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严重精神障碍人员监护小组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08463640/2015-00124 | 发布机构: 宣河乡 | 成文日期: 2015-10-28 |
| 发布时间: 2015-10-28 | 发文字号: 朝宣府发[2015]10号 | 公文种类: 通知 |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
朝天区宣河乡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严重精神障碍人员监护小组的
通 知
关于成立严重精神障碍人员监护小组的
通 知
各村委会、乡属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乡严重精神障碍监护工作的落实,增强社区对精神疾病的防治,减少精神疾病发生,降低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的社会影响。经研究决定,成立宣河乡严重精神障碍人员监护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葛晓玲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员:李雪平 乡卫生院院长
张 凯 乡综治专干
王赤东 中子派出所所长
李涛远 乡卫生院精防人员
石清贵 宣河村村委会主任
李文金 龙门村村委会主任
王生云 潜溪村村委会主任
张开忠 旭光村村委会主任
谭怀举 天台村村委会主任
吴成刚 清泉村村委会主任
李长辉 竹坝村村委会主任
吴守军 白钟村村委会主任
黄万湘 红梁村村委会主任
监护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卫生院,由李涛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并负责日常事务。
朝天区宣河乡人民政府
2015年2月27日
广元市朝天区宣河乡党政办公室 2015年2月27日印 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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