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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子镇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3624/2015-00101 发布机构: 中子镇 成文日期: 2015-10-29
发布时间: 2015-10-29 发文字号: 广朝中府发[2015]39号 公文种类: 其他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广朝中府发〔2015〕39号

  广元市朝天区中子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中子镇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制定《中子镇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现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广元市朝天区中子镇人民政府

  2015年5月25日

  中子镇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

  责任追究制度

  为进一步促进我镇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按照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规范和推进我镇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依法、真实、便民、及时,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按照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对政务公开进行严格考核监督。

  二、政务公开评议考核工作组织

  成立中子镇政务公开评议、考核工作小组。政务公开评议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政务公开考核每年进行一次。

  组 长:李登彬

  副组长:苟开举、何剑平

  成 员:宋金霜、徐廷力

  三、政务公开评议

  (一)评议内容

  1、政务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否健全;

  2、政务信息公开目录是否科学、详细、清晰;

  3、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准确、及时;

  4、公开的形式和载体是否适当、便民;

  5、政务公开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6、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是否落实;

  7、政务公开监督渠道是否畅通,解决所反映的问题是否及时、有效。

  (二)评议方法

  1、在信息公开门网站进行政务公开问卷调查;

  2、向相关单位发送征求意见函;

  3、召开座谈会。邀请政务公开监督员、其他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征求各界人士对我镇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评议结果应用和反馈。对评议活动中各方提出的问题和意见,督促相关部门和责任人整改到位,对合理可行的建议积极采纳应用。

  四、政务公开考核 

  (一)考核内容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制度建设情况;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

  3、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情况;

  4、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5、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情况。

  (二)工作步骤

  1、各部门对照政务公开相关规定进行自评,并将自评结果报考核小组;

  2、考核小组对各部门进行考核,提出考核意见,报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

  3、将考核情况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评比内容之中,对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予以奖励。

  五、责任追究

  我镇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产生严重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一)责任追究原则。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惩处与教育相结合、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原则。

  (二)责任追究内容。违反政务公开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的责任:

  1、不履行主动公开义务,不全面、不完整、不准确、不真实公开相关事项的;

  2、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提供或不准确、不真实提供相关内容的;

  3、违反保密规定,公开的内容含有国家秘密、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法律、法规禁止公开事项的;

  4、有偿或变相有偿提供应该公开的政府信息或者违反规定收费的。

  (三)责任追究实施。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站所和个人,由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广元市朝天区中子镇党政办     2015年5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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