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8月31日 星期五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新媒体矩阵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关于印发《蒲家乡2015年农村五保、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 详情
关于印发《蒲家乡2015年农村五保、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283527/2015-00120 发布机构: 蒲家乡 成文日期: 2015-10-29
发布时间: 2015-10-29 发文字号: 广朝蒲府发[2015]74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关于印发《蒲家乡2015年农村五保、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

  《蒲家乡2015年农村五保、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实施方案》已经乡人民政府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广元市朝天区蒲家乡人民政府

  2015年5月20日

  
抄送:区政府办,区民政局。
广元市朝天区蒲家乡党政办 2015年7月20日印发


  蒲家乡2015年农村五保、城乡低保动态管理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乡农村五保供养、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工作,建立标准科学、对象准确、待遇公正、进出有序的社会救助工作格局,切实维护好困难群众的基本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为进一步增强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救助工作中“保基本、兜底线”作用,全面抓好农村五保供养、城乡低保救助的规范管理,切实维护好困难群众的基本权益,维护全乡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农村五保供养清理、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工作有序推进,经乡党委、政府研究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乡党政办负责人、民政所负责人、各驻村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五保供养、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民政所,负责具体业务工作。同时以乡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乡人大主席为副组长、乡纪检书记,乡督查室为成员的督导小组(名单附后),乡督导小组负责监督低保动态管理实施的各个环节,确保实施的规范性。各村(居)委会也成立低保动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低保动态管理工作,确保动态管理效果明显,政策落实及时到位。

  三、工作范围及内容

  (一)切实落实五保供养工作

  1.全面排查,应保尽保。各村要对辖区内的农村鳏寡孤独和农村“三无”家庭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工作,对符合五保供养条件尚未纳入供养的,要结合本人意愿,按照本人申请,群众评议,村两委初审、乡政府审核、区民政局审批的程序,及时纳入五保供养,应保尽保。

  2.认真清理,动态减员。对已纳入五保供养对象的也要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因死亡、家庭状况好转、生活有来源或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有赡养、抚养能力的应坚决予以清退,被清退对象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按程序纳入农村低保保障。对清退人员各村要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3.落实责任,供养到位。各村要对每一位五保户逐一落实责任心强、有供养能力的供养责任人,乡、村委会、供养责任人和五保户四方签定供养协议书,确保五保对象生活得到可靠保障。

  (二)全面开展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工作

  1.严格落实动态管理。各村(居)委会要把已纳入城乡低保的对象进行一次全面动态管理,动态管理突出两个重点:一是应退尽退。下列人员不再列入低保救助对象:即家庭成员中申请低保时患重病,经治疗已痊愈的;在校特困大学生家庭学生毕业后已就业的;无业、失业人员现已务工、经商、办企业的;丧偶家庭现已再婚的;老人与子女分户,而子女有赡养能力的家庭;夫妻一方有固定收入,另一方享受了低保补助的;有店面营业或租赁他人门面营业或家庭中购置机动车的;死亡、户口迁出等自然减员的;已领取城乡养老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的家庭;重复享受城乡低保或农村五保的。二是应保尽保。各村、各包组干部要全面排查,入户调查,应保尽保,切忌以干部个人说了算,避免困难户未保、漏保现象。

  2.加大分类施保力度。按照政策对低保对象划分为A、B、C三类予以不同标准的保障。具体标准为:A类是指有重度残疾人或重大疾病且无劳动力人员的家庭。重度残疾人是指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参与社会生活和自理困难的肢体、智力、精神、视力残疾等级较重的,具体包括视力残疾中的一级盲、二级盲;听力残疾中的一级;言语残疾中的一级;肢体残疾中的一级;智力残疾中的一、二级;精神残疾中的一、二级(灵活就业除外)。重大疾病是指医治花费巨大且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患者及其家庭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的疾病,一般包括:恶性肿瘤、严重心脑血管疾病、需要进行重大器官移植的手术、有可能造成终身残疾的伤病、晚期慢性病、深度昏迷、永久性瘫痪、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和严重精神病等。B类,经济条件差有残疾人的家庭、缺劳动力和生活来源微薄的困难家庭、有在校大学生的特困家庭;C类:其他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家庭。各村在分类审核过程中必须把握三点:一是A类对象中的重度残疾人要提供区残联办理的相关残疾证件,重大疾病对象要提供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病情证明,确因特殊情况未办理相关证件不能提供证明资料的,需经村、组和乡乡三级审核把关确认,同时填写《朝天区重度残疾人、重大疾病困难家庭申请表》;二是乡、村、组要认真开展对象分类的评议工作,做到标准一致,分类准确;三是对不同的对象要定期复查,灵活取缔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

