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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5年广元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分数最低控制线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2584/2015-00032 发布机构: 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成文日期: 2015-10-28
发布时间: 2015-10-28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通知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各县、区教育(教科)局,市直属高中阶段学校:

  2015年广元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市招委、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元市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的通知》(广招委〔2015〕26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元市2015年初中学业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方案的通知》(广教发〔2015〕5号)和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现将2015年广元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相关招生录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广元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

  根据中考文化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品、历史7个学科的全市统一考试成绩原始分和体育统考成绩原始分,2015年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为345分。

  二、录取办法

  2015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按照统筹管理、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维护公平原则,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政策录取。普通高中学籍注册数严禁突破招生计划数。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接受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下学生就读,不得为其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普通高中艺体类特长生录取由招生学校进行专业测试、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审核、市招生考试科现场录取,其中统考分数必须在245分以上,录取人数在学校总招生计划数内。学校不得另行招收艺体类特长生。

  各县区教育(教科)局和相关学校务必站在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政策,严禁擅自突破招生计划,严禁招收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学生,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和宣传行为,确保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积极稳妥顺利进行。

  
  广元市教育局

  201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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