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朝天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451276735/2015-00123 | 发布机构: 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成文日期: 2015-10-29 |
发布时间: 2015-10-29 | 发文字号: 广朝文广新发[2015]8号 | 公文种类: 通知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局内各股室、局属事企业单位、省网络公司朝天分公司:
《广元市朝天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已通过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元市朝天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5年4月15日
广元市朝天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强化组织指挥体系,规范救援处置程序,提高快速反应水平,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有效开展突发事故应急救援的前置准备工作,做到人员、设备、器材、机制的“四落实”。积极贯彻“以战为主、平战结合”的总体要求,加强平时应急救援体系的组织建设和演练工作,一旦发生事故,确保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迅速有效地实施救援
(二)集中领导,统一指挥。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应实行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做到“五统一”,即:统一部署本局抢险救援工作,统一负责事故处理和调查工作,统一实行信息报送扎口管理工作,统一调度本局抢险救灾资源。
(三)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应急救援工作应严格落实“三个责任制”:属地责任制、单位责任制、一把手责任制。
二、事故应急救援的指挥系统
局机关成立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指挥局内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当事故发生时紧急集结组成。
(一)指挥部主要职责:
1、根据实际情况批准启动和终止应急救援预案;
2、统一部署和指挥全局的应急救援工作;
3、组织制定并实施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统一调配救援所需的人员、设备、物资、器材;
5、必要时协调地方武装部参与救援,非常紧急时请求区政府有关部门给予支援。
(二)指挥部组成人员:
总 指 挥:杨治国 局 长
副总指挥:赵清玲 副局长
张国军 副局长
王加军 副局长
组 员:付 杰 办公室主任
曾宪碧 财务股股长
张学东 安全生产股股长
刘兴志 文化馆馆长
邱 磊 电视台台长
李文辉 朝天电视台技术播出部主任
周银春 天马传媒公司负责人
(三)指挥部下设机构及职责: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张国军兼任办公室主任,下设六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由张国军牵头,负责组织实施应急救援预案,传达贯彻指挥部的各项指令,调集相关救援设施,协调各救援组的工作,及时向上级机关汇报救援进展情况,并对各救援组作通报,组织对外新闻报道,实施各项救援工作的检查、督促工作。
2.事故调查组:由程赵清玲牵头,负责事故现场的勘察、取证,组织技术力量提供技术支持,实施事故调查处理,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建议。
3.医疗救助组:由王加军牵头,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对伤员进行救助、处置和转移工作,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最新情况。
4.安全保卫组:由张国军牵头,负责事故现场保护、安全保卫、重点人员监控、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人员的疏散工作。
5.后勤保障组:由王加军牵头,负责做好事故救援处置过程中的设备、器材、人员的调配;负责指挥部后勤保障;负责相关人员的车辆调度、食宿安排;负责救援经费的组织与保障。
6.善后处理组:由赵清玲牵头,负责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家属的安抚工作,做好受害群众安置和生活保障,提出善后处理的意见和建议。
7.宣传报道组:由张国军牵头,负责事故对外宣传报道的扎口管理,及有关新闻媒体的来访接待工作。
三、事故应急救援的处置程序
(一)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现场人员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采取自救措施,按先救人后救物原则,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事故损失。同时迅速将事故情况报告局办公室(电话:8623444)。
(二)局办公室接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并通知有关领导,迅速核实事故类别、事故性质、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确认为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后上报局长和分管领导,经局领导同意后上报区政府办公室和区安监局。
(三)立即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事故发生地点(具体设置地点根据事故情况而定),迅速启动应急救援处置预案。各相关人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启动专业预案并迅速赶赴现场,按照本预案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参加救援人员必须服从指挥部的领导和指挥。
(四)事故后应在积极自救的同时,将事故经过及自救工作进展情况于事故发生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指挥部报告。报告须包含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部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简要经过、目前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算;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伤亡人员、事故发生时在场人员姓名;
5.自救情况和目前采取的措施;
6.需要协助进行事故救援的部门和设备;
四、其他事项
(一)本预案适用于局机关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
(二)本预案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三)各有关股室和人员要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救援处置,接到重特大事故信息后,应在局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立即组织人员到岗就位,服从指挥,主动配合,不得相互推诿、扯皮而影响事故救援,否则将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广元市朝天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 2015年4月15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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