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科局关于组织师德师风承诺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2584/2015-00068 | 发布机构: 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 成文日期: 2015-10-29 |
发布时间: 2015-10-29 | 发文字号: 广朝教科发[2015]53号 | 公文种类: 通知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关于组织师德师风承诺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片区学校会计统计室:
根据《广元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的师德师风专题教育活动的通知》广教函〔2015〕173号文件要求,各级各类学校以校为单位在9月开学时组织全体教师进行一次面对全体学生及家长代表的师德宣誓承诺。区教科局将在开学时进行专题督导和检查,将把宣誓承诺活动的开展情况,作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请各校(园)接到通知后精心组织、认真落实,要在本地新闻媒体中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影响,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及时将请将贯彻落实情况(承诺誓词、教师及学生参与面、时间、社会监督情况、宣传报道情况及图片、音像资料)于15日前书面区教科局人事股(邮箱:gy8621321@126.com)。
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15年9月6日
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15年9月6日 印
关于组织师德师风承诺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片区学校会计统计室:
根据《广元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的师德师风专题教育活动的通知》广教函〔2015〕173号文件要求,各级各类学校以校为单位在9月开学时组织全体教师进行一次面对全体学生及家长代表的师德宣誓承诺。区教科局将在开学时进行专题督导和检查,将把宣誓承诺活动的开展情况,作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请各校(园)接到通知后精心组织、认真落实,要在本地新闻媒体中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影响,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及时将请将贯彻落实情况(承诺誓词、教师及学生参与面、时间、社会监督情况、宣传报道情况及图片、音像资料)于15日前书面区教科局人事股(邮箱:gy8621321@126.com)。
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15年9月6日
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15年9月6日 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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