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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我区最低生活保障应用信息系统录入工作的紧急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2285/2015-00049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15-10-28
发布时间: 2015-10-28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广朝民发〔2015〕18号

  广元市朝天区民政局

  关于加快我区最低生活保障应用信息系统录入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民政所:

  根据省、市民政部门对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应用的安排部署,现将我区开展该项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最低生活保障信息应用系统是一套科学管理低保工作软件系统,旨在进一步提升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信息化和科学化管理水平,目前正在全国统一推广实施。近期,市民政局对此项工作作了专题安排部署,要求在2015年5月25日前完成所有低保历史数据的采集录入,6月5日前全市完成所有的数据校准和审核工作,7月1日关闭历史数据采集功能窗口,从7月份起按月更新低保数据,每月10日之前完成上月数据更新并与统计台账同步,10日后数据上报民政部。

  二、工作流程

  用户名—密码—验证码—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农村五保、低收入家庭—新申请—地区—户主姓名—登记日期—身份证号码—办理状态—待办业务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本次应用系统信息录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2015年6月起,省、市民政部门将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统计排序,按月通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同时民政部将根据采集录入数据分配相关救助资金。因此请各乡镇务必高度重视,确保信息系统应用工作任务的按时高质量完成,各乡镇要将任务及时分解落实到人头,安排懂业务懂电脑的人员负责做好此项工作。我局也将对此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对没有按时完成任务和录入情况不真实、出现错误的乡镇进行全区通报。

  (二)本次低保应用系统数据录入以2015年4-6月低保资金发放名单为准,在8月份时(8月10日前)再重新修改录入今年低保动态调整后的实际情况。

  (三)对低保对象的信息数据录入必需保证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低保对象的身份证号码要与户籍信息完全一致,不得随意编造,不得漏录和错录一人,分类施保的类别和金额要准确,要百分之百的保证每一项信息都准确无误。

  (四)在数据采集期间,严禁使用“数据导出功能”,一旦使用了“数据导出功能”,将会导致全省整个系统崩溃。

  (五)低保、三无、五保、孤儿等基本生活救助,只能享受一项基本生活救助,不得重复享受,各乡镇在录入时要及时核对并向区民政局低保股报告此类情况。

  (六)结合低保专项整治做好应用工作,要结合2014年以来民政部安排部署的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完善低保对象档案,提前做好下一步电子档案建立的准备工作。要根据动态情况,按时更新信息数据,真实反映救助情况,使低保救助管理更加科学规范。

  专此通知

  广元市朝天区民政局

  2015年3月14日

  广元市朝天区民政局办公室 2015年3月14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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