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水务局关于成立创建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2402/2015-00178 | 发布机构: 区水务局 | 成文日期: 2015-10-28 |
发布时间: 2015-10-28 | 发文字号: 广朝水发[2015]62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朝水发〔2015〕62号
广元市朝天区水务局
关于成立创建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水务站、局机关各股(室):
根据区政府《关于印发<朝天区2015年有机农业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广朝府办发〔2015〕36号)和《关于成立朝天区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的通知》(广朝府办函〔2015〕2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创建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创建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杨清明区水务局局长
副组长:李三军区水务局副局长
李克祥区水务局防洪办主任
成员:邓国波区水务局办公室主任兼财务股负责人
李春蓉区节水办主任兼区水务局供排水管理股、水资源股股长
蒋兴富区水务局城乡供水总站站长
何勇志区水务局规划计划股负责人
杨帆区水务局农田水利管理股负责人
邱丹区水务局水土保持股负责人
李佳岷区水务局河道管理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供排水股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广元市朝天区水务局
2015年7月8日
抄送:质量技术监督局
广元市朝天区水务局2015年7月8日印发
广元市朝天区水务局
关于成立创建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水务站、局机关各股(室):
根据区政府《关于印发<朝天区2015年有机农业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广朝府办发〔2015〕36号)和《关于成立朝天区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的通知》(广朝府办函〔2015〕2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创建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创建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杨清明区水务局局长
副组长:李三军区水务局副局长
李克祥区水务局防洪办主任
成员:邓国波区水务局办公室主任兼财务股负责人
李春蓉区节水办主任兼区水务局供排水管理股、水资源股股长
蒋兴富区水务局城乡供水总站站长
何勇志区水务局规划计划股负责人
杨帆区水务局农田水利管理股负责人
邱丹区水务局水土保持股负责人
李佳岷区水务局河道管理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供排水股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广元市朝天区水务局
2015年7月8日
抄送:质量技术监督局
广元市朝天区水务局2015年7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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