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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451276735/2015-00127 发布机构: 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成文日期: 2015-10-29
发布时间: 2015-10-29 发文字号: 广朝文广新发[2015]11号 公文种类: 通知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局内各股室、局属事企业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推广应用工作,按照文化部、省市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国家“十二五”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优化和整合文化市场信息化建设资源,提升文化市场政策调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水平,用信息化建设促进文化市场管理的规范化,为我市文化市场健康繁荣稳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全面启动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推广应用工作。形成审批准入、市场管理、综合执法和公众服务为一体的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体系,实现审批许可、执法的全程跟踪和数据信息共建共享。

  三、方法步骤

  (一)培训学习阶段。主动参加广元市文广新局举办的全市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推广应用工作培训班,认真学习平台搭建及使用技术。

  (二)基础数据采集及复核录入阶段。5月31日前,区级文化市场审批和执法管理员全面完成基础数据采集工作;完成数据复核录入工作,保证数据的完整真实。

  l.采集全区覆盖文化市场全领域的经营单位主体、产品等信息。

  2.完成所有基础数据复核录入工作,保证数据的完整真实。

  (三)业务流程确认阶段。按省市要求认真梳理本单位业务流程,并于5月31日前将确认后的业务流程上报市文广新局。

  (四)交流学习、个别辅导提高阶段。7月1日前,组织局行政审批和综合执法信息联络员,到试点地区(苍溪县和旺苍县文广新局)交流学习,并邀请市局专业人士现场辅导,确保每名文化市场管理、执法人员都能熟练掌握平台数据采集及应用技巧。

  (五)试运行阶段。自有条件上线运行之日起至10月31日,辖区内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新增设立、变更、有效期延续、注销等业务工作通过平台办理,各类文化市场经营许可证、文书由审批机关通过平台自行打印。

  (六)应用阶段。从11月l日后,全区文化市场管理部门及综合执法机构在日常管理和执法工作中,按要求应用平台开展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局上下要高度重视文化市场审批平台建设使用工作,尤其是涉及相关工作的股室、事企业单位,一定要正确认识,把文化市场审批平台当成年度工作重点来抓,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开展工作,务必抓紧抓好。

  (二)强化领导。成立朝天区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推广应用工作指导小组,由分管局长赵清玲同志任组长,行政审批与文化市场管理股、区综合执法大队、计财股等相关单位为成员,具体负责平台应用工作,协调工作有关事宜、组织人员培训、做好相关数据采集和应用等工作。

  (三)总结提高。要以真实性、完整性为判定标准,将上线应用前所有的主体数据纳入平台,建立完备的存量市场信息数据库;自平台上线应用之日起,所有新增业务工作必须通过平台办理,所有证照、文书经平台打印方可生效。综合执法机构要对纳入平台的经营主体数据认真进行复核,日常检查、案件办理等业务工作必须通过平台办理,执法文书经平台打印方可生效。

  特此通知

  
  广元市朝天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5年8月20日
抄送:区依法治区办。

  广元市朝天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 2015年8月20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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