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发展和改革局
索 引 号 : 008462162/2015-00074 | 发布机构: 区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2015-10-28 |
发布时间: 2015-10-28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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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朝天区朝天镇大中坝行政中心11楼
邮编:628012
电话:(0839)8622277
根据《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广朝委〔2011〕1号),以及《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组织实施〈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广朝委〔2014〕20号),设立广元市朝天区发展和改革局(简称区发展改革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广元市朝天区发展和改革局挂广元市朝天区物价局牌子(简称区物价局)、挂广元市朝天区以工代赈办公室牌子(简称区以工代赈办)。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
1.将原区物价局的职责划入区发展改革局。
2.将原区以工代赈办的职责划入区发展改革局。
3.将全区能源行业管理有关职责划入区发展改革局。
4.将广元市朝天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划入区发展改革局。
5.将原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研究拟定全区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的职责划入区发展改革局。
(二)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区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加强的职责
加强发展战略规划研究,重点拟订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加强宏观经济的预警预测,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加强投资宏观管理,搞好政府投资综合平衡,引导社会投资方向,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引导全区重大生产力布局;加强项目管理、项目招投标管理和项目稽查、规范项目运行;加强价格管理,做好价格总水平调控;加强全区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申报、计划、监督管理等工作;加强重大政策和重大问题研究,推进可持续发展,提出保持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加强推进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缩小地区发展差异;统筹协调和指导推进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和政策,研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区经济发展的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目标、政策;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加强实施过程中的宏观调控;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作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分析区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组织对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三)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区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综合协调财政、金融、价格等经济杠杆以及区上直接掌握的经济手段的使用,并通过政策协调、信息指导,保证规划、计划的实施。
(四)研究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综合性、全局性问题及对策,提出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建议,协调发展与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和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以及城区综合配套改革与体制创新,组织、指导和协调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和重大专项经济体制改革试点。
(五)提出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投资结构,编制年度投资计划;研究提出有关重大投资政策,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和资源开发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项目。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全区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措施;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控工作;审批权限以国内外贷款、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项目;申报和审核利用外资、境外投资的重大项目;负责编制全区重点建设项目和年度投资计划;负责组织和管理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研究分析全区经济结构的状况,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的建议,拟订促进全区多种经济成分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全区重要经济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综合协调产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拟订全区交通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提出全区高新技术产业战略和发展规划,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
(七)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全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规划,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建议。组织编制全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规划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政策,负责全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八)推进可持续发展,负责全区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区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研究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的政策措施,确保政策之间的衔接平衡,安排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重大项目。参与编制生态环境建设、国土开发整治和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促进清洁生产等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区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区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
(九)研究分析区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研究推进国民经济市场化和市场体系建立中的重要体制改革和政策问题;协助管理国家、区级储备的粮食、棉花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研究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提出区内商品市场、生产要素市场的发展规划、总体布局和重大调控政策。
(十)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动员与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一)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十二)负责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区招标投标工作,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贯彻《招投标法》政策和措施,对全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按照职责权限核准招标事项,查处招投标投诉案件。
(十三)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和执行价格调整改革规划,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市、区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负责全区价格监督检查,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工作。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省及市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搬迁方针、政策,制定全区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搬迁的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综合协调全区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规划、申报、计划、监督管理等工作,全面推进全区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搬迁建设。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低碳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研究提出我区的贯彻意见和实施办法;拟定全区低碳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低碳发展综合协调工作,全方位推进社会经济向低碳转型;完善政府监管职能,建立低碳发展评价指标体系;承担区低碳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六)拟订全区能源发展战略、总体规划、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促进能源发展、提高能源保障、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能源节约的措施方法,拟订全区能源相关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负责全区能源行业管理,协调全区能源建设的重大问题,指导能源行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能源科技进步工作,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十七)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政策制定工作,负责争取和安排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牵头区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协调解决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的会务和议题资料准备,起草会议纪要,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议定的工作事项;根据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编报工作动态信息并向各乡镇、区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
