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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兴全、王忠明同志任村党支部第一书记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3640/2015-00129 发布机构: 宣河乡 成文日期: 2015-10-28
发布时间: 2015-10-28 发文字号: 朝宣委发[2015]27号 公文种类: 通知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中共朝天区宣河乡委员会
  关于李兴全、王忠明同志任村党支部第一书记的

  通 知


  红梁村、竹坝村党支部:

  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拟提名王军等77名机关干部到建卡贫困村后进村担任村党支部第一书记的通知》(广朝组通〔2015〕61号)文件精神,经乡党委研究同意:

  李兴全同志任朝天区宣河乡竹坝村党支部委员、第一书记;

  王忠明同志任朝天区宣河乡红梁村党支部委员、第一书记。


  中共朝天区宣河乡委员会                

  2015年8月20日                       

  
  

  抄送:区委组织部。

  朝天区宣河乡党政办公室 2015年8月20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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