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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2357/2015-00076 发布机构: 区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15-10-29
发布时间: 2015-10-29 发文字号: 广朝交发[2015]27号 公文种类: 通知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部门、机关有关股室:

  现将《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局

  2015年5月25日
  

  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局

  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推动企业进一步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企业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根据区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广朝安委发〔2015〕2号)工作部署,结合我区交通运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牢牢守住安全生产红线,按照“政府推动、企业落实、突出重点、强化实效”的原则,强力落实法律法规规定企业必须履行的工作职责、必须具备的安全条件、必须执行的行业标准、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区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年”活动,突出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三责”(企业负责人的领导责任、企业管理人员的管理责任、企业员工的操作责任)、夯实“三防”(人防、技防、物防)、突出“三抓”(抓教育培训、抓基础管理、抓隐患治理)、推进“三化”(制度化、标准化、机械化),促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安全生产条件大力改善,力求生产、经营、建设环节事故“零”控制,人员“零”伤害,确保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工作任务

  以全面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为统领,以全面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为主线,着力抓好以下13项重点工作任务:

  (一)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企业必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企业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企业必须落实企业管理人员的管理责任和员工的操作责任,细化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积极构建“层次分明、权责明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全面覆盖”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企业应全面履行安全生产18项主体责任:(1)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2)建立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持续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国标行标规定的安全条件;(4)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5)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6)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教育职工自觉承担安全生产义务;(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8)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的检测、监控;(9)预防和减少作业场所职业危害;(10)安全设施设备符合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并按规定定期检测检验;(11)依法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2)及时发现、治理和消除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13)积极采取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设备和工艺,提高安全生产科技保障水平,确保所使用的工艺设备及相关工具符合安全生产要求;(14)保证新改扩建项目依法实施“三同时”;(15)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16)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17)按要求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妥善处理善后工作;(18)承担违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二)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企业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企业必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其中:交通建设施工、道路运输单位以及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必须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置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三)推进交通源头安全管理相关法规落实。强化汽车客运站、货场、渡口、码头、交通建设项目施工场地等源头监管,严格新、改、扩建交通工程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监管;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全面强化职业卫生监管,全面实施职业危害申报,严格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

  (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要加大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持证上岗率和再培训率力争达到100%;企业全员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培训合格率达90%以上;新招工、转岗工等培训合格后再上岗实现率95%以上;加强对高危行业企业的危险工艺操作人员的培训,加强对农民工的教育培训。

  (五)推进企业安全费用投入落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法定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做到安全生产投入不欠帐。督促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用,落实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和责任保险制度。道路运输、水上运输、交通建设施工等行业的企业必须按照规定足额缴存风险抵押金。鼓励企业参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督查企业落实工伤保险制度,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用。

  (六)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16号令)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现安全隐患排查、登记、上报、监控、整改、评价、销号、统计、检查、考核的全过程管理。局属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交通运输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企业认真按时填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企业要结合实际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使从业人员熟练掌握、有效运用预案。

  (七)推进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落实。企业要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责任,并在企业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在存在安全生产风险的岗位设置告知卡,分别标明本企业、本岗位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报告电话等内容;在重大危险源、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场所设置明显标志,标明风险内容、危险程度、安全距离、防控办法、应急措施等内容;在有重大事故隐患和较大危险的场所和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标志,标明治理责任、期限及应急措施;在工作岗位标明安全操作要点;及时向员工公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决定、执行情况和整改结果;及时更新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内容,建立档案。

  (八)推进交叉作业和工程承包管理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两家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必须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企业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其他单位的,必须与承包或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并对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安全问题。

  (九)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落实。在交通运输行业深入开展安全知识“六进”活动,构筑舆论导向,知识普及、网络宣传、专业培训、示范传授、公共设施等“六大阵地”。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暗查暗访,借助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曝光一批企业安全生产反面典型事例,倒逼企业责任落实。

  (十)推进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落实。作业现场相关场所设置必需的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凡进入作业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危险区域禁止进入;不得使用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人员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资格证上岗,严禁非专业人员顶岗作业;机械设备、机具使用,必须做到“定人、定机”制度,非操作人员不得使用,未经有关人员批准,不得随意拆除安全设施和安全装置;定期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作好记录;发现“三违”现象,立即处理;强化安全生产各项管理规定,严格批准规程执行监督检查,严禁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爆破、吊装以及其他危险作业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方案的落实;认真开展现场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抓好应急管理和事故救援,重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

  (十一)推进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要以广元市洪光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广元市皇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突破口,积极鼓励其他规模以上的企业全面开展标准化建设工作,不断提升全区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十二)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落实。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4〕8号)的要求,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

  (十三)推进依法监管交通运输企业安全落实。要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突出抓好水上交通、道路客运、危货运输、交通在建工程等重点领域的执法,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局属各部门要成立相应机构,落实具体的工作人员;要结合本行业领域的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将本次活动落实到每个生产经营单位。

  (二)突出重点,督导到位。“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要突出高危行业、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各部门要对重点企业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活动不走形式、不走过场。

  (三)着眼基础,统筹兼顾。各部门要结合国家和省、市一系列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和部署,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要抓手,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与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长效管理相结合,与安全生产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相结合,不断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广泛宣传,社会监督。各部门要广泛宣传“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对落实不好的单位要予以通报。要大力宣传推进年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与经验,及时总结推广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经验和做法,通过有效形式广泛宣传推动,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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