(十八)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负责财务、工程项目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局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负责机关文秘、目标管理、电子政务、公文运转、会议组织、政务信息、机要、保密、信访、档案、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区发改局信息发布;负责机关有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组织办理人大、政协议案、提案、建议。负责人才培训和普法宣传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
负责有关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和监督;负责全局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拟订价格调整改革规划、年度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组织价格听证;监督和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指导行业价格自律;承担市场价格分析、预警和实施临时价格干预;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参与重要商品储备制度运作和监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价格管理的政策、项目及标准,组织实施对市场调节价药品、医疗器械价格监管;负责重要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管理,协调有关价格争议。
贯彻行政许可相关政策法规;负责对外行使行政许可职能;负责授权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业务办理;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政策咨询和解答;综合协调局内相关业务股室开展行政许可业务。
(三)国民经济综合股(广元市朝天区实施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研究提出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及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负责编制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协调组织编制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综合分析研究区内外经济形势,做好对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组织研究并提出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以及年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协调可持续发展战略中的重大问题;监测分析区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研究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拟订和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等。
(四)节能减排办(广元市朝天区低碳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节能管理和监督工作,推进节能技术进步,鼓励开发利用新能源、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减少煤炭、石油消耗,增加电力消耗;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加强能源计量、统计管理,配备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建立能源消耗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健全能源消费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做好本地区节能宣传和教育工作,普及节能科学知识,增强全社会的节能意识;节能项目规划与申报。
(五)招标投标管理股
对全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综合管理招标投标(比选)活动。按照权限核准招标事项,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的审查和备案,监督招标投标活动,受理相关投诉,调查处理违规行为;统筹监督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合同的执行情况并组织后评估工作;协助管理评标专家;组织协调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招标投标领域相关中介咨询机构的协调管理机制。
(六)经济体制改革股(广元市朝天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研究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指导和协调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和重大专项改革试点;研究推进国民经济市场化和市场体系建立中的重要体制改革问题,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和论证相关体制改革方案,协调解决相关的重大问题;指导和推进全区经济综合改革,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七)项目股(广元市朝天区重大建设项目稽查办公室)
研究提出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项目带动战略政策措施,拟订全区项目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区各类项目的收集、论证、储备和推介发布;负责区项目库建设和区内项目动态管理;统筹规划、综合平衡项目布局,协调区内工农业、社会事业、商贸流通业、城市基础设施、交通等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审核和转报申请财政性资金、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重大项目,协调组织向上申报争取项目资金;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等工作。
(八)能源管理股
研究提出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的政策措施,确保政策之间的衔接平衡,安排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重大项目。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审核、转报和安排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和污染治理国家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承办区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请求区委、区政府审定为副科级岗位)
(九)产业发展股(广元市朝天区经济动员办公室)
综合分析工业、服务业发展重大问题,研究新型工业化及服务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工业及服务业发展规划及配套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对工业、服务业发展现代化实施宏观指导;审核和转报重大工业、服务业建设项目;协调相关产业发展和生产力布局。研究高技术产业发展动向,组织拟定全市高技术发展战略、规划、政策、重点领域和相关建设项目;负责安排全区高技术项目并协调其布局;审核转报国家、省、市级高技术产业化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负责承办清洁汽车产业发展规划的有关工作。
(十)以工代赈股
负责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储备工作,建好项目库,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组织评审以工代赈项目;负责编制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下达落实年度项目资金计划;负责监督检查资金计划执行;负责以工代赈信息管理系统使用工作;配合做好工程和资金管理及项目基础管理工作。负责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管理工作,拟定资金拨付方案,审核票据和帐目,收集汇总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协同财政局相关股室督促检查资金管理使用,协同审计检查工作;负责工程管理工作,协同工程主管部门编制工程实施方案、工程资金投入预决算方案,督促检查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组织验收工程;负责项目基础管理工作;负责统计报表及分析工作;配合做好项目资金计划管理工作。
(十一)物价管理股(广元市朝天区价格监督检查所)
组织实施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能源、药品及医疗器械、工业消费品、交通运输等价格法规和政策;拟订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能源、药品及医疗器械、工业消费品、交通运输价格管理的原则、方法、项目和标准;负责对市场调节价商品服务价格的监管,指导行业价格自律;负责组织价格听证;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管理,参与重要商品和物资储备制度运作和监管;承担有关价格审核、审批工作,协调有关价格争议。负责拟定价格调控改革规划、年度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承担市场价格分析、预警和实施临时价格干预;实施价格监测报告制度,掌握全区重要商品供求和服务价格变动情况,预测预警重要商品市场价格运行情况,跟踪反馈重要经济政策在价格领域的反映,并提出政策建议;针对市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异常波动开展应急监测;负责全区价格监测网点的建设、运行和管理;负责价格政策公布和价格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拟订成本工作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对列入政府定价成本监审目录、价格听证目录的商品和服务实施定价成本监审,对依法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成本监审;负责农产品成本收益调查、重要商品和服务成本调查,核算重要商品和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利润水平并向社会公布;负责暴利、低价倾销和价格垄断等价格违法行为处罚中的成本确认。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益服务收费、公用事业价格、医疗服务价格、中介服务收费、房地产价格、物业收费、旅游价格的法规和政策;制定列名管理的公益服务收费、公用事业价格、医疗服务价格、中介服务收费、房地产价格、物业收费、旅游价格等价格;会同有关部门审订和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组织实施收费许可证发放和收费年审,依法清理整顿不合理收费,协调有关收费争议。
