整改活动。确定班子成员负责分管股室政风行风整改工作,并实行责任连带追究制度。在整改工作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快节奏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印制了便民服务卡,实行行政许可事项办理一次性书面告知,联系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修订完善了考勤及请销假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财产管理制度和车辆管理制度,印发了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公务经费核销规定,完善了办事程序,构建了机关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通过下大力气开展整顿,全系统干部职工为民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思想、纪律、作风得到切实转变,工作效率、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以务实扎实的工作得到了广大服务对象的肯定。
三、加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在树立社会主义新风上下功夫
一是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区委的统一安排,局党组精心组织,在全局迅速形成了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氛围。以开展“六个万家”活动为载体,通过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查摆问题、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撰写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对查找出的问题和建议,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整改落实,建立了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全系统干部职工“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理念进一步得到了树立,服务社会、保障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得到有力加强,学习实践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二是扎实开展了“创先争优”活动。近年来,我局大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确定了创争主题,明确活动载体,提出具体要求,扎实开展了各种创争活动。制定下发了《广元市朝天区民政局办事流程》,全面推行“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便民服务制度,进一步规范办事程序,理顺工作流程,加强各业务股室的衔接和配合,提高办事效率。制定了《广元市朝天区民政局督查制度》,每月由局领导带队,对各股室完成目标任务情况、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作风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定期进行通报。局党组以“争先锋、做表率、比贡献”为主题,以“强化内部管理、树立部门形象”和创建“党员先锋岗”等活动为载体,将先进基层党组织“五个好”、优秀共产党员“五带头”标准上墙,确定了29名党员先锋岗,明确岗位职责,实行挂牌上岗,提升服务质量,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近年来,我局积极组织参加区上举行的篮球赛、越野比赛、歌咏比赛、知识竞赛等各种文体活动,丰富了干部职工的文化生活。在各类文体活动中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提升了集体荣誉感,增强了单位凝聚力,展现了民政队伍的良好形象,促进了民政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强了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丰富了组织生活内容,激发潜能,增强合力,在全局形成了奋发向上,团结和谐的民政精神风貌。
四、加强法制教育和廉政建设,在依法行政上下功夫
一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我局每年都要召开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在工作中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持“一岗双责”和两手抓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努力拓展源头治腐工作,筑牢反腐防线。健全了反腐倡廉制度,形成了完善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构建联席会议制度、情况通报制度、案件协查制度、提前介入制度、协助整改制度等预防职务犯罪五项工作制度,营造了风清气正、干净干事的民政工作环境。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坚持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价值观,做到慎始、慎微、慎言、慎权、慎终。认真落实三项制度,抓好警示训诫防线建设。把实施警示提醒、诫勉督导和责令纠错制度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要内容,采取有力措施,做到苗头性问题及时预防、及时查纠。二是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在工作中强化宣传,提高认识,积极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通过召开各种会议将依法行政工作的目标、任务、步骤及要求贯彻到各股室。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让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五五”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及必要性。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各项制度,使依法行政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五、立足本职,服务大局,在促进经济发展上下功夫
