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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法律进企业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 : 008462234/2015-00175 发布机构: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15-10-28
发布时间: 2015-10-28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意见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广朝人社发〔2015〕24号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法律进企业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局内各股室、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转发的《关于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区的决定》和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的通知》(广朝法组办〔2015〕4号)文件,以切实开展好法律进企业活动,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法律素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参与市场竞争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15年“法律进企业”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企业改革与发展,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努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企业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推进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法治化,为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学法用法,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企业职工熟悉掌握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相关的政策法规知识,熟练运用企业与本职相关的政策法规知识;进一步树立企业经营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严格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企业依法经营管理的活动与水平和依法维护企业及职工合法权益的能力;进一步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杜绝重大违法事件的发生;积极探索企业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推进依法治企工作的开展.为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供法治保障。

  三、主要内容

  重点开展以下送法律知识进企业活动:整顿和规范社会企业劳动力市场秩序。指导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经营相关的合同;指导企业内部管理相关的用工、劳动保障、养老、法律顾问等法律制度;加强建设领域企业交纳农民工保障金催缴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切身利益;指导建立企业同行政主体关系相关的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及行政诉讼法等法律制度;完善企业内部调节组织;进一步完善纠纷处理相关的复议、仲裁、诉讼等法律制度;协调组织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各项新颁布实施法律和新修订法律的宣传教育。

  四、主要措施

  (一)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根据企业的自身条件,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辅导、讲座等形式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提供学习途径。

  (二)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职工喜闻乐见的形式,以及充分利用车间班组、班前(后)会,每月一次讲你身边或你知道的法律故事交流活动,从而真正提高职工的法律素质,把法律进企业工作目标落实到最基层。

  (三)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的阵地建设。通过设置法制宣传栏、标语,印制法制宣传手册、挂图、法律知识汇编等法律宣传资料,加强对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五、实施步骤

  “法律进企业”宣传活动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5年3月)。开展调查研究。摸清辖区内企业数量、规模、性质、职工人数、经营场所等底数,针对需求准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律法规宣传资料。

  第二阶段:(2015年4月至2015年10月)。结合实际,制定“法律进企业”工作推进表,并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宣传活动。

  第三阶段:(2015年11月)。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对“法律进企业”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并将其作为“六五”普法的重要内容记入考核档案,做好上级检查验收工作。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16日

  抄送:区法制办。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5年3月16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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