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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马家坝乡阳光计生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3616/2015-00081 发布机构: 马家坝乡 成文日期: 2015-10-29
发布时间: 2015-10-29 发文字号: 广朝马府发[2015]12号 公文种类: 通知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广元市朝天区马家坝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马家坝乡阳光计生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

  现将《马家坝乡阳光计生行动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广元市朝天区马家坝乡人民政府

  2015年3月20日

  马家坝乡阳光计生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根据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阳光计生行动实施方案》,马家坝乡全面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实行“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监督”,充分依靠人民群众,着力解决执法不严、服务质量不优等问题,有效防治和纠正不正之风,确保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增强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把全乡人口计生系统建设成为群众满意的公共服务行业,促进社会和谐和人口计生工作健康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以政务公开带动“阳光管理”

  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信息公开。通过朝天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网、马家坝乡人口和计划生育网,及时全面公开全乡计划生育工作政务信息,增强工作决策和工作过程的透明度。乡、村计生协要以人口计生公开栏为载体,及时、全面公开生育指标安排,生育、节育、社会抚养费征收以及优惠政策的落实。着力解决以权谋私、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实现“阳光管理”。

  (二)以民主评议推动“阳光服务”

  通过乡村计生协会,组织开展“双评”活动。

  一是在乡广泛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活动。请广大农民兄弟姐妹评乡计生办人员、村级计生专干工作作风实不实,工作态度好不好,服务质量高不高,服务承诺兑现不兑现,工作中是否做到了认真倾听群众的呼声、反映群众的意愿、关心群众的疾苦、让群众满意。

  二是在街道广泛开展“请流动人口评计生”活动。请流动人口代表评议乡计生工作人员对计生政策的宣传是否到位,提供孕环检服务是否及时,是否维护了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等,倡导建立便民服务大厅,提供“一条龙”服务。

  三是在开展“下评上活动”。评乡计生站指导工作是否及时有效,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是否及时到位,工作作风是否扎实深入。着力解决服务意识不浓、服务质量不优等问题,全面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水平。

  (三)以社会监督保障“阳光维权”

  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乡计生站开通监督举报电话,方便群众咨询、投诉和反映意见建议;实行信访案件限时办结制和工作问责制,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增强群众监督维权实效;乡政府设立举报信箱,广泛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各村要着眼于激发和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和健全信访工作长效工作机制,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奖举报办法,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逐步形成全方位接受监督的长效机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组织实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了使“阳光计生行动”扎实有效的开展,乡政府成立了“阳光计生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董雄,副组长:谢平,服务站工作人员为成员。分管领导全面抓,负全责,计生站站长具体抓,负实责,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各村实际情况,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认真部署,精心安排,确保“阳光计生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培育示范、扎实推进

  “阳光计生行动”是一项长期工作任务,为确保此项行动稳步推进,2014年,我乡将得胜村、卫东村村作为示范点,通过示范的培育,及时总结经验,带动全乡整体工作的开展。在认真抓好示范点建设的同时,以点带面,扎实推进。争取在五年内全乡各村均达到要求。即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公开及时、全面、真实,群众知晓率达到80%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不侵权,优质服务不失信,廉洁爱民不谋私;依法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明显改善,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三)加强监督、务求实效

  按照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阳光计生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的督查和考评,计生站要及时总结,并学习兄弟乡的先进经验,取拙择优。凡发现有群众不满意的行为,如不公开计生政务信息或假公开;承诺不兑现,影响民生的;违规收费或搭车收费;对群众正当要求和合理意见置之不理,或因不作为造成群众的合理诉求得不到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发现一起,将公开处理一起,处理结果,在全乡范围内通报并上报区计生局备案,纳入村级年度考核。对公开不及时或公开内容虚假造成群众误解或上访的,严格按照效能问责制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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