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安办《关于建立健全“五级五覆盖”和“五落实五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的通 知
索 引 号 : 008465603/2015-00101 | 发布机构: 转斗乡 | 成文日期: 2015-10-28 |
发布时间: 2015-10-28 | 发文字号: 广朝转府发[2015]42号 | 公文种类: 通知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各村民委员会、乡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落实安全监管“五级五覆盖”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五
落实五到位”,现将省安办《关于建立健全“五级五覆盖”和“五
落实五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川安办〔2015〕38号)
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对口落实到位。乡安办从6月份开
始,将每月统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进展情况。请各村、各企业于每月30日前(节假日顺延)填写附表1、2(附后)并报送乡安办(联系人及电话:王金建,13618128584。)
广元市朝天区转斗乡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26日
为全面落实安全监管“五级五覆盖”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五
落实五到位”,现将省安办《关于建立健全“五级五覆盖”和“五
落实五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川安办〔2015〕38号)
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对口落实到位。乡安办从6月份开
始,将每月统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进展情况。请各村、各企业于每月30日前(节假日顺延)填写附表1、2(附后)并报送乡安办(联系人及电话:王金建,13618128584。)
广元市朝天区转斗乡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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