(一)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一是加强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工作。按照“应保尽保、分类施保”的原则,坚持了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制度、村(居)评议制度、公开公示制度、逐级审核审批制度和干部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确保低保动态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全区共纳入城乡低保1236户1823人、7413户19460人,累计月人均补助标准分别达229元、99元,近三年来,共发放低保保障资金8578万元。二是加强医疗救助工作。按政策加强对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力度,规范医疗救助手续,严格救助审批程序,着力解决困难群众“看病贵”的问题。将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和患大病特困群众作为重点救助对象,解决因住院产生的大额医疗费用,确保困难群众“病有所医”。全区共纳入城乡医疗救助对象 24931人,发放救助资金525.9万元,城乡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均达到 65%。近三年来,人均救助达4000元,其中最高救助金额达3万元。三是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不断完善各乡镇敬老院的设施设备,加强全区敬老院事业单位登记工作,进一步规范农村敬老院的管理,加大护理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农村敬老院的入住率,充分发挥敬老院的供养作用。截止目前,全区共有5所敬老院已开展集中供养工作,其他农村敬老院将在年底前正常投入运转。全区共纳入五保供养1564人,集中供养农村五保 782 人,集中供养率达到了50%,三年来,全区共发放农村五保供养金1653万元。
(二)救灾救济工作进一步加强。一是防灾减灾能力逐渐增强。扎实开展了灾害信息员的培训工作,全区共培训灾害信息员221名,确保了灾情的及时准确上报。认真开展了防灾减灾工作的宣传力度,启动了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创建工作,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落实了领导带班和干部值班制度,确保灾情能够及时发现和有效处置。加强了救灾物质、资金的储备和管理工作,储备救灾粮油1000吨,棉衣棉被4000套。制定了《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建立了自然灾害应急抢险机构,成立了各类自然灾害应急抢险专业队伍,确保灾害发生后查灾、报灾、抢险等工作有序开展。二是扎实做好了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积极应对和预防自然灾害,扎实开展救灾工作,灾情发生后,我局及时组织精干力量深入灾区查灾、核实灾情,并妥善安置灾民,积极调度应急救灾资金和物资,确保受灾群众“五有”。近三年来,共发放各类救灾资金1614万元,纳入灾后重建户220户,确保了受灾群众救助有力。
(三)社会福利工作进一步发展。一是孤儿救助工作持续开展。加强了孤儿、残疾儿童和艾滋病儿童等各类困境儿童的救助工作,全区共纳入孤儿救助20人,全区共发放孤儿生活保障金7.797万元。建立县级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1个,落实了专门人员和各类设施设备,进一步加强了对孤儿供养工作的指导。二是养老服务工作长足发展。我区的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在全区逐步形成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截至目前,建立了日间照料中心10个,为困难家庭失能老人和80岁以上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达3000人次,新增改造养老床位近200张,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得到长足发展。大力实施高龄老人补贴政策,为80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高龄补贴56.6万元,全区纳入城镇“三无人员”供养9人,发放生活保障金3.24万元,确保了城镇“三无人员”的基本生活。三是农村幸福院建设工作大力推进。在全区范围内,选取农村人口相对集中,交通相对便捷的村组,利用农村闲置资产,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的力量,大力开展农村幸福院建设,为农村空巢老人、鳏寡老人提供生活、住宿、娱乐和休息的场所。目前已在全区建成了15个农村幸福院,共投入资金50余万元。
(四)优抚双拥体系进一步健全。一是严格落实优待抚恤政策。扎实开展烈属、残疾军人、老复员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工作,完成了2014年度重点优抚对象增减审核工作,共新增两参、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年满60周岁退役军人99人。加强优抚资金的发放工作,半年来,为全区3200多名优抚对象共发放优待抚恤补助资金305万元,投入资金18.9万元资助优抚对象参合。二是扎实开展优待活动。认真开展“下乡革残”活动,为残疾军人配送各类辅助器械41个。扎实开展困难重点优抚对象医疗救助活动,半年来为重点优抚对象解决医疗救助资金7万元。大力开展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活动,完成了羊木片30名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工作,为他们开展了健康体检、景区参观、观看历史电影、集中座谈等活动。三是安置政策落实到位。采取自主就业、岗位安置与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式,拓宽退役士兵安置渠道。完成了退役士兵短期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培训率达100%,培训合格率达100%,全年共投入培训经费20万元。完成了2014年秋季入伍义务兵优待金发放核对工作,定于第三季度将优待金全面打卡直发到户。
(五)社会事务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一是殡葬改革深入推进。加强了对殡葬法规的宣传,不断增强了群众的绿色殡葬意识。全区应火化人员火化率达到了100%,无非法丧葬现象发生。进一步落实了惠民殡葬救助制度,半年来共发放殡葬救助资金0.23万元。二是婚姻登记服务水平逐步提升。进一步提升了婚姻登记服务水平,半年来共办理结婚登记879对,离婚登记151对,补发结婚证229对,补发离婚证6对,出具婚姻登记证明395份,开具收养登记证1份,办证合格率达100%。三是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扎实推进。建立了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成立了组织机构和工作机构,落实了专门人员。利用各类媒介广泛开展了前期的宣传动员工作,做到地名普查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为下阶段的工作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四是积极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资助生活无着人员返乡,定期开展街头主动救助服务工作,扎实开展流浪乞讨和生活无着精神病患者专项救助工作。半年来开展救助工作611人次,投入救助经费26万元。
