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花石乡山洪灾害和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3560/2015-00101 | 发布机构: 花石乡 | 成文日期: 2015-10-28 |
发布时间: 2015-10-28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朝花府发〔2015〕20号
广元市朝天区花石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花石乡山洪灾害和防汛抢险
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乡属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近年来,我乡连年积雨成灾,沟壑洪水泛滥,加之重点工程弃渣致河床不断抬升,防洪形势愈来愈严峻。为了切实有效地预防山洪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提高防灾减灾应急指挥能力,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乡情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山洪灾害和防洪抢险工作预案。现将《花石乡山洪灾害和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村,乡属各部门、企事业单位遵照执行。
广元市朝天区花石乡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28日
花石乡山洪灾害和防汛抢险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做好全乡水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全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乡范围内突发性水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灾害包括:沟河洪水、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3、工作原则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基本理念,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防汛优先,加速传统防汛向现代防汛的过渡,防汛工作实行政府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避”为主,“防、避、抢、救”相结合;实行公众参与,专群结合,平战结合的原则。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乡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指挥机构,负责本乡范围内的防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1、防汛指挥机构组成
乡政府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任组长,分管防汛工作副乡长任副组长,乡党政办、水务站、综治办、安办、民政所、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经济事务中心、卫生院、学校、林业、畜牧、各村和各企事业单位以及片区派出所、国土所、电管所、移动电信运营商等为全乡防汛抗旱成员单位(以下简称乡防汛抗旱成员单位)。
2、防汛指挥机构职责
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乡的防汛工作,主要职责是拟定全乡防汛的制度,制定山洪泥石流灾害防御洪水预案和实施抗洪抢险及减灾措施;及时掌握全乡雨情、汛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措施;组织灾后处置,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乡防汛防旱指挥所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电话:8611711。
3、防汛指挥机构成员单位职责
根据乡领导工作分工具体情况,乡长为防汛抢险总指挥,乡人武部长、副乡长担任副指挥长。学校校长、村主任、组长分别学校、村、组防汛抢险第一责任人。乡属各部门共同参与。乡防汛指挥所成员单位应配备第二责任人(即A、B岗),两位责任人在汛期不得同时外出或不在岗。
乡党政办(即乡防洪办)负责全乡防汛重大事件协调。
乡人民武装部负责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实施抗洪抢险,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协助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乡经济事务中心负责防汛规划和建设工作;做好公路、水运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工作。
乡综治办及片区派出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哄抢防汛物资,以及破坏防洪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因防汛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
乡安全办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在汛期要特别加强对重要工程设施安全度汛工作的监督检查。
乡民政办负责组织、协调全乡水灾害的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统一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防汛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负责组织、协调灾区和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乡财政所负责实施防汛和救灾经费预算,及时划拨并监督使用。
国土所负责组织监测、预防地质灾害,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勘测、防治等工作。
电管所负责电力设施抢修和供电恢复工作。
移动、电信运营商负责通信抢修和网络恢复的保障工作。
乡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指导全乡防洪排涝、完成水毁工程的修复,负责组织河流洪水的监测,预报、管理;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洪涝灾情信息,指导农业防汛救灾、生产恢复。
