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水务局关于印发《广元市朝天区水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2402/2015-00174 | 发布机构: 区水务局 | 成文日期: 2015-10-28 |
发布时间: 2015-10-28 | 发文字号: 广朝水发[2015]38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朝水发〔2015〕38号
广元市朝天区水务局
关于印发《广元市朝天区水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水务站,局各安全生产检查组:
为了宣传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全面落实一岗双责,按照国务院、省、市、区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确保我区2015年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无人员伤亡和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将《广元市朝天区水务水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1、水务安全生产检查实施方案
2、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广元市朝天区水务局
2015年5月4日
抄送:市水务局,区安办。
广元市朝天区水务局2015年5月4日印发
水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我区2015年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无人员伤亡和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国务院、省、市、区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经研究,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讲话精神,根据国务院、省、市、区安全生产会议的安排部署,以深化安全生产活动、推动水利行业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加强隐患排查力度,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保持我区水务安全生产持续稳定,确保我区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使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局领导高度重视本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专门组织召开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专题安排部署,明确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目标、任务和职责,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股室责任人为成员的水务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际。
三、检查时间:2014年5月6日至2015年5月15日
四、检查分工
1、第一组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贤成任组长,成员:蒋兴富、鄢海燕、刘明强。检查乡镇:转斗乡、中子镇、宣河乡以及双峡湖水库建设现场。
2、第二组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三军任组长,成员:何勇志、贾伟、徐慧。检查乡镇:羊木镇、西北乡、花石乡、东溪河乡、朝天镇。
3、第三组由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卫玲任组长,成员:李春蓉、张娟、张建。检查乡镇:沙河镇、鱼洞乡、临溪乡、蒲家乡、小安乡。
4、第四组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元斌任组长,成员:李佳岷、何雷、刘青。检查乡镇:陈家乡、大滩镇、柏杨乡、文安乡、马家坝乡、青林乡。
5、第五组由局党组成员、区防汛办主任李克祥任组长,成员:胡敏、李素群、胡凯。检查乡镇:曾家镇、平溪乡、两河口乡、麻柳乡、汪家乡、李家乡。
五、检查对象及内容
检查对象:涉水企事业单位、水利工程设施、在建水利工程、以及全区各乡镇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检查的内容:
1、在建工程及河道内建设工程。对施工场地的安全标语、警示标志和警示牌是否完善齐全,防汛预案是否编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
2、水土保持。全区在建工程、矿山的水土保持方案是否完善,重点是西成客专弃渣场的《水土保持设计方案》是否按照批准在施工,新增设的弃渣场的《水土保持方案》是否编制。
3、防汛安全。一是水库溃坝应急处置预案是否编制;二是占用河道建筑物《行洪河势稳定与行洪论证报告》是否编制,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否许可;三是河道船只按照“三桩四绳”的要求是否锚固到位和值班人员是否到位;四是涉水建筑防汛的应急预案是否完善,值(带)班是否到岗到位;五是各乡镇的山洪灾害易发点是否派专人监管等。
4、供水安全。重点是对各供水厂(站)的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供水应急预案、突发性水污染应急处置预案是否完善,加药消毒是否有记录,供水站的证件是否办理齐全有效。
5、水源保护。重点是对各饮用水源的保护,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
6、信访维稳工作。要求各乡镇要、各相关股室加强信访接待处理,确保不发生群体事件。
六、搞好汇总,及时上报。各检查组要认真对自己负责的乡镇认真检查、实地查看,对安全隐患点要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检查完成后要于5月20日前汇总,报局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
广元市朝天区水务局
关于印发《广元市朝天区水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水务站,局各安全生产检查组:
为了宣传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全面落实一岗双责,按照国务院、省、市、区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确保我区2015年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无人员伤亡和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将《广元市朝天区水务水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1、水务安全生产检查实施方案
2、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广元市朝天区水务局
2015年5月4日
抄送:市水务局,区安办。
广元市朝天区水务局2015年5月4日印发
水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我区2015年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无人员伤亡和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国务院、省、市、区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经研究,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讲话精神,根据国务院、省、市、区安全生产会议的安排部署,以深化安全生产活动、推动水利行业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加强隐患排查力度,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保持我区水务安全生产持续稳定,确保我区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使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局领导高度重视本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专门组织召开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专题安排部署,明确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目标、任务和职责,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股室责任人为成员的水务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际。
三、检查时间:2014年5月6日至2015年5月15日
四、检查分工
1、第一组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贤成任组长,成员:蒋兴富、鄢海燕、刘明强。检查乡镇:转斗乡、中子镇、宣河乡以及双峡湖水库建设现场。
2、第二组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三军任组长,成员:何勇志、贾伟、徐慧。检查乡镇:羊木镇、西北乡、花石乡、东溪河乡、朝天镇。
3、第三组由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卫玲任组长,成员:李春蓉、张娟、张建。检查乡镇:沙河镇、鱼洞乡、临溪乡、蒲家乡、小安乡。
4、第四组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元斌任组长,成员:李佳岷、何雷、刘青。检查乡镇:陈家乡、大滩镇、柏杨乡、文安乡、马家坝乡、青林乡。
5、第五组由局党组成员、区防汛办主任李克祥任组长,成员:胡敏、李素群、胡凯。检查乡镇:曾家镇、平溪乡、两河口乡、麻柳乡、汪家乡、李家乡。
五、检查对象及内容
检查对象:涉水企事业单位、水利工程设施、在建水利工程、以及全区各乡镇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检查的内容:
1、在建工程及河道内建设工程。对施工场地的安全标语、警示标志和警示牌是否完善齐全,防汛预案是否编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
2、水土保持。全区在建工程、矿山的水土保持方案是否完善,重点是西成客专弃渣场的《水土保持设计方案》是否按照批准在施工,新增设的弃渣场的《水土保持方案》是否编制。
3、防汛安全。一是水库溃坝应急处置预案是否编制;二是占用河道建筑物《行洪河势稳定与行洪论证报告》是否编制,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否许可;三是河道船只按照“三桩四绳”的要求是否锚固到位和值班人员是否到位;四是涉水建筑防汛的应急预案是否完善,值(带)班是否到岗到位;五是各乡镇的山洪灾害易发点是否派专人监管等。
4、供水安全。重点是对各供水厂(站)的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供水应急预案、突发性水污染应急处置预案是否完善,加药消毒是否有记录,供水站的证件是否办理齐全有效。
5、水源保护。重点是对各饮用水源的保护,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
6、信访维稳工作。要求各乡镇要、各相关股室加强信访接待处理,确保不发生群体事件。
六、搞好汇总,及时上报。各检查组要认真对自己负责的乡镇认真检查、实地查看,对安全隐患点要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检查完成后要于5月20日前汇总,报局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
广元市朝天区水务局2015年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 |||
被检查单位(盖章): | 填报时间: | ||
被检查单位 | |||
检查类别 | |||
检查地点 | |||
存在隐患的内容 | |||
整改措施 | |||
整改时限 | |||
被检查单位签字 | |||
检查人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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