邮编:628012
电话:(0839)8622277
根据《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广朝委〔2011〕1号),以及《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组织实施〈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广朝委〔2014〕20号),设立广元市朝天区发展和改革局(简称区发展改革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广元市朝天区发展和改革局挂广元市朝天区物价局牌子(简称区物价局)、挂广元市朝天区以工代赈办公室牌子(简称区以工代赈办)。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
1.将原区物价局的职责划入区发展改革局。
2.将原区以工代赈办的职责划入区发展改革局。
3.将全区能源行业管理有关职责划入区发展改革局。
4.将广元市朝天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划入区发展改革局。
5.将原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研究拟定全区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的职责划入区发展改革局。
(二)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区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加强的职责
加强发展战略规划研究,重点拟订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加强宏观经济的预警预测,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加强投资宏观管理,搞好政府投资综合平衡,引导社会投资方向,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引导全区重大生产力布局;加强项目管理、项目招投标管理和项目稽查、规范项目运行;加强价格管理,做好价格总水平调控;加强全区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申报、计划、监督管理等工作;加强重大政策和重大问题研究,推进可持续发展,提出保持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加强推进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缩小地区发展差异;统筹协调和指导推进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和政策,研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区经济发展的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目标、政策;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加强实施过程中的宏观调控;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作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分析区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组织对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三)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区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综合协调财政、金融、价格等经济杠杆以及区上直接掌握的经济手段的使用,并通过政策协调、信息指导,保证规划、计划的实施。
(四)研究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综合性、全局性问题及对策,提出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建议,协调发展与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和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以及城区综合配套改革与体制创新,组织、指导和协调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和重大专项经济体制改革试点。
(五)提出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投资结构,编制年度投资计划;研究提出有关重大投资政策,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和资源开发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项目。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全区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措施;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控工作;审批权限以国内外贷款、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项目;申报和审核利用外资、境外投资的重大项目;负责编制全区重点建设项目和年度投资计划;负责组织和管理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研究分析全区经济结构的状况,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的建议,拟订促进全区多种经济成分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全区重要经济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综合协调产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拟订全区交通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提出全区高新技术产业战略和发展规划,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
(七)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全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规划,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建议。组织编制全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规划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政策,负责全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八)推进可持续发展,负责全区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区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研究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的政策措施,确保政策之间的衔接平衡,安排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重大项目。参与编制生态环境建设、国土开发整治和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促进清洁生产等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区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区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
(九)研究分析区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研究推进国民经济市场化和市场体系建立中的重要体制改革和政策问题;协助管理国家、区级储备的粮食、棉花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研究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提出区内商品市场、生产要素市场的发展规划、总体布局和重大调控政策。
(十)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动员与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一)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十二)负责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区招标投标工作,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贯彻《招投标法》政策和措施,对全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按照职责权限核准招标事项,查处招投标投诉案件。
(十三)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和执行价格调整改革规划,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市、区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负责全区价格监督检查,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工作。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省及市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搬迁方针、政策,制定全区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搬迁的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综合协调全区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规划、申报、计划、监督管理等工作,全面推进全区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搬迁建设。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低碳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研究提出我区的贯彻意见和实施办法;拟定全区低碳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低碳发展综合协调工作,全方位推进社会经济向低碳转型;完善政府监管职能,建立低碳发展评价指标体系;承担区低碳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六)拟订全区能源发展战略、总体规划、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促进能源发展、提高能源保障、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能源节约的措施方法,拟订全区能源相关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负责全区能源行业管理,协调全区能源建设的重大问题,指导能源行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能源科技进步工作,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十七)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政策制定工作,负责争取和安排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牵头区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协调解决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的会务和议题资料准备,起草会议纪要,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议定的工作事项;根据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编报工作动态信息并向各乡镇、区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
