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通过省级验收
索 引 号 : 008462808/2015-00048 | 发布机构: 朝天质量技术监督局 | 成文日期: 2015-10-29 |
发布时间: 2015-10-29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为充分发挥朝天地理标志产品朝天核桃产业优势,加快全区特色产业提质增效,朝天区人民政府按照《四川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省级示范区创建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要求,2013年6月积极向省质监局申请了筹建省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省质监局于2013年7月给予批准,通过1年半的实施建设,目前全区核桃栽种面积达35.5万亩,2014年核桃产量达2.6万吨,产值13亿元,人均核桃收入4000元以上,带动农户2.7万余户,示范效果十分明显。核桃产业已成为当地经济发展的特色产业,是当地农民增收致富的主要经济来源之一。
经朝天区人民政府申请,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5年3月23日至25日组织验收组对朝天区人民政府申请创建省级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进行了实地考察和材料审查。验收组对朝天区省级示范区建设的机构及保障、管理体系建设、标准体系建设、检测体系建设及绩效评估等方面的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认真验收考核。
经过验收考核,专家组一致认为示范区建设组织和管理体系完备,标准体系科学合理,管理规范执行到位,检测体系与能力基本满足省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相关要求与标准,检测管理有序、有效,示范区推动当地经济发展、促进农户增收效果显著。在核桃种植、培育方面,强化核心知识产权工作,先后审定核桃优良品种2件、认定优良品种1件,获得发明专利1项,深化了“朝天核桃”产品保护,在全省处于领先之列。验收组同意通过朝天区人民政府省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的创建,并力推朝天区创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
经朝天区人民政府申请,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5年3月23日至25日组织验收组对朝天区人民政府申请创建省级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进行了实地考察和材料审查。验收组对朝天区省级示范区建设的机构及保障、管理体系建设、标准体系建设、检测体系建设及绩效评估等方面的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认真验收考核。
经过验收考核,专家组一致认为示范区建设组织和管理体系完备,标准体系科学合理,管理规范执行到位,检测体系与能力基本满足省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相关要求与标准,检测管理有序、有效,示范区推动当地经济发展、促进农户增收效果显著。在核桃种植、培育方面,强化核心知识产权工作,先后审定核桃优良品种2件、认定优良品种1件,获得发明专利1项,深化了“朝天核桃”产品保护,在全省处于领先之列。验收组同意通过朝天区人民政府省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的创建,并力推朝天区创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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