乡卫生院、畜牧站负责水灾区人、畜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灾区提供疫情与防治信息,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开展防汛宣传工作,及时准确报道经审定的汛情、灾情和防汛动态,及时传递重要天气信息。
学校负责对校园及校园周边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出来的危险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制定应急措施和预案,暑假期要落实责任人,加强值班检查。
各村民委员会负责本辖区防汛减灾的全面工作,做到传递收集信息快、应急处置反应快。
各企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的安全防汛工作,兰渝铁路施工单位确保本区域的泄洪通道畅通,加快防洪设施建设,加强防汛设备力量。
三、预防预警行动
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灾害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洪、救大灾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乡防汛抗旱成员单位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责任人、防汛队伍、防汛值班,在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设立安全标志及采取有效预警措施。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对存在病险的挡水坝、河堤等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影响行洪溪河的险工险段、障碍物实行应急整治和清除;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乡防汛抗旱成员单位进一步修订完善防洪预案、危险区安全转移预案和防汛应急演练预案。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自然灾害。
(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乡防汛抗旱成员单位合理配置,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在防汛重点部位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畅通。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2、山洪灾害预警
(1)凡可能遭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地方,应根据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
(2)凡有山洪灾害的地方,乡防汛抗旱成员单位要编制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划分并确定区域内易发生山洪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订安全转移方案,明确组织机构的设置和职责。
(3)建立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加强巡逻。水务站站长、村主任、组长分别为乡、村、组的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乡防汛指挥机构,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3、山洪灾害预警的规定及降雨量划分
4、预警信号的设定
预警系统由全自动雨量观测站点及气象、水文观测站、短信、电话、铜锣、小号、警报器、预警大喇叭等组成。
(1)预警信号
乡防汛办在接到雨情、水情警报信息后,按防指领导签发的意见,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各村。情况紧急时,乡防汛办用预警电话直接通知到各监测点。村再用预定的报警信号发送到各组各户、地质灾害隐患点。
(2)报警信号
如有险情出现,由各报警点和信息员发出警报信号。警报信号设置为:连续敲击铜锣、吹号、手摇警报器,动员全体村民提高警惕,做好一切准备。危险区人员开始转移。
持续敲击铜锣或吹号、手摇警报器,启动预警喇叭,表示险情出现,危险区、警戒区的人员必须立即按预定路线有秩序地转移至安全地带。
5、应急响应
汛期(5月1日至9月30日),进入汛期,乡防汛抗旱成员单位预防预警的各项准备工作就绪,上报乡防汛办备案,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24小时接听,值班人员电话24小时开机。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洪涝灾害发生后,乡防汛指挥机构向同级人民政府和区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报区防汛指挥部。任何个人发现防洪工程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做到不延时、不误报、不漏报,并随时落实和登记处理结果。
因水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道路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乡防汛指挥机构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部报告。
6、人员避险转移
发生重大险情时,转移路线和安置地点的确定应遵循就近、安全、快捷、方便的原则,在防汛安全转移安置工作责任人的统一指挥下(责任人见附表),以家庭为单位,组织家庭成员有序的进入指定的避难场所避险、等待救援。防汛安全隐患人员视险情程度实行分二批转移。转移人员一般3-5户为一组,每组由联户责任人负责转移通知和协助转移对象转移。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按防汛条例采取强制转移措施。
(1)第一批人员转移
第一批转移的是最容易受到灾害威胁的人员。原则上是居住在严重地质隐患点下方和极易遭受山洪、泥石流、滑坡点灾害的人员。
(2)第二批人员转移
第二批人员转移对象是山洪灾害防御相对比较重要区域中的人员,即灾情进一步发展时需要转移的人员。原则上是居住在较严重危房和易受泥石流威胁的人员。
本乡所有人员,在超常规汛情发生时,都应密切注意水(雨)情的发展和自身的安全,及时主动转移到安全地区。
四、应急保障
1、通讯保障。
任何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畅通的责任,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各类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所有防汛值班人员手机24小时开机。