(六)基层民主政治体系进一步健全。一是加强了对村(居)两委工作的指导。加强了对村(居)两委班子的指导,强化了对两委负责人的培训,不断提高村两委班子的领导和工作能力。以加强村务公开及民主管理工作为着力点,扎实推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通过广泛宣传、强化督查、规范管理等举措,确保了村(居)务公开工作在全区214个村、7个社区居委会扎实有效地开展。全区村务公开面达到100%,规范化达到98%以上。二是大力开展依法治村工作。按照“依法治区”相关要求,切实加强“依法治村”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树立积极向上的村风民风,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农村社会新秩序,积极化解社会基层矛盾和问题,制定规范完善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切实加强村(居)民自治,努力引导村(居)民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三是加强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按照程序开展民间组织登记工作,完善登记资料,简化登记手续,为民间组织的登记创造宽松、便捷的审批环境。进一步规范民间组织的行为,加强对民间组织的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民间组织的社会服务功能,为社会发展提供新型的社会化服务。全年共新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3个。
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是一项全面提高单位整体素质的基础性工作,我们将在已取得成绩的基础上,再接再厉,开拓创新,继续巩固创建工作,继续提升文明单位水平,努力促进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以文明单位创建促进民政工作发展,为“建设全面小康,建设美丽朝天”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
四川省文明单位复查申请表
广元市朝天区民政局
关于申请省级文明单位复查的自查报告
省委文明办:
我局于2010年9月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4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全区民政工作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把握“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大力开展以社会救助体系、社会福利体系、防灾减灾体系、优抚双拥体系、社会事务管理体系、基层民主管理体系为主的“六大体系”建设,增强为民解困能力,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不断推进民政事业健康发展。根据省、市、区文明办的相关要求,经自查,符合省级文明单位标准,特申请复查验收。
附件:1.自查报告
2.复查申请表
广元市朝天区民政局
2015年8月17 日
广元市朝天区民政局办公室 2015年8月17日印
附件1
广元市朝天区民政局
省级文明单位复查工作自查报告
近年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下,在区文明办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工作方针,围绕发展抓创建,抓好创建促发展,继续巩固成绩,深化创建,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同步发展。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在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上下功夫,在提高思想教育活动质量效果上下功夫,在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和促进中心工作上下功夫,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彰显民政工作特色,全力打造文明单位,树立行业新风,文明单位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现就我局近年来开展巩固创建工作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机制建设上下功夫
一是建立健全领导机构。新一届局领导班子组建以后,及时对创建文明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做了调整,由局长、党组书记何岸虎同志亲自担任组长,各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纪检组长杨习奎兼任办公室主任,局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确保了创建工作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按照文明单位标准要求,我们制定了创建规划和年度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领导小组会和办公室工作会,认真研究创建工作具体事宜,做好部署、宣传、动员、组织落实等工作,使创建活动出实招、见实效。三是建立健全创建机制。严格坚持以支部为核心,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中发挥带头作用,单位内部层层落实创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共同创建的格局,确保了各项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
二、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在提高队伍素质上下功夫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活动。领导班子不断加强自身学习,通过制定局党组中心组年度理论学习计划,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各项业务法律法规,增强理论素质,提高领导能力和领导水平。每年制定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和党员干部学习培训计划,细化培训内容,落实培训时间,提出了工作要求。从2012年开始,局党组还确定每周一上午为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时间,大力开展“一讲、二问、三评”的学习活动。狠抓法律法规学习,开展了不同层次的业务培训,鼓励支持干部职工通过自学,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质。2012年以来我局先后派出50余人(次)分别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种培训。通过系统学习,提高了干部职工运用政策法规的水平和处理问题的综合能力,使每个干部职工形成善于学习、勤于思考、用心做事的良好风气,队伍的综合素质有了大幅提高。二是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结合业务实际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诚实守信教育等,有针对性地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建设,弘扬正气,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持续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全面普及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有力加强了全员的思想道德建设。