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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 “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2234/2015-00182 发布机构: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15-10-28
发布时间: 2015-10-28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广朝人社发〔2015〕39号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 “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局内各股室、直属单位:

  《“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经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月29日

  “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及“市级依法行政示范评选”活动的通知》(广朝府办发〔2014〕92 号)要求,结合我局普法依法治区工作实际,为推进我局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提高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省委十届四中全会、《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和市、区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有关部署,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履行职责,提高效能,全面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二、创建标准

  (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健全。

  (二)落实部门办公会会前学法制度。

  (三)清理规范行政许可事项,行政管理重心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

  (四)行政权力清单编制规范并实行动态调整。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

  (五)依照法定程序和权限制定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报备率达到 100%。

  (六)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清晰。制定并细化、量化行政执法裁量标准,建立并落实行政执法裁量权案例指导制度。

  (七)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强化行政执法职业道德教育。

  (八)落实行政执法公开、亮证、告知、听证、说明理由、回避等程序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

  (九)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除法定事由外,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具体向社会公开,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

  (十)行政复议机构健全、人员落实,申请受理渠道畅通。行政复议决定依法作出。

  (十一)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不作为、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越权执法、随意执法、粗暴执法等行为得到及时查处

  三、创建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我局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工作的领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法制工作机构自身建设,明确职责任务,配齐配强人员,确保人员配备与所承担的工作职责相适应。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制定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工作的具体措施,形成严密的制度体系。

  (二)完善管理体制。按照依法行政要求,正确行使部门职能和权限。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行政权力的运行要合法规范,确保行政程序合理合法,大力推进阳光政务,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基本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依法制定、修改、废止、发布规范性文件,实行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备案审查制度。依法履行规范性文件报备职责。开展规范性文件评估和定期清理工作。

  (四)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听证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集体决定制度、风险防范制度、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决策跟踪反馈机制,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与反馈,以适时调整和改进决策,确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

  (五)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有行政执法职能的股室和单位要重点依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的环节和步骤要具体规范,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实施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按照公布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范和标准,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一步完善执法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执法人员分析案情和适用法律的能力与水平。

  (六)有效防范和化解行政争议。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受理复议案件,依法做出行政复议决定,依法办理信访案件。完善行政调解、信访处理等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争议,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七)推行政务公开和加强执法监督。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创新政务公开方式,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司法机关、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加强行政执法监察工作,及时、有效办理群众举报投诉案件,落实行政问责制度,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八)加大教育培训和普法宣传力度。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法守法用法制度,加强对法律、法规、规章和依法行政的宣传教育,积极参加省厅统一组织的行政执法资格证和劳动保障监察证的培训考试,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熟练掌握本部门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普法规划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增强法治观念,引导群众通过合法渠道,采用合法方式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履行义务,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法治化。

  四、创建步骤

  (一)准备部署阶段(2015年3月-2015年5月)。根据市、区政府要求,制定下发《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局内各股室、直属单位属4月底前完成创建准备工作,并进行动员部署。

  (二)具体实施阶段(2015年6月-2018年12月)。局内各股室直、属单位按照工作标准和创建内容,结合自身工作认真贯彻落实。

  (三)自评申报阶段(2015年10月-2015年11月)。对全局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薄弱环节进行整改。局内各股室、直属单位要对创建活动开展自查。

  (四)迎检评定阶段(2016年12月1日~26日)。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一步整改提高,迎接省级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考核评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我局成立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协调推进,创建活动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股。各股室(单位)要对创建工作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职责,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并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具体工作。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市、区政府办公室通知精神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落实创建工作,积极投入到创建活动中,切实做到创建有方案、实施有举措、工作有标准,突出制度建设、机构建设和行为规范等工作重点,加强内部监督检查,狠抓落实,确保高质量地实现工作目标。

  (三)加强督查,协同推进。局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对各股室(单位)落实工作任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整改,确保局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区法建办。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5年1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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