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花石乡农村自办宴席安全管理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08463560/2015-00096 | 发布机构: 花石乡 | 成文日期: 2015-10-28 |
| 发布时间: 2015-10-28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
广朝花府发〔2015〕9号
广元市朝天区花石乡人民政府
关于花石乡农村自办宴席安全管理的
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对农村自办宴席安全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一、凡自办宴席户主,在事前必须报告至村民委员会,对宴席数量、所需食品原材料、厨师健康状况如实申报。
二、严格食品加工采购,不买过期、变质、无商标、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的粮、油、肉、酒、蔬菜、调味品等。
三、对餐具进行严格清洗消毒,杜绝有传染病患者接触餐具和任何工具。
四、对所有食品都有留样并保存至三天。
五、村(居)委会食品商品安全管理信息员要到场监督,并做好备案登记工作。
六、一旦出现事故要及时向上级报告和保持现场,并尽最大努力采取施救措施。
广元市朝天区花石乡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28日
广元市朝天区花石乡党政办2015年10月28日印
广元市朝天区花石乡人民政府
关于花石乡农村自办宴席安全管理的
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对农村自办宴席安全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一、凡自办宴席户主,在事前必须报告至村民委员会,对宴席数量、所需食品原材料、厨师健康状况如实申报。
二、严格食品加工采购,不买过期、变质、无商标、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的粮、油、肉、酒、蔬菜、调味品等。
三、对餐具进行严格清洗消毒,杜绝有传染病患者接触餐具和任何工具。
四、对所有食品都有留样并保存至三天。
五、村(居)委会食品商品安全管理信息员要到场监督,并做好备案登记工作。
六、一旦出现事故要及时向上级报告和保持现场,并尽最大努力采取施救措施。
广元市朝天区花石乡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28日
广元市朝天区花石乡党政办2015年10月28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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