三是扎实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狠抓政风行风整治,树立了民政系统良好的形象,局党组把改进政风行风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精心安排,强化落实,集中时间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了政风行风整改活动。确定班子成员负责分管股室政风行风整改工作,并实行责任连带追究制度。在整改工作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快节奏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印制了便民服务卡,实行行政许可事项办理一次性书面告知,联系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修订完善了考勤及请销假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财产管理制度和车辆管理制度,印发了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公务经费核销规定,完善了办事程序,构建了机关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通过下大力气开展整顿,全系统干部职工为民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思想、纪律、作风得到切实转变,工作效率、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以务实扎实的工作得到了广大服务对象的肯定。
三、加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在树立社会主义新风上下功夫
一是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区委的统一安排,局党组精心组织,在全局迅速形成了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氛围。以开展“六个万家”活动为载体,通过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查摆问题、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撰写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对查找出的问题和建议,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整改落实,建立了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全系统干部职工“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理念进一步得到了树立,服务社会、保障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得到有力加强,学习实践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二是扎实开展了“创先争优”活动。近年来,我局大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确定了创争主题,明确活动载体,提出具体要求,扎实开展了各种创争活动。制定下发了《广元市朝天区民政局办事流程》,全面推行“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便民服务制度,进一步规范办事程序,理顺工作流程,加强各业务股室的衔接和配合,提高办事效率。制定了《广元市朝天区民政局督查制度》,每月由局领导带队,对各股室完成目标任务情况、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作风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定期进行通报。局党组以“争先锋、做表率、比贡献”为主题,以“强化内部管理、树立部门形象”和创建“党员先锋岗”等活动为载体,将先进基层党组织“五个好”、优秀共产党员“五带头”标准上墙,确定了29名党员先锋岗,明确岗位职责,实行挂牌上岗,提升服务质量,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近年来,我局积极组织参加区上举行的篮球赛、越野比赛、歌咏比赛、知识竞赛等各种文体活动,丰富了干部职工的文化生活。在各类文体活动中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提升了集体荣誉感,增强了单位凝聚力,展现了民政队伍的良好形象,促进了民政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强了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丰富了组织生活内容,激发潜能,增强合力,在全局形成了奋发向上,团结和谐的民政精神风貌。
四、加强法制教育和廉政建设,在依法行政上下功夫
一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我局每年都要召开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在工作中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持“一岗双责”和两手抓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努力拓展源头治腐工作,筑牢反腐防线。健全了反腐倡廉制度,形成了完善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构建联席会议制度、情况通报制度、案件协查制度、提前介入制度、协助整改制度等预防职务犯罪五项工作制度,营造了风清气正、干净干事的民政工作环境。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坚持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价值观,做到慎始、慎微、慎言、慎权、慎终。认真落实三项制度,抓好警示训诫防线建设。把实施警示提醒、诫勉督导和责令纠错制度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要内容,采取有力措施,做到苗头性问题及时预防、及时查纠。二是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在工作中强化宣传,提高认识,积极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通过召开各种会议将依法行政工作的目标、任务、步骤及要求贯彻到各股室。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让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五五”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及必要性。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各项制度,使依法行政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五、立足本职,服务大局,在促进经济发展上下功夫
