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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农村垃圾治理迎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3640/2015-00125 发布机构: 宣河乡 成文日期: 2015-10-28
发布时间: 2015-10-28 发文字号: 朝宣委发[2015]13号 公文种类: 通知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中共朝天区宣河乡委员会

  关于成立农村垃圾治理迎检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 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乡属各部门:

  根据省、市、区委、政府统一部署,为确保垃圾分类处理顺利迎国检,经乡党委、政府决定,成立农村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刘安文 乡党委书记

  黄登勇 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任 浩 乡党委委员、正科级宣传员

  刘 哲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刘 勇 乡治理办负责人

  雷 堃 乡党政办负责人

  徐 敏 乡财政所干部

  何玉奎 乡安监办负责人

  王 聪 乡水务站站长

  办公室设在乡治理办,由刘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抄 送: 区治理办。 朝天区宣河乡党政办公室 2015年4月14日 印 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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