2、应急队伍保障
乡成立一支由23人组成的防汛抢险民兵应急分队(名单附后),并负责全乡防汛抗旱指挥、协调、保障工作,主要完成急、难、险、避的抢险任务。
3、资金保障
乡人民政府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本行政区域内遭受严重洪水灾害的工程修复补助。
五、善后工作
发生水灾害后,乡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1、救灾
发生重大灾情时,乡人民政府成立救灾指挥部,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
乡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作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乡卫生、畜牧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牲畜,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乡政府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2、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乡防汛抗旱成员单位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将防汛物资补充到位。
3、水毁工程修复
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恢复主体功能。
各村遭受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协调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4、灾后重建
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5、防汛工作评价
每年乡防汛部门应针对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总结、分析、评估。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防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洪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工作。
六、附则
1、本预案由乡防汛指挥部负责解释。
2、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
(1)花石乡2015年防汛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花石乡防汛抢险民兵应急分队人员名单;
(3)花石乡防汛安全转移安置工作责任表;
(4)花石乡防汛值班表;
附件1:
花石乡2015年防汛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为进一步加强防汛抗旱工作,树立防大汛、抗大洪、救大灾思想,按照“一岗双责”分工,经乡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充实花石乡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指挥长:蒲玉荣乡长
副指挥长:董昌华乡人武部长兼副乡长
成员:李磊乡党政办主任
胡廷波乡财政所负责人
袁开平乡民政所负责人
李文国乡水务站负责人(联系哨楼村)
陈永玉乡农业站负责人(联系金花村)
董孝忠乡林业负责人(联系盘龙村)
陈代虎乡安办负责人(联系梧桐村)
张正东乡畜牧负责人(联系花石村)
吴天均乡卫生院院长
张军祥花石乡小学校长
宋家成羊木派出所所长
杨成春羊木国土所所长
赵国良羊木供电所所长
薛春银羊木移动运营商经理
各村民委员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防汛办),由董昌华同志兼任乡防洪办主任,乡党政办李磊、水务站李文国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附件2:
花石乡防汛抢险民兵应急分队人员名单(23人)
附件3:
花石乡防汛安全转移安置工作责任表
附件4:
花石乡2015年防汛值班表
抄送:区政府办,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水务局,区安监局,
区民政局,乡防汛抗旱成员单位。
广元市朝天区花石乡党政办2015年10月28日印
广元市朝天区花石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花石乡山洪灾害和防汛抢险
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乡属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近年来,我乡连年积雨成灾,沟壑洪水泛滥,加之重点工程弃渣致河床不断抬升,防洪形势愈来愈严峻。为了切实有效地预防山洪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提高防灾减灾应急指挥能力,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乡情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山洪灾害和防洪抢险工作预案。现将《花石乡山洪灾害和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村,乡属各部门、企事业单位遵照执行。
广元市朝天区花石乡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28日
花石乡山洪灾害和防汛抢险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做好全乡水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全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乡范围内突发性水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灾害包括:沟河洪水、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3、工作原则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基本理念,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防汛优先,加速传统防汛向现代防汛的过渡,防汛工作实行政府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避”为主,“防、避、抢、救”相结合;实行公众参与,专群结合,平战结合的原则。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乡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指挥机构,负责本乡范围内的防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1、防汛指挥机构组成