(一)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一是加强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工作。按照“应保尽保、分类施保”的原则,坚持了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制度、村(居)评议制度、公开公示制度、逐级审核审批制度和干部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确保低保动态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全区共纳入城乡低保1236户1823人、7413户19460人,累计月人均补助标准分别达229元、99元,近三年来,共发放低保保障资金8578万元。二是加强医疗救助工作。按政策加强对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力度,规范医疗救助手续,严格救助审批程序,着力解决困难群众“看病贵”的问题。将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和患大病特困群众作为重点救助对象,解决因住院产生的大额医疗费用,确保困难群众“病有所医”。全区共纳入城乡医疗救助对象 24931人,发放救助资金525.9万元,城乡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均达到 65%。近三年来,人均救助达4000元,其中最高救助金额达3万元。三是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不断完善各乡镇敬老院的设施设备,加强全区敬老院事业单位登记工作,进一步规范农村敬老院的管理,加大护理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农村敬老院的入住率,充分发挥敬老院的供养作用。截止目前,全区共有5所敬老院已开展集中供养工作,其他农村敬老院将在年底前正常投入运转。全区共纳入五保供养1564人,集中供养农村五保 782 人,集中供养率达到了50%,三年来,全区共发放农村五保供养金1653万元。
(二)救灾救济工作进一步加强。一是防灾减灾能力逐渐增强。扎实开展了灾害信息员的培训工作,全区共培训灾害信息员221名,确保了灾情的及时准确上报。认真开展了防灾减灾工作的宣传力度,启动了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创建工作,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落实了领导带班和干部值班制度,确保灾情能够及时发现和有效处置。加强了救灾物质、资金的储备和管理工作,储备救灾粮油1000吨,棉衣棉被4000套。制定了《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建立了自然灾害应急抢险机构,成立了各类自然灾害应急抢险专业队伍,确保灾害发生后查灾、报灾、抢险等工作有序开展。二是扎实做好了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积极应对和预防自然灾害,扎实开展救灾工作,灾情发生后,我局及时组织精干力量深入灾区查灾、核实灾情,并妥善安置灾民,积极调度应急救灾资金和物资,确保受灾群众“五有”。近三年来,共发放各类救灾资金1614万元,纳入灾后重建户220户,确保了受灾群众救助有力。
(三)社会福利工作进一步发展。一是孤儿救助工作持续开展。加强了孤儿、残疾儿童和艾滋病儿童等各类困境儿童的救助工作,全区共纳入孤儿救助20人,全区共发放孤儿生活保障金7.797万元。建立县级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1个,落实了专门人员和各类设施设备,进一步加强了对孤儿供养工作的指导。二是养老服务工作长足发展。我区的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在全区逐步形成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截至目前,建立了日间照料中心10个,为困难家庭失能老人和80岁以上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达3000人次,新增改造养老床位近200张,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得到长足发展。大力实施高龄老人补贴政策,为80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高龄补贴56.6万元,全区纳入城镇“三无人员”供养9人,发放生活保障金3.24万元,确保了城镇“三无人员”的基本生活。三是农村幸福院建设工作大力推进。在全区范围内,选取农村人口相对集中,交通相对便捷的村组,利用农村闲置资产,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的力量,大力开展农村幸福院建设,为农村空巢老人、鳏寡老人提供生活、住宿、娱乐和休息的场所。目前已在全区建成了15个农村幸福院,共投入资金50余万元。
(四)优抚双拥体系进一步健全。一是严格落实优待抚恤政策。扎实开展烈属、残疾军人、老复员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工作,完成了2014年度重点优抚对象增减审核工作,共新增两参、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年满60周岁退役军人99人。加强优抚资金的发放工作,半年来,为全区3200多名优抚对象共发放优待抚恤补助资金305万元,投入资金18.9万元资助优抚对象参合。二是扎实开展优待活动。认真开展“下乡革残”活动,为残疾军人配送各类辅助器械41个。扎实开展困难重点优抚对象医疗救助活动,半年来为重点优抚对象解决医疗救助资金7万元。大力开展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活动,完成了羊木片30名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工作,为他们开展了健康体检、景区参观、观看历史电影、集中座谈等活动。三是安置政策落实到位。采取自主就业、岗位安置与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式,拓宽退役士兵安置渠道。完成了退役士兵短期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培训率达100%,培训合格率达100%,全年共投入培训经费20万元。完成了2014年秋季入伍义务兵优待金发放核对工作,定于第三季度将优待金全面打卡直发到户。
(五)社会事务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一是殡葬改革深入推进。加强了对殡葬法规的宣传,不断增强了群众的绿色殡葬意识。全区应火化人员火化率达到了100%,无非法丧葬现象发生。进一步落实了惠民殡葬救助制度,半年来共发放殡葬救助资金0.23万元。二是婚姻登记服务水平逐步提升。进一步提升了婚姻登记服务水平,半年来共办理结婚登记879对,离婚登记151对,补发结婚证229对,补发离婚证6对,出具婚姻登记证明395份,开具收养登记证1份,办证合格率达100%。三是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扎实推进。建立了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成立了组织机构和工作机构,落实了专门人员。利用各类媒介广泛开展了前期的宣传动员工作,做到地名普查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为下阶段的工作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四是积极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资助生活无着人员返乡,定期开展街头主动救助服务工作,扎实开展流浪乞讨和生活无着精神病患者专项救助工作。半年来开展救助工作611人次,投入救助经费26万元。