  3.认真做好低保信息比对。根据各村(居)要按照广朝民发【2015】31号文件要求,积极宣传低保信息比对工作,指导低保申请家庭真实、完整的填写家庭成员、收入和家庭财产情况,做到不漏填、不虚报、不瞒报,低保申请家庭要填写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确保低保信息比对核查工作独立、客观、公正。

  4.严格执行民主评议制度。各村(居)委会按照要求成立城乡低保动态管理评议小组,评议小组的组成人员由驻村领导(负责人)、村两委负责人、村民小组长、老党员、村民代表等组成,村民代表应不少于二分之一。评议小组的组成人员名单由各村上报乡民政所备案。农村低保民主评议会议由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主持,乡驻村村干部全程参与。评议会议档案包括参加评议人员和到会被评审对象签到记录、入户调查情况记录、申请对象家庭成员就业及经济收入情况记录、参加评审的工作人员询问情况记录等内容,评议情况要进入申请对象档案。

  5.继续推行基层干部亲属低保备案登记制度。凡所有村(居)委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的近亲属纳入城乡低保或五保的,一律全部实行备案,若有未纳入备案或对象不准确的情况,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6.坚持低保救助对象公示制度。各村(居)委会公示内容包括农村低保救助政策,审批程序,救助标准,申请低保对象的基本情况、困难原因等项目,并公布本乡乡民政所联系电话,便于群众监督。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报乡政府审核。乡政府审核后对拟定低保对象在按照相关操作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上报区民政局审批。

  7.坚持低保户信息、财产登记制度。今年全国将实行救助申请家庭户籍、财产收入等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标准和体系。各村要将本次城乡低保动态清理作为一次基础性工作来做,在人员信息的核实上要坚持以户口薄作为要件,弄清家庭共同生活成员情况;在家庭财产的核实上还要广泛收集该户家庭成员房产、车辆等信息;在家庭收入的核实上需掌握家庭共同生活成员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经营性收入和其它收入信息,准确核定救助对象经济状况。

  四、工作时间安排

  一、村(居)委会评议阶段(5月25日—5月31日)。

  1、各村成立低保评议领导小组,拟定低保评议人员名单,入户调查,搜集资料;2、各小组召开群众会议评议低保户;3、村委会召开民主评议大会对小组上报名单人员进行评议,讨论通过后进行7天公示。有异议的可再次评议并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整理材料报送乡民政所。

  二、乡审核阶段(6月1日—6月5日).

  1、各驻村领导和包组干部对本村申报人员进行入户核实情况;2、乡政府组织召开审核会议;3、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并报区民政局。

  附件:1. 蒲家乡2014年农村五保供养、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 蒲家乡2014年农村五保供养、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工作督导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1:

  蒲家乡2015年农村五保供养、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吴云雄 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 蔺开平 乡党委副书记

  成 员: 向 磊 乡民政所负责人

  严金华 乡党政办主任

  甘兴建 元西村驻村负责人

  杨 军 山垭村驻村负责人

  胡晓玲 罗圈岩村驻村负责人

  杨宏伟 汶溪村驻村负责人

  张 强 河坝场村驻村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民政所,由向磊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附件2:

  蒲家乡2015年农村五保供养、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工作督导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李开斌 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蒋映安 乡人大主席

  成 员:蔺开平 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石 英 乡政府副乡长

  邹仁杰 乡政府副乡长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站点地图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主办: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标识码:5108120013    蜀ICP备12028058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1202000001号
电话:0839-8622290    举报邮箱:mashangban@gyct.gov.cn   
举报电话:0839-8621118   信函邮寄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大中坝行政中心5楼533室
智能问答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