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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司法局关于创建行政效能示范岗活动情况的报告
索 引 号 : 008462269/2015-00066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15-10-29
发布时间: 2015-10-29 发文字号: 广朝司[2015]24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广元市朝天区司法局

  关于创建行政效能示范岗活动情况的报告

  
区监察局:


  今年以来,区司法局认真按照区监察局、区效能办《关于开展行政效能示范单位(岗)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评定法律援助中心为示范岗,从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入手,精心谋划,扎实工作,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效率明显提高。现将创建活动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

  我局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区监察局、区效能办《关于开展行政效能示范单位(岗)创建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就开展效能建设做了安排部署,明确了申报单位为区法律援助中心,并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加强作风建设,落实首问责任制;二是按照要求,减化办事程序,提高效能;三是完善制度,加强服务意识和诚信意识;四是落实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干部勤政、廉政、高效。四是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降低门槛,通过法律援助,及时做好服务民生。

  二、开展大讨论,认真查摆问题

  通过召开座谈会形式,组织开展了“效能建设,从我做起”专题学习讨论会。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制定了以下几条措施:一是加强干部的学习和教育。组织干部再认真学习再领会有关文件规定精神;激励大家利用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的办法,加强业务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学习。引导大家向先进学,积极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二是严格落实“三制”“四定”。即: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实行定岗、定责、定人、定位。对责任范围内的工作出现了问题,该处理就处理,决不护短,彻底改变办事拖拉、效率不高、敷衍了事的工作作风。三是加强干部的业务培训提高素质,提高综合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四是严格规定,用制度管理人,约束人。增强干部爱岗敬业和遵章守纪的意识。通过落实效能建设整改措施,促素质大提高、作风大转变。

  三、健全制度,规范管理

  自开展效能建设活动以来,我局认真从机关存在问题及整改取得的成效中总结经验,先后制定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规章制度,要求干部改变作风“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法律援助中必坚持工作日全天服务,热情接待当事人,做到“四声”,“三个一”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事后有回声;一张笑脸相迎,一杯热茶相敬、一张椅子让座,良好的服务赢得了广大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四、应援优援,效果显著

  法律援助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在法律援助服务工作中切实做到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文明接待、热情服务、依法办事。组织开展留守儿童法律援助专项活动,开通弱势群体“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畅通维权渠道。针对老年人、残疾人行动不便的实际情况,法律援助中心通过电话预约,中心工作人员及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主动上门服务,实现了当事人不用出家门就能获得法律援助服务的新形式。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申请实行即时受理、即时审批、即时指派。开通法律援助流动宣传车,提供法律援助知晓率。2015年1至9月,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6件,案件涉及工伤待遇、医疗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追索劳动报酬、婚姻家庭、军人军属维权等,为弱势群体挽回经济损失达300余万元,共接待困难群众来电来访咨询1057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案件合格率和当事人满意率均为100%。

  五、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从开展行政效能创建活动以来,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具体表现在:一是干部素质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落实绩效考核机制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三是机关高效运行的保障措施还须进一步加强。

  六、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认真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深化学习,继续加强业务培训。继续做好政治理论集中学习工作。通过深化学习,干部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的能力得到切实提高。

  (二)严格执行绩效考核办法,坚持将平时工作实绩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坚决落实奖惩制度。

  (三)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办公条件,为办公全面提速创造条件。

  效能建设活动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今后,我局将会不断加强思想教育,加强业务培训,依法行政,规范行为,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效能建设深化成果,树立干好本职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努力为我区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广元市朝天区司法局

  201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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