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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深入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2357/2015-00077 发布机构: 区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15-10-29
发布时间: 2015-10-29 发文字号: 广朝交发[2015]9号 公文种类: 通知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深入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 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部门、机关各股室:

  经研究决定,现将《深入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局

  2015年3月13日


  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局

  深入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实施方案


  2014年12月1日,新《安全生产法》正式实施。为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安委会《关于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的通知》(川交安便〔2015〕15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的通知》(广交函〔2015〕53号)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安,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广泛深入开展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活动,迅速在全区交通运输行业掀起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的热潮,做到学懂弄通、人人皆知、自觉遵守,达到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健全完善安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强化执法监管、责任追究和事故预防,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目的,保持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6月20日为集中学习贯彻,以后宣贯工作转入常态化。

  三、学习贯彻措施

  (一)个人自学。引导干部职工自学新《安全生产法》,并通过看专家解读、听领导访谈和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深刻领会新《安全生产法》的立法本意和丰富内涵。

  (二)组织专题学习。利用专题学习会和安全教育培训会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和广大从业人员,专题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并立足岗位实际开展学习讨论和交流,增强用新《安全生产法》指导工作、推动生产的自觉性,着力提升学习效果。

  (三)积极组织参加答题活动。从即日起至6月20日,交通运输部建立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微信公众账号及答题网址(见附件),各部门要组织干部职工和企业安全生产相关人员,以关注微信公众账号和参加答题活动为载体,深入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并于6月15日前将学习及答题活动组织情况(包括交通运输部门及相关企业关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微信公众账号人数和答题人数)报局安全监督管理股。此次新《安全生产法》学习贯彻及答题活动组织情况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

  (四)进行广泛宣传。利用网络、广播、微博、报刊杂志等平台开设专栏,专题宣传新《安全生产法》,普及安全生产法规;在企业、汽车客运站、渡口、码头、建设工地等重点场所,利用展板、户外LED、张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传。

  (五)加强教育培训。将新《安全生产法》纳入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年度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进行常态化的教育培训。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新《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方针、管理机制进行了调整完善,对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企业安全管理及违法处罚等提出了更加全面、具体的要求,并将交通运输部门作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部门”之一,赋予了明确的安全监管责任与权力。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贯彻工作,细化学习贯彻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学习贯彻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督导,确保取得实效。各部门要加强对新《安全生产法》学习贯彻工作的督促和指导,确保层层推进、项项落实,切实增强学习贯彻工作的实效性。

  (三)学用结合,确保安全生产。各部门要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切实履行监管职能,严格执法监管和责任追究,扎实开展“平安交通”建设,打非治违集中整治等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切实做好事故防控和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

  附件: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微信公众账号及答题网址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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