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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城乡统筹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2162/2015-00106 发布机构: 区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15-10-29
发布时间: 2015-10-29 发文字号: 广朝委办函[2015]31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广朝委办函〔2015〕31号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办公室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城乡统筹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根据《中共广元市委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城乡统筹发展战略的意见》(广委〔2013〕55号)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城乡统筹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筹城乡发展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统筹城乡发展工作的政策措施;研究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听取相关单位统筹城乡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会商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检查督促有关单位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完成工作任务。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成员由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委农工委、区委编办、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统筹办)、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环保局、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和园林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统计局、区旅游局、区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局、区法制办、区以工代赈办、区政务服务中心、区体育局、区国资局、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国网朝天供电分公司等部门(单位)组成,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统筹办)为牵头部门。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发展和改革局,由杜喜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

  三、工作原则

  区委副书记罗凌云、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甘兴礼为联席会议召集人。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他人主持。联席会议议题由召集人确定。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联席会议组织筹办工作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主动研究统筹城乡工作的有关问题,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会议议题建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各成员单位要相互支持配合,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扎实做好全区城乡统筹发展有关工作。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办公室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20日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办公室2015年5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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