(十八)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负责财务、工程项目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局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负责机关文秘、目标管理、电子政务、公文运转、会议组织、政务信息、机要、保密、信访、档案、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区发改局信息发布;负责机关有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组织办理人大、政协议案、提案、建议。负责人才培训和普法宣传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
负责有关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和监督;负责全局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拟订价格调整改革规划、年度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组织价格听证;监督和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指导行业价格自律;承担市场价格分析、预警和实施临时价格干预;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参与重要商品储备制度运作和监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价格管理的政策、项目及标准,组织实施对市场调节价药品、医疗器械价格监管;负责重要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管理,协调有关价格争议。
贯彻行政许可相关政策法规;负责对外行使行政许可职能;负责授权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业务办理;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政策咨询和解答;综合协调局内相关业务股室开展行政许可业务。
(三)国民经济综合股(广元市朝天区实施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研究提出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及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负责编制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协调组织编制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综合分析研究区内外经济形势,做好对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组织研究并提出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以及年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协调可持续发展战略中的重大问题;监测分析区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研究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拟订和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等。
(四)节能减排办(广元市朝天区低碳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节能管理和监督工作,推进节能技术进步,鼓励开发利用新能源、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减少煤炭、石油消耗,增加电力消耗;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加强能源计量、统计管理,配备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建立能源消耗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健全能源消费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做好本地区节能宣传和教育工作,普及节能科学知识,增强全社会的节能意识;节能项目规划与申报。
(五)招标投标管理股
对全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综合管理招标投标(比选)活动。按照权限核准招标事项,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的审查和备案,监督招标投标活动,受理相关投诉,调查处理违规行为;统筹监督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合同的执行情况并组织后评估工作;协助管理评标专家;组织协调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招标投标领域相关中介咨询机构的协调管理机制。
(六)经济体制改革股(广元市朝天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研究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指导和协调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和重大专项改革试点;研究推进国民经济市场化和市场体系建立中的重要体制改革问题,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和论证相关体制改革方案,协调解决相关的重大问题;指导和推进全区经济综合改革,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七)项目股(广元市朝天区重大建设项目稽查办公室)
研究提出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项目带动战略政策措施,拟订全区项目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区各类项目的收集、论证、储备和推介发布;负责区项目库建设和区内项目动态管理;统筹规划、综合平衡项目布局,协调区内工农业、社会事业、商贸流通业、城市基础设施、交通等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审核和转报申请财政性资金、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重大项目,协调组织向上申报争取项目资金;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等工作。
(八)能源管理股
研究提出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的政策措施,确保政策之间的衔接平衡,安排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重大项目。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审核、转报和安排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和污染治理国家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承办区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请求区委、区政府审定为副科级岗位)
(九)产业发展股(广元市朝天区经济动员办公室)
综合分析工业、服务业发展重大问题,研究新型工业化及服务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工业及服务业发展规划及配套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对工业、服务业发展现代化实施宏观指导;审核和转报重大工业、服务业建设项目;协调相关产业发展和生产力布局。研究高技术产业发展动向,组织拟定全市高技术发展战略、规划、政策、重点领域和相关建设项目;负责安排全区高技术项目并协调其布局;审核转报国家、省、市级高技术产业化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负责承办清洁汽车产业发展规划的有关工作。
(十)以工代赈股
负责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储备工作,建好项目库,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组织评审以工代赈项目;负责编制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下达落实年度项目资金计划;负责监督检查资金计划执行;负责以工代赈信息管理系统使用工作;配合做好工程和资金管理及项目基础管理工作。负责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管理工作,拟定资金拨付方案,审核票据和帐目,收集汇总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协同财政局相关股室督促检查资金管理使用,协同审计检查工作;负责工程管理工作,协同工程主管部门编制工程实施方案、工程资金投入预决算方案,督促检查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组织验收工程;负责项目基础管理工作;负责统计报表及分析工作;配合做好项目资金计划管理工作。
(十一)物价管理股(广元市朝天区价格监督检查所)
组织实施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能源、药品及医疗器械、工业消费品、交通运输等价格法规和政策;拟订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能源、药品及医疗器械、工业消费品、交通运输价格管理的原则、方法、项目和标准;负责对市场调节价商品服务价格的监管,指导行业价格自律;负责组织价格听证;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管理,参与重要商品和物资储备制度运作和监管;承担有关价格审核、审批工作,协调有关价格争议。负责拟定价格调控改革规划、年度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承担市场价格分析、预警和实施临时价格干预;实施价格监测报告制度,掌握全区重要商品供求和服务价格变动情况,预测预警重要商品市场价格运行情况,跟踪反馈重要经济政策在价格领域的反映,并提出政策建议;针对市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异常波动开展应急监测;负责全区价格监测网点的建设、运行和管理;负责价格政策公布和价格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拟订成本工作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对列入政府定价成本监审目录、价格听证目录的商品和服务实施定价成本监审,对依法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成本监审;负责农产品成本收益调查、重要商品和服务成本调查,核算重要商品和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利润水平并向社会公布;负责暴利、低价倾销和价格垄断等价格违法行为处罚中的成本确认。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益服务收费、公用事业价格、医疗服务价格、中介服务收费、房地产价格、物业收费、旅游价格的法规和政策;制定列名管理的公益服务收费、公用事业价格、医疗服务价格、中介服务收费、房地产价格、物业收费、旅游价格等价格;会同有关部门审订和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组织实施收费许可证发放和收费年审,依法清理整顿不合理收费,协调有关收费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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