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级学法用法机关示范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2234/2015-00180 | 发布机构: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2015-10-28 |
发布时间: 2015-10-28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通知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朝人社发〔2015〕35号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市级学法用法机关示范创建实施
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直属单位:
为全面推进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学法用法创建工作,做实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及省市区的工作要求,并结合人社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届四中全会和《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部署,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积极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建设。
二、工作目标
以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为载体,对人社执法人员采取以培训代学习的方式,重点学习《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监察法》、《就业促进法》、《劳动法》、《公务员法》、《事业人员管理条例》、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就业促进法》等行政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提高办案质量,促使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依法行政示范建设步伐加快,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科学决策机制进一步健全,实现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成立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领导小组,积极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责任机制,把依法行政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
(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进一步健全决策程序,建立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决策相结合的机制。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原则,切实将行政决策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建立重大决策公示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通过向社会公布、举行座谈会等形式,公开听取群众意见,保障群众的参与权、表达权,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通过电视、标语、网络等新闻媒体深入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相结合,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坚持会前学法制度,组织政策法规知识抢答比拼和技能大赛、每年组织一次依法行政知识考试。加强政府法制理论研究,积极撰写法治理论文章和政府法制信息,争取在市级以上报(刊)台上发表。
(四)完备依法行政相关制度。健全完善民主决策制度、单位信息公开制度、行政审批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信访制度、行政复议制度等。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建立并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发、备案、清理等制度。
(五)积极推进单位信息公开。制定完善单位信息公开的程序,落实单位信息公开的场所和渠道。做好单位政务公开,有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等事项随时公开,为群众、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获取单位信息提供便利。
(六)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行政执法主体合法,执法人员做到持证、亮证执法。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无不作为和乱作为行为。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规范、合法、适当,后续监督到位。行政执法案卷合法规范,记录齐全。
(七)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依法行政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研究依法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保证局下属各单位之间的协调联动,形成高效、灵敏的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各项规定,建立以行政首长为核心的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主体、依据、权限及程序,实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八)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媒体的监督作用。加强与群众和新闻媒体的沟通与联系,经常听取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和舆论媒体反映的情况,认真进行调查核实,依法及时做出处理。
四、学习内容(附后)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局机关各股室要从提高执政能力基本要求、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依法行政放到全局的角度进行安排和落实,与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落实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政法工作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级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股,办公室负责人统筹协调,负责牵头处理日常事务工作。
(三)注重学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学法用法宣传,为创建市级学法用法机示范单位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附件:关于推进市级学法用法机关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学法日程安排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月30日
抄送:区法建办。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5年1月30日印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市级学法用法机关示范创建实施
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直属单位:
为全面推进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学法用法创建工作,做实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及省市区的工作要求,并结合人社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届四中全会和《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部署,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积极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建设。
二、工作目标
以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为载体,对人社执法人员采取以培训代学习的方式,重点学习《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监察法》、《就业促进法》、《劳动法》、《公务员法》、《事业人员管理条例》、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就业促进法》等行政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提高办案质量,促使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依法行政示范建设步伐加快,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科学决策机制进一步健全,实现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成立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领导小组,积极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责任机制,把依法行政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
(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进一步健全决策程序,建立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决策相结合的机制。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原则,切实将行政决策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建立重大决策公示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通过向社会公布、举行座谈会等形式,公开听取群众意见,保障群众的参与权、表达权,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通过电视、标语、网络等新闻媒体深入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相结合,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坚持会前学法制度,组织政策法规知识抢答比拼和技能大赛、每年组织一次依法行政知识考试。加强政府法制理论研究,积极撰写法治理论文章和政府法制信息,争取在市级以上报(刊)台上发表。
(四)完备依法行政相关制度。健全完善民主决策制度、单位信息公开制度、行政审批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信访制度、行政复议制度等。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建立并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发、备案、清理等制度。
(五)积极推进单位信息公开。制定完善单位信息公开的程序,落实单位信息公开的场所和渠道。做好单位政务公开,有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等事项随时公开,为群众、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获取单位信息提供便利。
(六)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行政执法主体合法,执法人员做到持证、亮证执法。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无不作为和乱作为行为。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规范、合法、适当,后续监督到位。行政执法案卷合法规范,记录齐全。
(七)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依法行政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研究依法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保证局下属各单位之间的协调联动,形成高效、灵敏的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各项规定,建立以行政首长为核心的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主体、依据、权限及程序,实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八)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媒体的监督作用。加强与群众和新闻媒体的沟通与联系,经常听取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和舆论媒体反映的情况,认真进行调查核实,依法及时做出处理。
四、学习内容(附后)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局机关各股室要从提高执政能力基本要求、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依法行政放到全局的角度进行安排和落实,与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落实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政法工作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级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股,办公室负责人统筹协调,负责牵头处理日常事务工作。
(三)注重学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学法用法宣传,为创建市级学法用法机示范单位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附件:关于推进市级学法用法机关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学法日程安排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月30日
抄送:区法建办。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5年1月30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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