(六)基层民主政治体系进一步健全。一是加强了对村(居)两委工作的指导。加强了对村(居)两委班子的指导,强化了对两委负责人的培训,不断提高村两委班子的领导和工作能力。以加强村务公开及民主管理工作为着力点,扎实推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通过广泛宣传、强化督查、规范管理等举措,确保了村(居)务公开工作在全区214个村、7个社区居委会扎实有效地开展。全区村务公开面达到100%,规范化达到98%以上。二是大力开展依法治村工作。按照“依法治区”相关要求,切实加强“依法治村”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树立积极向上的村风民风,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农村社会新秩序,积极化解社会基层矛盾和问题,制定规范完善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切实加强村(居)民自治,努力引导村(居)民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三是加强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按照程序开展民间组织登记工作,完善登记资料,简化登记手续,为民间组织的登记创造宽松、便捷的审批环境。进一步规范民间组织的行为,加强对民间组织的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民间组织的社会服务功能,为社会发展提供新型的社会化服务。全年共新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3个。
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是一项全面提高单位整体素质的基础性工作,我们将在已取得成绩的基础上,再接再厉,开拓创新,继续巩固创建工作,继续提升文明单位水平,努力促进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以文明单位创建促进民政工作发展,为“建设全面小康,建设美丽朝天”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
四川省文明单位复查申请表
| 申请类别 | 省级文明单位 | |||
| 单位名称 | 广元市朝天区民政局 | 联系电话 | 0839-8622276 | |
| 单位地址 | 广元市朝天区康复路4号 | |||
| 获市州级以上奖励 | 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羊木社区)(民发〔2014〕224号); 全省示范性基层老年协会(临溪乡桃树村老年协会)(川老委办发〔2014〕63号); 全市示范性基层老年协会(羊木镇老龄协会)(广老委办〔2014〕18号) 2014年度广元市民政系统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广市民〔2015〕17号); 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明月路社区、羊木社区、中子社区); 全国敬老文明号(区敬老院)(全国老龄委发〔2013〕5号); 国家3A级婚姻登记机关(区婚姻登记处); 省级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社区(羊木社区、明月路社区)。 | |||
| 创 建 成 效 简 介 | 我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发展抓创建,抓好创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全力打造文明单位,树立行业新风,文明单位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现就我局近年来开展巩固创建工作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领导机构,成立由局长、党组书记何岸虎同志任组长,各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省级文明单位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创建工作具体事宜,做好部署、宣传、动员、组织落实等工作,使创建活动出实招、见实效。 二、加强思想道德建设。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建设,狠抓政风行风整治,精心安排,强化落实,切实转变思想政治作风,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三、加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广泛征求意见,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及时整改落实,进一步树立全系统干部职工“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理念,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努力促进了民政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四、加强法制教育和廉政建设。全面贯彻落实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大力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坚持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牢固树立党员干部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价值观。 五、立足本职,服务大局。加强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工作,按政策提升对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力度,充分发挥敬老院的供养作用,不断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大力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工作,扎实开展重点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 大力开展双拥共建,积极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严格落实慈善助学申请审批程序,扎实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深入推进殡葬改革。通过一系列重要举措,极力助推我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 |||
| 市(州)文明办意见: (签章) | 省文明办意见: (签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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