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老农保”清理核实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2234/2015-00174 | 发布机构: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2015-10-28 |
发布时间: 2015-10-28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通知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朝人社发〔2015〕44号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老农保”清理核实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府发〔2009〕35号)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朝天区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广朝府〔2012〕44 号)精神,由民政部门实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老农保”)并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为了弄清我区“老农保”情况,确保新老制度顺利并轨,现就开展老农保清理核实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确保清理核实工作按时完成
我区“老农保”于1993年在花石乡试点,1994年全区25个乡镇全面实施,2000年前由区民政局负责管理,之后移交给区劳动局(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管理,存在时间跨度长、交结不清、档案资料不详尽等情况。全面清理核实“老农保”参保情况,既关系到“老农保”基金的安全,又涉及参保人的切身利益,各乡镇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明确思路,制定切实可行的清理办法,安排落实人员认真组织开展清理核实工作,确保清理结果准确,并按时上报。
二、清理核实工作的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步:区农保局查阅档案资料,清理出初步的参保人员情况,并形成电子文档。时间:2015年6月10日前完成。
第二步:乡镇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进一步核实。区农保局将清理的初步参保人员名单(含电子文档)返回各乡镇,各乡镇通知参保人持“老农保”参保手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乡镇进行核实,各乡镇经办人员要认真进行比对核实。对于参保人提供的资料与区农保局从档案中清理的情况不一致的,在认真甄别的基础上进行确认,并予以备注。同时,要准确填写参保人姓名、户籍地、二代身份证号码、参保缴费时间、缴费金额、参加城乡居保和企业职工保险或机关养老保险情况及本人的处理意愿等,确需退保的还要填写本人银行账号,最后由参保人签字确认。时间:2015年7月10日前完成。
第三步:报送清理核实的情况。整理报送清理核实的表册(包括电子文档)(样表见附件一)、“老农保”手册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时间:2015年7月20日前完成。
第四步:汇总清理情况,测算所需资金,提出建议方案。区农保局对各乡镇核实上报的结果进行审核汇总,按新、老制度并轨的要求,测算所需资金,并就新老制度并轨中的相关问题提出处理的建议方案。时间:2015年8月10日前完成。
三、清理中对一些特殊情况的认定
清理核实工作的主要依据是档案记载的情况和“老农保”参保手册。如果档案清理出的情况与手册记载情况不一致的,在辨别手册真伪的基础上以手册记载为准;手册丢失有原始缴票据的可以认定;档案有参保记录而参保人无任何依据的,需持村组证明经调查属实的应予确认;档案无记载、本人无依据仅评口头陈述的不能确认。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9日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5年6月9日印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老农保”清理核实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府发〔2009〕35号)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朝天区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广朝府〔2012〕44 号)精神,由民政部门实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老农保”)并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为了弄清我区“老农保”情况,确保新老制度顺利并轨,现就开展老农保清理核实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确保清理核实工作按时完成
我区“老农保”于1993年在花石乡试点,1994年全区25个乡镇全面实施,2000年前由区民政局负责管理,之后移交给区劳动局(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管理,存在时间跨度长、交结不清、档案资料不详尽等情况。全面清理核实“老农保”参保情况,既关系到“老农保”基金的安全,又涉及参保人的切身利益,各乡镇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明确思路,制定切实可行的清理办法,安排落实人员认真组织开展清理核实工作,确保清理结果准确,并按时上报。
二、清理核实工作的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步:区农保局查阅档案资料,清理出初步的参保人员情况,并形成电子文档。时间:2015年6月10日前完成。
第二步:乡镇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进一步核实。区农保局将清理的初步参保人员名单(含电子文档)返回各乡镇,各乡镇通知参保人持“老农保”参保手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乡镇进行核实,各乡镇经办人员要认真进行比对核实。对于参保人提供的资料与区农保局从档案中清理的情况不一致的,在认真甄别的基础上进行确认,并予以备注。同时,要准确填写参保人姓名、户籍地、二代身份证号码、参保缴费时间、缴费金额、参加城乡居保和企业职工保险或机关养老保险情况及本人的处理意愿等,确需退保的还要填写本人银行账号,最后由参保人签字确认。时间:2015年7月10日前完成。
第三步:报送清理核实的情况。整理报送清理核实的表册(包括电子文档)(样表见附件一)、“老农保”手册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时间:2015年7月20日前完成。
第四步:汇总清理情况,测算所需资金,提出建议方案。区农保局对各乡镇核实上报的结果进行审核汇总,按新、老制度并轨的要求,测算所需资金,并就新老制度并轨中的相关问题提出处理的建议方案。时间:2015年8月10日前完成。
三、清理中对一些特殊情况的认定
清理核实工作的主要依据是档案记载的情况和“老农保”参保手册。如果档案清理出的情况与手册记载情况不一致的,在辨别手册真伪的基础上以手册记载为准;手册丢失有原始缴票据的可以认定;档案有参保记录而参保人无任何依据的,需持村组证明经调查属实的应予确认;档案无记载、本人无依据仅评口头陈述的不能确认。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9日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5年6月9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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