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451276735/2015-00118 | 发布机构: 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成文日期: 2015-10-29 |
发布时间: 2015-10-29 | 发文字号: 广朝文广新发[2015]6号 | 公文种类: 通知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局内各股室、局属事企业单位、省网络公司朝天分公司:
《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已通过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元市朝天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5年4月10日
广元市朝天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区委六届九次全会精神,以全面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为指导,围绕“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年”、“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年”两大主题,狠抓安全监督管理责任体系、隐患排查体系、事故预防体系三项建设,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加强责任落实和依法监管, 确保全系统安全生产稳步推进。
二、总体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监督检查以及实践活动,使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局内各股室、各事企业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防范能力明显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明显提升,从而杜绝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三、工作重点
(一)集中培训学习。对各股室、各事企业单位负责人以及直接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并进行实践操作,切实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及操作技能。一是由局办公室、安全生产股组织局内各股室、事企业单位负责人、办公用房安全管理责任人和广播电视机房值班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并组织消防应急演练,全年培训不少于2次;二是由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对文化市场经营业主进行相关安全知识培训,全年不少于2次。三是由天马影视传媒公司、省广电网络朝天分公司组织对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和外线作业人员进行相关安全知识培训,全年不少于2次。
(二) 健全规章制度。局内各股室、各企事业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局办公室要制定楼堂馆所业务用户《消防应急处置预案》;区广播电视台、天马影视传媒公司、省广电网络朝天分公司要制定《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和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区文管所、文化馆、图书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人员密集场所疏散应急预案》和《安全出行方案》及《设施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三)落实专项整治。经常性开展文物安全、文化市场安全、广播电视传输播出安全专项检查和电视台、文化中心(含文化馆、图书馆、蜀道陈列馆、影剧院)等重点单位(部位)安全隐患专项检查,及时组织整改,排除安全隐患;加强安全责任人员和特种工作(电视台播出前端、有线和无线传输、发射及维护)人员的监管,强化其责任意识,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四)强化节假日安全监察和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坚持节假日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和24小时安全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上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财产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及时组织人员撤离、停止作业、加强监测,并及时上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我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治国为组长,副局长赵清玲、张国军、王加军、为副组长,各股室、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以及直接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国军同志为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股张学东同志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二)提高认识。局内各股室、各企事业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要高度重视,与分管领导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要落实人员认真参加每一次培训,从思想上构筑起安全生产防线。对于认识不到位的,局党组将视情节予以约谈。
(三)严格监管。局班子成员要加强对分管股室、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局内各股室、事企业单位负责人,要加强对所辖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要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切实抓好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从源头上有效防范,努力使安全生产工作上新台阶。
(四)抓好落实。局内各股室、事企业单位,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的要求,统筹安排,落实安全责任人,严格要求,全面部署,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进行安全排查和整改,确保全系统安全生产无事故。
《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已通过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元市朝天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5年4月10日
广元市朝天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区委六届九次全会精神,以全面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为指导,围绕“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年”、“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年”两大主题,狠抓安全监督管理责任体系、隐患排查体系、事故预防体系三项建设,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加强责任落实和依法监管, 确保全系统安全生产稳步推进。
二、总体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监督检查以及实践活动,使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局内各股室、各事企业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防范能力明显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明显提升,从而杜绝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三、工作重点
(一)集中培训学习。对各股室、各事企业单位负责人以及直接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并进行实践操作,切实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及操作技能。一是由局办公室、安全生产股组织局内各股室、事企业单位负责人、办公用房安全管理责任人和广播电视机房值班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并组织消防应急演练,全年培训不少于2次;二是由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对文化市场经营业主进行相关安全知识培训,全年不少于2次。三是由天马影视传媒公司、省广电网络朝天分公司组织对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和外线作业人员进行相关安全知识培训,全年不少于2次。
(二) 健全规章制度。局内各股室、各企事业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局办公室要制定楼堂馆所业务用户《消防应急处置预案》;区广播电视台、天马影视传媒公司、省广电网络朝天分公司要制定《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和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区文管所、文化馆、图书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人员密集场所疏散应急预案》和《安全出行方案》及《设施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三)落实专项整治。经常性开展文物安全、文化市场安全、广播电视传输播出安全专项检查和电视台、文化中心(含文化馆、图书馆、蜀道陈列馆、影剧院)等重点单位(部位)安全隐患专项检查,及时组织整改,排除安全隐患;加强安全责任人员和特种工作(电视台播出前端、有线和无线传输、发射及维护)人员的监管,强化其责任意识,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四)强化节假日安全监察和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坚持节假日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和24小时安全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上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财产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及时组织人员撤离、停止作业、加强监测,并及时上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我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治国为组长,副局长赵清玲、张国军、王加军、为副组长,各股室、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以及直接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国军同志为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股张学东同志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二)提高认识。局内各股室、各企事业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要高度重视,与分管领导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要落实人员认真参加每一次培训,从思想上构筑起安全生产防线。对于认识不到位的,局党组将视情节予以约谈。
(三)严格监管。局班子成员要加强对分管股室、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局内各股室、事企业单位负责人,要加强对所辖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要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切实抓好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从源头上有效防范,努力使安全生产工作上新台阶。
(四)抓好落实。局内各股室、事企业单位,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的要求,统筹安排,落实安全责任人,严格要求,全面部署,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进行安全排查和整改,确保全系统安全生产无事故。
广元市朝天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 2015年4月10日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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