乡政府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任组长,分管防汛工作副乡长任副组长,乡党政办、水务站、综治办、安办、民政所、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经济事务中心、卫生院、学校、林业、畜牧、各村和各企事业单位以及片区派出所、国土所、电管所、移动电信运营商等为全乡防汛抗旱成员单位(以下简称乡防汛抗旱成员单位)。
2、防汛指挥机构职责
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乡的防汛工作,主要职责是拟定全乡防汛的制度,制定山洪泥石流灾害防御洪水预案和实施抗洪抢险及减灾措施;及时掌握全乡雨情、汛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措施;组织灾后处置,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乡防汛防旱指挥所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电话:8611711。
3、防汛指挥机构成员单位职责
根据乡领导工作分工具体情况,乡长为防汛抢险总指挥,乡人武部长、副乡长担任副指挥长。学校校长、村主任、组长分别学校、村、组防汛抢险第一责任人。乡属各部门共同参与。乡防汛指挥所成员单位应配备第二责任人(即A、B岗),两位责任人在汛期不得同时外出或不在岗。
乡党政办(即乡防洪办)负责全乡防汛重大事件协调。
乡人民武装部负责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实施抗洪抢险,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协助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乡经济事务中心负责防汛规划和建设工作;做好公路、水运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工作。
乡综治办及片区派出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哄抢防汛物资,以及破坏防洪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因防汛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
乡安全办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在汛期要特别加强对重要工程设施安全度汛工作的监督检查。
乡民政办负责组织、协调全乡水灾害的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统一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防汛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负责组织、协调灾区和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乡财政所负责实施防汛和救灾经费预算,及时划拨并监督使用。
国土所负责组织监测、预防地质灾害,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勘测、防治等工作。
电管所负责电力设施抢修和供电恢复工作。
移动、电信运营商负责通信抢修和网络恢复的保障工作。
乡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指导全乡防洪排涝、完成水毁工程的修复,负责组织河流洪水的监测,预报、管理;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洪涝灾情信息,指导农业防汛救灾、生产恢复。
乡卫生院、畜牧站负责水灾区人、畜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灾区提供疫情与防治信息,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开展防汛宣传工作,及时准确报道经审定的汛情、灾情和防汛动态,及时传递重要天气信息。
学校负责对校园及校园周边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出来的危险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制定应急措施和预案,暑假期要落实责任人,加强值班检查。
各村民委员会负责本辖区防汛减灾的全面工作,做到传递收集信息快、应急处置反应快。
各企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的安全防汛工作,兰渝铁路施工单位确保本区域的泄洪通道畅通,加快防洪设施建设,加强防汛设备力量。
三、预防预警行动
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灾害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洪、救大灾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乡防汛抗旱成员单位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责任人、防汛队伍、防汛值班,在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设立安全标志及采取有效预警措施。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对存在病险的挡水坝、河堤等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影响行洪溪河的险工险段、障碍物实行应急整治和清除;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乡防汛抗旱成员单位进一步修订完善防洪预案、危险区安全转移预案和防汛应急演练预案。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自然灾害。
(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乡防汛抗旱成员单位合理配置,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在防汛重点部位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畅通。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2、山洪灾害预警
(1)凡可能遭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地方,应根据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
