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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季度行政监察工作开展情况
索 引 号 : 008462066/2015-00005 发布机构: 区监察局 成文日期: 2015-10-28
发布时间: 2015-10-28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第一季度行政监察工作开展情况


第一季度,全区各级监察机关按照省、市、区纪委全会和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工作部署,以“廉洁朝天”建设为目标,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责主业,着力深化监督、强化服务、优化作风,有效助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化正风肃纪,持续推进机关工作作风转变。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常态治理机关“庸懒散浮拖”、“中梗阻”、“吃拿卡要”等问题,结合正风肃纪“9+3+3”专项治理,切实解决政绩观不正确、执行不力、侵害群众利益、行政行为不规范、乱发钱物、为官不为、当甩手掌柜、走不下去等问题,强化监督检查,从严问责问效、督促整改。积极开展“百企千村万人”评效能活动,对全区具有行政执法权、审批权、管理权以及与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内设机构进行民主评测,有效促进工作纪律、工作作风、服务态度的转变;设立效能投诉专线和行政效能监测点,全方位、不间断接受效能投诉及举报,扎实提升工作效能。今年通过对春节节后上班纪律、清明节期间纪律开展专项明察暗访,深入开展发展软环境专项整治,对发现的30余个问题督促整改到位。

(二)强化监督检查,切实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强对全面深化改革等重大事项决策部署情况监督检查,重点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等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防改革中发生的腐败问题;切实加大民生工程项目实施管理以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推进各项民生工程决策民主、阳光实施、优质高效,各项民生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坚决防止和纠正党员干部违规查收民生工程甚至与民争利问题;坚决查究扶贫移民、医疗保险、教育、惠民利民资金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严肃查处发生在环境保护、国土资源、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领域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等问题,对查处的问题严格追责,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三)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一是依法规范行权公开运行。严格项行政权力目清理,狠抓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平台建设,全区48个具有行权职能的单位已全面完成行权事项基础信息录入,并全面上网公开运行,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二是切实加强行政审批。进一步完善了《窗口单位及窗口服务人员考核制度》和《窗口工作人员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工作制度,初步形成了运行有规章、工作有标准、行为有约束、实绩有考核、违规有处理的考核管理体系;积极推行重大行政审批项目联合审批和全程代理制度,加快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全面推行一站式服务、收费一卡制,尽力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办理时限,简化办事程序;对全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便民服务场所进行了视频设备合理定位,并正式并网运行。第一季度,区政务服务中心共受理办件49480件,办结49470件,提前办结率、按时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均达100%,现场办结率99.96%、承诺提速52.17%,办理提速90.2%,实现了“部门进驻、项目入驻、审批授权、按时办结、现场办结”实现五个100%。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力推进五项重点治理任务开展。一是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常态治理机关“庸懒散拖”问题,强化监督检查,从严治理工作纪律松弛、服务态度生硬等问题。二是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清理规范审批事项,建好用好电子监察平台,确保“部门进驻、项目入驻、审批授权、按时办结、现场办结”五个100%。三是强化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监管。从严治理指定中介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提供虚假证明、出具虚假报告、违规操作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实行“一次违法违规、终身禁入”机制。四是加强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营造更加公开、公平、工作的市场竞争环境。五是开展重点工程项目施工秩序专项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强揽工程、强供材料、强拿强要、恶意阻工、索取“地盘费、管理费、保护费”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损害投资创业者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认真落实七项常态治理任务。一是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机关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的言行举止,切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大力整合交易职能,构建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在全区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全面推行公开办事制度,公开职能职责、办事指南、人员信息等。三是规范其他行政行为。从严整治党员干部“中梗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报”、违规插手工程、干预市场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四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从严查处违纪违规行为。五是提供坚强司法保障。依法严厉打击干扰、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六是督促部门承诺履诺。通过新闻媒体集中宣传、门户网站专栏互动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承诺。七是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开展诚信教育,建立共享信用信息机制,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严厉打击经济领域中的违法行为,引导企业和商户合法诚信经营。

广元市朝天监察局

201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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