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文安乡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深化巩固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3608/2015-00058 | 发布机构: 文安乡 | 成文日期: 2015-10-29 |
发布时间: 2015-10-29 | 发文字号: 广朝文府发[2015]41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关于印发《文安乡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深化巩固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乡属各部门:
现将《文安乡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深化巩固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准照执行。
广元市朝天区文安乡人民政府
2015年5月21日
文安乡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深化巩固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巩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成果,有效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深化巩固年行动的通知》(川府发〔2015〕20号),广府办《关于印发<广元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深化巩固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府办函〔2015〕50号),朝府办《关于印发<朝天区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深化巩固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广朝府办函〔2015〕27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全面部署、重点突出、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体制机制,全面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为全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创造更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政府领导、公安交警为主、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覆盖城乡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切实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础,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力争达到“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
三、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5月21至6月29日)。各村、单位要结合实际,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
(二)第二阶段:排查整治(6月29日至10月30日)。要开展拉网式的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摸清隐患底数。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整治。
(三)第三阶段:总结提高(10月30日至12月30日)。对我乡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以提高道路交通管理水平。
四、工作措施
(一)健全机制
1、成立文安乡交通安全协管队伍。一是组建交通安全协管中队,由乡安监办、各村交通协管员组成(交通安全协管中队名单附后)。二是交通协管员原则上由村安全协管员兼任,在协管大队和协管中队的指导下,对所在村群众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积极做好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工作。
2、建立学校交通安全组织。在我乡小学校设一名交通安全员(原则上由学校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兼任),建立学校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度,切实履行对小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的法定义务。各学校每学期要充分利用家长会、班会及各类宣传平台切实加大对家长、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力度。此外,每学期要聘请交警到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宣讲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
(二)加强宣传教育。
不断加强业务培训,平时,以协管中队为单位,每月开展一次集体学习活动。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管理。各村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要牵头建立村驾驶员协会,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驾驶员会议,组织驾驶员进行交通法规及安全知识学习,对驾驶员的培训教育要做到经常化,不断强化驾驶员的法制教育和责任意识教育,使驾驶员充分认识交通事故的危害性,帮助驾驶员从思想上杜绝侥幸心理,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继续推进交通安全村建设工作。要把道路交通安全内容列入村会议研究事项,各村必须设置固定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栏,针对普遍、多发的道路交通违法现象,利用交通事故相关典型案例进行广泛宣传,用血的教训警示群众依法驾驶,努力形成良好的交通安全氛围。
(三)深入排查整治
1、建立村机动车和驾驶员台帐,强化源头管理工作。乡村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要深入每个居民家庭,全面掌握辖区内所有机动车辆和驾驶员动态管理台帐,对掌握的无有效行驶证件和来源不明的机动车辆以及不符合驾驶条件的人员驾驶机动车辆的相关情况,要及时向协管中队负责人报告,由协管中队报告协管大队或派出所依法及时进行查处。同时,为积极动员群众自觉办理机动车及驾驶员相关证照,村各类机动车上牌办证、定期检测和驾驶员培训等业务进行预约并跟踪督促,切实解决群众办牌难、办证难等突出问题,提高机动车和驾驶人员的办牌办证率和定期检验率。此外,协管中队、村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要对辖区路段进行不定期的排查,特别要加大对事故多发和危险路段的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乡政府和道路主管部门及区安监办报告,提出预防交通事故、消除安全隐患的建议。对随意堆放生产物质、随地装卸货物等占道行为,进行耐心教育、正确引导并及时制止。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马路市场坚决予以取缔,不断优化通行环境,确保车辆畅通无阻。
2、大力开展路查路检工作。交通安全协管中队要对辖区内的道路实行网格化管理,将路段管护责任落实到人,认真做好“五防”工作,即:防止酒后驾车;防止驾驶快车;防止超过规定多人骑乘摩托车;防止无证驾驶;防止机动车超载、滥载出村,特别是在节假日、庙会、婚丧嫁娶等村民聚会、聚餐时,村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要提前发放宣传资料并做好相关提示工作,切实预防酒后驾车、机动车超载、滥载等现象发生。在日常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中,协管中队要发挥乡执法队的优势,每天对辖区内所有主干道及村道进行监控,发现轻微违章行为,及时现场教育、纠正,发现的重大违规违章行为,及时举证并通知交警、交通部门或派出所现场查处,同时,积极开展“三无”车辆的整治工作,协助执法部门严厉打击超载超限非法营运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由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安办、各村协管员为成员的文安乡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交管办,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强化目标考核,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将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纳入一级目标管理,加强督查考核。并严格按照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问责制度的相关实施细则,对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实行责任倒查,凡因工作不力造成事故发生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各村民委员会,乡属各部门:
现将《文安乡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深化巩固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准照执行。
广元市朝天区文安乡人民政府
2015年5月21日
文安乡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深化巩固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巩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成果,有效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深化巩固年行动的通知》(川府发〔2015〕20号),广府办《关于印发<广元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深化巩固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府办函〔2015〕50号),朝府办《关于印发<朝天区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深化巩固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广朝府办函〔2015〕27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全面部署、重点突出、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体制机制,全面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为全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创造更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政府领导、公安交警为主、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覆盖城乡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切实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础,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力争达到“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
三、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5月21至6月29日)。各村、单位要结合实际,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
(二)第二阶段:排查整治(6月29日至10月30日)。要开展拉网式的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摸清隐患底数。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整治。
(三)第三阶段:总结提高(10月30日至12月30日)。对我乡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以提高道路交通管理水平。
四、工作措施
(一)健全机制
1、成立文安乡交通安全协管队伍。一是组建交通安全协管中队,由乡安监办、各村交通协管员组成(交通安全协管中队名单附后)。二是交通协管员原则上由村安全协管员兼任,在协管大队和协管中队的指导下,对所在村群众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积极做好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工作。
2、建立学校交通安全组织。在我乡小学校设一名交通安全员(原则上由学校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兼任),建立学校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度,切实履行对小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的法定义务。各学校每学期要充分利用家长会、班会及各类宣传平台切实加大对家长、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力度。此外,每学期要聘请交警到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宣讲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
(二)加强宣传教育。
不断加强业务培训,平时,以协管中队为单位,每月开展一次集体学习活动。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管理。各村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要牵头建立村驾驶员协会,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驾驶员会议,组织驾驶员进行交通法规及安全知识学习,对驾驶员的培训教育要做到经常化,不断强化驾驶员的法制教育和责任意识教育,使驾驶员充分认识交通事故的危害性,帮助驾驶员从思想上杜绝侥幸心理,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继续推进交通安全村建设工作。要把道路交通安全内容列入村会议研究事项,各村必须设置固定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栏,针对普遍、多发的道路交通违法现象,利用交通事故相关典型案例进行广泛宣传,用血的教训警示群众依法驾驶,努力形成良好的交通安全氛围。
(三)深入排查整治
1、建立村机动车和驾驶员台帐,强化源头管理工作。乡村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要深入每个居民家庭,全面掌握辖区内所有机动车辆和驾驶员动态管理台帐,对掌握的无有效行驶证件和来源不明的机动车辆以及不符合驾驶条件的人员驾驶机动车辆的相关情况,要及时向协管中队负责人报告,由协管中队报告协管大队或派出所依法及时进行查处。同时,为积极动员群众自觉办理机动车及驾驶员相关证照,村各类机动车上牌办证、定期检测和驾驶员培训等业务进行预约并跟踪督促,切实解决群众办牌难、办证难等突出问题,提高机动车和驾驶人员的办牌办证率和定期检验率。此外,协管中队、村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要对辖区路段进行不定期的排查,特别要加大对事故多发和危险路段的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乡政府和道路主管部门及区安监办报告,提出预防交通事故、消除安全隐患的建议。对随意堆放生产物质、随地装卸货物等占道行为,进行耐心教育、正确引导并及时制止。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马路市场坚决予以取缔,不断优化通行环境,确保车辆畅通无阻。
2、大力开展路查路检工作。交通安全协管中队要对辖区内的道路实行网格化管理,将路段管护责任落实到人,认真做好“五防”工作,即:防止酒后驾车;防止驾驶快车;防止超过规定多人骑乘摩托车;防止无证驾驶;防止机动车超载、滥载出村,特别是在节假日、庙会、婚丧嫁娶等村民聚会、聚餐时,村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要提前发放宣传资料并做好相关提示工作,切实预防酒后驾车、机动车超载、滥载等现象发生。在日常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中,协管中队要发挥乡执法队的优势,每天对辖区内所有主干道及村道进行监控,发现轻微违章行为,及时现场教育、纠正,发现的重大违规违章行为,及时举证并通知交警、交通部门或派出所现场查处,同时,积极开展“三无”车辆的整治工作,协助执法部门严厉打击超载超限非法营运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由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安办、各村协管员为成员的文安乡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交管办,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强化目标考核,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将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纳入一级目标管理,加强督查考核。并严格按照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问责制度的相关实施细则,对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实行责任倒查,凡因工作不力造成事故发生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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