(2)凡有山洪灾害的地方,乡防汛抗旱成员单位要编制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划分并确定区域内易发生山洪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订安全转移方案,明确组织机构的设置和职责。
(3)建立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加强巡逻。水务站站长、村主任、组长分别为乡、村、组的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乡防汛指挥机构,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3、山洪灾害预警的规定及降雨量划分
警报等级 | 1小时以内 | 3小时以内 | 24小时以内 | 警报标 |
三级Ⅲ警报 | ≥20㎜ | ≥50㎜ | ≥70㎜ | 橙色 |
二级Ⅱ警报 | ≥30㎜ | ≥65㎜ | ≥100㎜ | 黄色 |
一级Ⅰ警报 | ≥55㎜ | ≥80㎜ | ≥130㎜ | 红色 |
4、预警信号的设定
预警系统由全自动雨量观测站点及气象、水文观测站、短信、电话、铜锣、小号、警报器、预警大喇叭等组成。
(1)预警信号
乡防汛办在接到雨情、水情警报信息后,按防指领导签发的意见,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各村。情况紧急时,乡防汛办用预警电话直接通知到各监测点。村再用预定的报警信号发送到各组各户、地质灾害隐患点。
(2)报警信号
如有险情出现,由各报警点和信息员发出警报信号。警报信号设置为:连续敲击铜锣、吹号、手摇警报器,动员全体村民提高警惕,做好一切准备。危险区人员开始转移。
持续敲击铜锣或吹号、手摇警报器,启动预警喇叭,表示险情出现,危险区、警戒区的人员必须立即按预定路线有秩序地转移至安全地带。
5、应急响应
汛期(5月1日至9月30日),进入汛期,乡防汛抗旱成员单位预防预警的各项准备工作就绪,上报乡防汛办备案,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24小时接听,值班人员电话24小时开机。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洪涝灾害发生后,乡防汛指挥机构向同级人民政府和区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报区防汛指挥部。任何个人发现防洪工程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做到不延时、不误报、不漏报,并随时落实和登记处理结果。
因水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道路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乡防汛指挥机构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部报告。
6、人员避险转移
发生重大险情时,转移路线和安置地点的确定应遵循就近、安全、快捷、方便的原则,在防汛安全转移安置工作责任人的统一指挥下(责任人见附表),以家庭为单位,组织家庭成员有序的进入指定的避难场所避险、等待救援。防汛安全隐患人员视险情程度实行分二批转移。转移人员一般3-5户为一组,每组由联户责任人负责转移通知和协助转移对象转移。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按防汛条例采取强制转移措施。
(1)第一批人员转移
第一批转移的是最容易受到灾害威胁的人员。原则上是居住在严重地质隐患点下方和极易遭受山洪、泥石流、滑坡点灾害的人员。
(2)第二批人员转移
第二批人员转移对象是山洪灾害防御相对比较重要区域中的人员,即灾情进一步发展时需要转移的人员。原则上是居住在较严重危房和易受泥石流威胁的人员。
本乡所有人员,在超常规汛情发生时,都应密切注意水(雨)情的发展和自身的安全,及时主动转移到安全地区。
四、应急保障
1、通讯保障。
任何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畅通的责任,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各类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所有防汛值班人员手机24小时开机。
2、应急队伍保障
乡成立一支由23人组成的防汛抢险民兵应急分队(名单附后),并负责全乡防汛抗旱指挥、协调、保障工作,主要完成急、难、险、避的抢险任务。
3、资金保障
乡人民政府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本行政区域内遭受严重洪水灾害的工程修复补助。
五、善后工作
发生水灾害后,乡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1、救灾
发生重大灾情时,乡人民政府成立救灾指挥部,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
乡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作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乡卫生、畜牧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牲畜,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乡政府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2、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乡防汛抗旱成员单位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将防汛物资补充到位。
3、水毁工程修复
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恢复主体功能。
各村遭受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协调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4、灾后重建
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5、防汛工作评价
每年乡防汛部门应针对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总结、分析、评估。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防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洪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工作。
六、附则
1、本预案由乡防汛指挥部负责解释。
2、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
