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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宣河乡2015年度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3640/2015-00132 发布机构: 宣河乡 成文日期: 2015-10-28
发布时间: 2015-10-28 发文字号: 广朝宣府发[2015]22号 公文种类: 通知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广元市朝天区宣河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宣河乡2015年度突发性地质灾害

  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属各部门:


  《宣河乡2015年度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已经乡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朝天区宣河乡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八日


  抄 送:区政府办,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安监局。

  广元市朝天区宣河乡党政办 2015年4月18日 印发

  (共印15份)

  宣河乡2015年度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提高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理能力,有效控制和处理突发性地质灾害,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

  乡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为宣河乡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附后)。其工作职责是:负责指挥、协调、组织、实施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突发性灾害的抢险救灾物资、资金及设备;负责人员撤离、财产转移、突情控制等工作。各村建立相应应急指挥机构,完善应急抢险措施和应急方案,并报乡安办备案。

  二、部门职责分工

  (一)乡党政办、安监办、水务站、中子国土所等部门负责在险情或灾害发生后,迅速赶赴现场,尽快查明地灾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及时划定危险区、影响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并按制度迅速逐级报告地质灾害灾情。

  (二)乡民政所、卫生院、中子派出所等部门在灾情发生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妥善安排灾民生活,做好医疗救护、卫生防疫、药品供应、防疫和社会治安等工作。

  (三)乡派出所保障地质灾害应急救灾物资、设备、药物、食品的运送和交通畅通。

  三、应急抢险救援程序

  (一)全乡范围内一旦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立即由乡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组长宣布启动本预案,并组织相关部门及时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二)办公室在接到灾情报告后,应当立即将灾情或险情报告乡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并组织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核查灾情,组织开展救援工作,实施人员撤离和财产转移,组织专业人员对灾害现场进行调查,及时上报调查情况。

  (三)地质灾害发生后,乡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及乡属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并根据不同灾害类型采取相应措施,实施救援,尽力减少灾害损失。

  (四)地质灾害发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指导受灾地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现场抢险,开展应急救灾工作。

  1.立即组织营救受伤人员,组织撤离、转移受威胁的居民和财产,或采取其它措施保护地质灾害危险乡内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迅速查清灾害源,并对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做出判断和预测。

  3.对灾害可能对人体、土壤、水源等造成潜在危险的,及时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消毒等防范措施严加防范。

  4.对灾害发生点进行监测、预报。

  5.组织相关部门对灾民进行妥善安置,并提供必要的临时生活保障,指导、帮助灾民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五)地质灾害发生后,因救灾需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可以临时征用单位或个人的物资、设备设施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事后归还。无法归还或造成损失的,由财政所、民政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补偿。

  四、工作要求

  (一)各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电话和汛期值班电话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各相关村组干部和地质灾害点监测人员各必须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

  (三)地质灾害发生后,辖区村干部必须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理,同时将情况报乡地质灾害领导小组办公室(安监办)或党政办(电话:8679095)。

  (四)各村两委负责人要定期到点上巡查,常规情况下每半个月到实地巡查不少于1次,雨天每天巡查1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如遇险情立即进行应急处理,并报告乡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朝天区宣河乡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黄登勇 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韩 圳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刘 哲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葛晓玲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匡 伟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陈元培 乡督目办主任

  雷 堃 乡党政办负责人

  王 聪 乡水务站站长

  彭友春 乡农业站站长

  何玉奎 乡安监办负责人

  刘 勇 乡治理办负责人

  张 月 乡民政所负责人

  贾钢申 乡林业站站长

  杨毕刚 中子国土所所长

  王志东 中子派出所所长

  龙 勇 宣河小学校长

  李雪平 宣河卫生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安监办,刘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并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刘勇、何玉奎二同志具体负责相关事务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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