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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科局关于在全区中小学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2584/2015-00063 发布机构: 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成文日期: 2015-10-29
发布时间: 2015-10-29 发文字号: 广朝教科发[2015]37号 公文种类: 通知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关于在全区中小学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的通 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夏季来临,溺水事故进入高发期。近期,全国各地发生多起中小学生落水溺亡事件。为扎实推进我区中小学生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区教科局决定从6月至10月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措施,认真开展防溺水“六个一”宣传教育活动

  6月至10月,各校要认真制定预防溺水专项教育活动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中小学生预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在教育活动期间,全区各中小学要重点开展好“六个一”活动:

  (一)开展一次防范溺水宣传。积极营造预防溺水安全教育月活动的浓厚氛围,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黑板报、广播等形式,增强防范意识。

  (二)召开一次全校师生预防溺水的安全动员大会。明确防范学生溺水要求,教育学生不得在无监护人陪同的情况下私自下水游泳;严禁到设有“禁止下水(游泳)"标志的水域游泳;不随便到野外水域游玩;不去河道挖沙坑地带、水库主干渠、不熟悉水域以及深水区、污染水域游泳;不在水域危险地段推拉玩闹、清洗衣物、打捞物品等。

  (三)开展一次预防溺水的主题班会活动。通过具体案例、

  典型事例警示学生,如:让学生讲述自己学校、家庭周边存在的易发生溺水的危险地带、水域,发动学生分析造成溺水事故的原因,提出避免溺水事件发生的建议,以及当发现、发生溺水事件时应如何处置、如何自救互救等等。

  (四)设立一个警示牌。各学校要针对校内外各类涉水区域,与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联系,由当地相关部门在危险水域的入口醒目位置,设立一块警示牌,教育、告诫学生珍爱生命、预防溺水。

  (五)组织学生签订一份《学生防溺水承诺书》。要求学生保证在上下学途中及节假日期间不私自下河(江或池塘)游泳、玩水。

  (六)开展一次以预防溺水事故为内容的家校联系活动。充分利用短信平台、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家访等形式,让家长的知晓率达到100%,增强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学生的自律意识和家长的监护责任。各校要与学生及家长签订预防溺水安全承诺书,承诺书的签订务求达到100%。

  二、加强管理,持之以恒抓好防溺水宣传教育

  (一)切实加强防溺水工作的领导。各校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研究和分析当前学校防学生溺水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及时成立专项教育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确保教育活动顺利开展,扎实有效。

  (二)加强学生互相监督和管理。把学生防溺水“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纳入学生行为规范内容,并建立学生互相监督和举报制度。各校可以根据学生的居住地情况,统一编排同村学生为一个小组,并选取其中一名学生为组长,组成“互相帮助,互相监督,互相教育”的防溺水“三互”小组。建立学生“放学途中”的互相管理和自我约束机制。

  (三)家庭、学校、社会形成合力。各校要利用家长会、校讯通、《告家长书》等形式,强化家长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监护责任,督促其加强对子女节假日、上学前、放学后的安全监管;要落实班主任承担学生防溺水教育责任;要会同街道(乡镇)、社区(村)开展校园及周边水域安全隐患的专项排查整治活动,对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塘、水渠、河流等危险地段设立防溺水警示牌和提示语,提醒池塘、水库的责任人落实好防溺水的相关措施护,聘请义务监管员或志愿者在关键时段对危险水域进行巡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孩子生命安全的管理机制。

  在活动结束后,各校于10月3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送区教科局安全股。

  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15年6月1日

  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15年6月1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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