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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五届五次会议第102号提案答复的函
索 引 号 : K34011328/2015-00149 发布机构: 区城市城镇管理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15-10-28
发布时间: 2015-10-28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广元市朝天区城市城镇管理执法局

  广元市朝天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广元市公安局朝天区分局

  关于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五届五次会议第102号提案答复的函

  杨文林、雷均宇委员:

  您在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五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城市城镇车辆停放管理的建议》(第〔102〕号提案)已收悉。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召集相关部门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要在主要街区和场镇主通道设置醒目的禁停标语标牌,有执法人员负责监管”的问题。目前,区城管局、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等部门在城区主干道清风大道、潜溪路和中子镇、羊木镇、曾家镇等场镇主要通道的醒目位置设立禁止停车的标牌,同时加大禁停路段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查处各类违章行为。下一步,区城管局将在中子、羊木、曾家等乡镇设立城管执法中队,加强城镇管理,目前已进入筹备阶段。

  二、关于“要对允许停放车辆的路段和停车场点,实行划线定点规范管理,并收取停车管理费用”的问题。一是已在城区主干道行政、事业、企业、酒店等单位门前划定停车位,设立免费停车场,方便办事的群众停放车辆;二是在城区的部分车流量集中路段如筹笔路、明月大道、五丁街等路段划定停车线,缓解城区交通压力。关于您提到的收取停车管理费用问题,目前我们正在筹备设立“朝天区停车管理办公室”,“停管办”成立后将对城区划定的停车点和停车位按照规定收取停车管理费用。

  三、关于“适当规划和建设一定数量的停车场点,解决车辆临时停放问题,必须严禁车辆在主要街道和人行道上随意停放,桥上、涵洞内更应该禁止停车”的问题。朝天城区目前仅有2个公共停车场(马家梁停车场和大中坝临时停车场),仅能容纳近百辆汽车,与目前我区汽车保有量相比,远远不能满足停放的需求。为改善城区停车难的问题,我们积极与朝天大酒店、鑫地源•首府小区、东升国府小区负责人进行协商,朝天大酒店、鑫地源•首府小区、东升国府小区地下停车场现已对外开放,方便群众停车。同时城管执法车辆停放监管中队、公安交警大队加大了对城区禁停路段及桥梁、涵洞的车辆停放监管力度,对违章车辆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四、关于“加强宣传教育,严格依法执法。一是对驾驶员加强教育,做到学法、懂法、守法,二是对违规、违章、违法驾驶员要加大惩处力度”的问题。定期开展文明交通引导教育,通过媒体播放公益广告、发放宣传单、开展普法活动等形式,广泛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和规范停车意识,提高广大市民“关爱生命,文明出行”意识,逐步养成良好交通习惯,共建文明和谐交通秩序。同时交警、运管、路政等部门加大执法和惩处力度,在重要路段、重点时段安排执法人员和交警进行重点盯守,对乱停乱放、酒驾、无证驾驶、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严管重罚,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五、关于“坚持常态化管理,健全监管机制。无论是上班期间,还是节假日期间都应当全天候加强对机动车的停放管理,切实解决车辆和行人的出入安全”的问题。今年以来,区城管局出台了“错时上班、步行巡查、重点监管”的勤务制度,全面推行“网格”式精细化管理模式,实行“定路段、定人员、定职责、定奖惩”的“四定”管理,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头,加大巡查、纠违频次,及时发现并查处各类车辆违章行为。

  在此,对您所提的宝贵意见表示感谢,并请您继续关注我区城市管理。真诚地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关心朝天经济社会发展,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合理化建议。

  此函

  广元市朝天区城市城镇管理执法局 广元市朝天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广元市公安局朝天区分局

  2015年10月14日

  (联系人:贾素琴 联系电话:13881283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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