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239x/2015-00078 | 发布机构: 区林业和园林局 | 成文日期: 2015-10-29 |
发布时间: 2015-10-29 | 发文字号: 广朝森防指[2015]3号 | 公文种类: 通知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各乡镇人民政府:
近期,我区气温迅速回升,森林火险等级攀高,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做好当前特别是清明、“五一”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不发生较大森林火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清明和“五一”节即将来临,旅游踏青、上山扫墓人员将大幅增加,春耕生产农事用火急剧增多,森林火灾隐患加大。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做好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各项责任。清明、“五一”节期间,各乡镇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检查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要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把防火责任落实到位,不留空白。遇有火情,要亲赴现场指挥扑救,协调落实各项保障工作。
二、强化管理,排查森林火灾隐患
各乡镇要落实好各级驻村、村干部护林防火责任,加大巡查力度,严禁林区野外用火、烧纸钱、放鞭炮、烧地边、烧秸杆,倡导文明祭祀,安全农事用火活动。节日期间,对自然保护区、旅游景点等重点地区要指派专人值班监管,制止野炊行为;对扫墓活动集中的重要地段、路口、山头要进行森林防火检查,落实人员严防死守。林区的施工单位和经营单位要切实做好森林防火措施,履行森林防火职责,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在清明和“五一”节前各乡镇要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万无一失。
三、加强宣传,营造全民防火氛围
认真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强化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特别要做好自然保护区、旅游景区、主要入山口、临近林边耕地等重点地段及重要部位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要充分运用书写标语、各类召开会议、印发告知书、发手机短信等宣传载体,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森林火灾预防和避险知识,切实增强全社会的森林防火意识和安全避险能力。要充分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广泛宣传因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案例,切实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
四、切实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应急处置准备
各乡镇根据本辖区实际,在清明、“五一”节前及时制订针对性强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加强预案的演练,使相关部门和人员熟练预案内容,明白自身职责,知晓工作流程,确保遇有情况,能迅速应急到位。各乡镇要按照“六有”(有:队伍、经费、装备、预案、制度、措施)乡镇建设要求,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要及时调整补充本辖区各级扑火应急队伍人员,确保全员在岗,全面进入临战状态。要加强监测,实现火情早发现、早处置、早扑灭。及时维修保养灭火机具、装备,确保灭火机具状态良好,充分发挥就地、就近、快速扑救的优势;一旦发生火情,要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扑救工作,切实提高处置能力,做到快速出击,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在扑救森林火灾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处置的原则,严禁老人、中小学生上山打火,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五、加强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加强防火值班调度和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掌握各种火情信息和调度指挥工作。乡镇主要领导、带班领导、值班人员要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4月3日至4月6日17时前、5月1日至5月3日17时前,实行“零报告”制度,各乡镇要向区防火办报告当日综合情况。遇有火情,要严格执行火情归口上报制度,准确、及时、逐级上报火情信息,掌握工作主动权。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将在“清明”、“五•一”节期间,对各乡镇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能擅离职守,否则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将组织督查力量对各乡镇春季森林防火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将组织督查力量对各乡镇春季森林防火工作开展专项督查。
特此通知
近期,我区气温迅速回升,森林火险等级攀高,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做好当前特别是清明、“五一”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不发生较大森林火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清明和“五一”节即将来临,旅游踏青、上山扫墓人员将大幅增加,春耕生产农事用火急剧增多,森林火灾隐患加大。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做好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各项责任。清明、“五一”节期间,各乡镇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检查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要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把防火责任落实到位,不留空白。遇有火情,要亲赴现场指挥扑救,协调落实各项保障工作。
二、强化管理,排查森林火灾隐患
各乡镇要落实好各级驻村、村干部护林防火责任,加大巡查力度,严禁林区野外用火、烧纸钱、放鞭炮、烧地边、烧秸杆,倡导文明祭祀,安全农事用火活动。节日期间,对自然保护区、旅游景点等重点地区要指派专人值班监管,制止野炊行为;对扫墓活动集中的重要地段、路口、山头要进行森林防火检查,落实人员严防死守。林区的施工单位和经营单位要切实做好森林防火措施,履行森林防火职责,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在清明和“五一”节前各乡镇要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万无一失。
三、加强宣传,营造全民防火氛围
认真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强化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特别要做好自然保护区、旅游景区、主要入山口、临近林边耕地等重点地段及重要部位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要充分运用书写标语、各类召开会议、印发告知书、发手机短信等宣传载体,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森林火灾预防和避险知识,切实增强全社会的森林防火意识和安全避险能力。要充分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广泛宣传因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案例,切实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
四、切实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应急处置准备
各乡镇根据本辖区实际,在清明、“五一”节前及时制订针对性强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加强预案的演练,使相关部门和人员熟练预案内容,明白自身职责,知晓工作流程,确保遇有情况,能迅速应急到位。各乡镇要按照“六有”(有:队伍、经费、装备、预案、制度、措施)乡镇建设要求,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要及时调整补充本辖区各级扑火应急队伍人员,确保全员在岗,全面进入临战状态。要加强监测,实现火情早发现、早处置、早扑灭。及时维修保养灭火机具、装备,确保灭火机具状态良好,充分发挥就地、就近、快速扑救的优势;一旦发生火情,要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扑救工作,切实提高处置能力,做到快速出击,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在扑救森林火灾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处置的原则,严禁老人、中小学生上山打火,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五、加强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加强防火值班调度和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掌握各种火情信息和调度指挥工作。乡镇主要领导、带班领导、值班人员要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4月3日至4月6日17时前、5月1日至5月3日17时前,实行“零报告”制度,各乡镇要向区防火办报告当日综合情况。遇有火情,要严格执行火情归口上报制度,准确、及时、逐级上报火情信息,掌握工作主动权。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将在“清明”、“五•一”节期间,对各乡镇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能擅离职守,否则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将组织督查力量对各乡镇春季森林防火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将组织督查力量对各乡镇春季森林防火工作开展专项督查。
特此通知
广元市朝天区森林防火指挥部
2015年3月25日
201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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