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医疗救助审批程序
索 引 号 : 008462285/2015-00062 |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15-10-29 |
发布时间: 2015-10-29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城乡医疗救助审批程序
一、申请。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如实提供医疗诊断书、医疗费收据、必要的病史材料,以及相关单位、社会帮扶资助情况和经医保(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情况证明。
二、受理。村(居)委会在接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派专人对申请人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特殊情况召集民主评议小组进行评议,同时填写《朝天区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报乡镇或乡民政所审核。
三、审核。乡镇或乡民政所接到村(居)委会报送的《朝天区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和相关材料后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报批工作。
四、审批。区民政局对乡镇上报的《朝天区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和相关材料进行复审,符合救助条件的,将批准意见通知乡镇民政所,由其委托村(居)委会进行公示。
五、兑现。对审核批准,张榜公示无异议的救助对象,给予发放救助资金。
联系电话:低保股8623206
一、申请。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如实提供医疗诊断书、医疗费收据、必要的病史材料,以及相关单位、社会帮扶资助情况和经医保(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情况证明。
二、受理。村(居)委会在接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派专人对申请人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特殊情况召集民主评议小组进行评议,同时填写《朝天区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报乡镇或乡民政所审核。
三、审核。乡镇或乡民政所接到村(居)委会报送的《朝天区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和相关材料后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报批工作。
四、审批。区民政局对乡镇上报的《朝天区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和相关材料进行复审,符合救助条件的,将批准意见通知乡镇民政所,由其委托村(居)委会进行公示。
五、兑现。对审核批准,张榜公示无异议的救助对象,给予发放救助资金。
联系电话:低保股862320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