(1)花石乡2015年防汛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花石乡防汛抢险民兵应急分队人员名单;
(3)花石乡防汛安全转移安置工作责任表;
(4)花石乡防汛值班表;
附件1:
花石乡2015年防汛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为进一步加强防汛抗旱工作,树立防大汛、抗大洪、救大灾思想,按照“一岗双责”分工,经乡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充实花石乡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指挥长:蒲玉荣乡长
副指挥长:董昌华乡人武部长兼副乡长
成员:李磊乡党政办主任
胡廷波乡财政所负责人
袁开平乡民政所负责人
李文国乡水务站负责人(联系哨楼村)
陈永玉乡农业站负责人(联系金花村)
董孝忠乡林业负责人(联系盘龙村)
陈代虎乡安办负责人(联系梧桐村)
张正东乡畜牧负责人(联系花石村)
吴天均乡卫生院院长
张军祥花石乡小学校长
宋家成羊木派出所所长
杨成春羊木国土所所长
赵国良羊木供电所所长
薛春银羊木移动运营商经理
各村民委员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防汛办),由董昌华同志兼任乡防洪办主任,乡党政办李磊、水务站李文国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附件2:
花石乡防汛抢险民兵应急分队人员名单(23人)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政治面貌 | 学历 | 家庭住址 | 本人电话 |
袁静 | 女 | 汉 | 中共党员 | 大专 | 花石乡场镇 | 13541829716 |
董昌华 | 男 | 汉 | 中共党员 | 大专 | 花石乡场镇 | 13881254570 |
邱慧清 | 女 | 汉 | 中共党员 | 大专 | 花石乡场镇 | 13408398021 |
李文国 | 男 | 汉 | 中共党员 | 中专 | 花石乡场镇 | 13404029643 |
胡廷波 | 男 | 汉 | 预备党员 | 大专 | 花石乡场镇 | 15282015559 |
袁开平 | 男 | 汉 | 中专 | 花石乡场镇 | 13698336198 | |
陈代虎 | 男 | 汉 | 中共党员 | 大专 | 花石乡场镇 | 13541978899 |
李霞 | 女 | 汉 | 中共党员 | 大专 | 花石乡场镇 | 15883560561 |
李磊 | 男 | 汉 | 预备党员 | 大学 | 花石乡场镇 | 13981236787 |
陈永玉 | 男 | 汉 | 中专 | 花石乡场镇 | 13981234183 | |
张应海 | 男 | 汉 | 中共党员 | 大专 | 花石乡场镇 | 13808121051 |
韩冰 | 男 | 汉 | 预备党员 | 大学 | 花石乡场镇 | 15284851492 |
张钊 | 男 | 汉 | 中共党员 | 大学 | 花石乡场镇 | 15284895711 |
王志林 | 男 | 汉 | 中共党员 | 大专 | 花石乡场镇 | 13881228338 |
田艳 | 女 | 汉 | 中共党员 | 大专 | 花石乡场镇 | 15283991661 |
张正东 | 男 | 汉 | 中专 | 花石乡场镇 | 13881237491 | |
董孝忠 | 男 | 汉 | 中共党员 | 大专 | 花石乡场镇 | 13881231905 |
赵杨 | 男 | 汉 | 中专 | 花石乡场镇 | 13981234607 | |
吴天均 | 男 | 汉 | 中共党员 | 大专 | 花石乡场镇 | 13881254083 |
王正富 | 男 | 汉 | 大专 | 花石乡场镇 | 15283923656 | |
董廷均 | 男 | 汉 | 中共党员 | 花石乡场镇 | 15883926816 | |
董长生 | 男 | 汉 | 花石乡场镇 | 13698330196 | ||
董文亮 | 男 | 汉 | 中共党员 | 花石乡场镇 | 13458130959 |
附件3:
花石乡防汛安全转移安置工作责任表
村名 | 村负责人 | 乡负责人 | ||
姓名 | 联系电话 | 姓名 | 联系电话 | |
盘龙村 | 李文勇 | 15883981383 | 董孝忠 | 13881231905 |
金花村 | 马支辅 | 15883509987 | 陈永玉 | 13981234183 |
花石村 | 花玉均 | 13628120198 | 张正东 | 13881237491 |
哨楼村 | 王洪金 | 13550960632 | 李文国 | 13404029643 |
梧桐村 | 张应海 | 13808121051 | 陈代虎 | 13541978899 |
附件4:
花石乡2015年防汛值班表
值班时间 | 带班领导 | 值班牵头人 | 值班人员 | 备注 | ||
5.4-5.10 | 何昌生 | 李文国 | 董孝忠 | 韩冰 | 张钊 | |
5.11-5.17 | 蒲玉荣 | 陈代虎 | 王志林 | 田艳 | 胡廷波 | |
5.18-5.24 | 何昌生 | 张国树 | 陈永玉 | 赵杨 | 李磊 | |
5.25-5.31 | 蒲玉荣 | 董昌华 | 王清平 | 袁开平 | 李霞 | |
6.1-6.7 | 何昌生 | 袁静 | 张正东 | 张应海 | 邱慧清 | |
6.8-6.14 | 何昌生 | 李文国 | 董孝忠 | 韩冰 | 张钊 | |
6.15-6.21 | 蒲玉荣 | 陈代虎 | 王志林 | 田艳 | 胡廷波 | |
6.22-6.28 | 何昌生 | 张国树 | 陈永玉 | 赵杨 | 李磊 | |
6.29-7.5 | 蒲玉荣 | 董昌华 | 王清平 | 袁开平 | 李霞 | |
7.6-7.12 | 何昌生 | 袁静 | 张正东 | 张应海 | 邱慧清 | |
7.13-7.19 | 何昌生 | 李文国 | 董孝忠 | 韩冰 | 张钊 | |
7.20-7.26 | 蒲玉荣 | 陈代虎 | 王志林 | 田艳 | 胡廷波 | |
7.27-8.2 | 何昌生 | 张国树 | 陈永玉 | 赵杨 | 李磊 | |
8.3-8.9 | 蒲玉荣 | 董昌华 | 王清平 | 袁开平 | 李霞 | |
8.10-8.16 | 何昌生 | 袁静 | 张正东 | 张应海 | 邱慧清 | |
8.17-8.23 | 何昌生 | 李文国 | 董孝忠 | 韩冰 | 张钊 | |
8.24-8.30 | 蒲玉荣 | 陈代虎 | 王志林 | 田艳 | 胡廷波 | |
8.31-9.6 | 何昌生 | 张国树 | 陈永玉 | 赵杨 | 李磊 | |
9.7-9.13 | 蒲玉荣 | 董昌华 | 王清平 | 袁开平 | 李霞 | |
9.14-9.20 | 何昌生 | 袁静 | 张正东 | 张应海 | 邱慧清 | |
9.21-9.27 | 何昌生 | 李文国 | 董孝忠 | 韩冰 | 张钊 | |
9.28-10.5 | 蒲玉荣 | 陈代虎 | 王志林 | 田艳 | 胡廷波 |
抄送:区政府办,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水务局,区安监局,
区民政局,乡防汛抗旱成员单位。
广元市朝天区花石乡党政办2015年10月28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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