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在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新要求宣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2357/2015-00078 | 发布机构: 区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2015-10-29 |
发布时间: 2015-10-29 | 发文字号: 广朝交发[2015]18号 | 公文种类: 通知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在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新要求宣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在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新要求宣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部门、机关各股室:
经研究决定,现将《在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新要求宣讲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局
2015年4月8日
2015年4月8日
在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新要求宣讲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区安办《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新要求宣讲活动的通知》(广朝安办发〔2015〕15号)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进一步强化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确保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区安办《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新要求宣讲活动的通知》(广朝安办发〔2015〕15号)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进一步强化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确保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宣讲内容
(一)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领导,王东明书记、魏宏省长,马华书记、王菲市长等省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
(三)全省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新要求;
(四)全市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
(五)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等。
二、宣讲时间
2015年4月8日至4月30日。
三、宣讲方式
此次宣讲活动覆盖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局属各部门组织对本行业领域企业进行宣讲。
四、相关要求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新要求宣讲活动,细化宣讲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宣讲活动取得实效,并在4月30日前将宣讲情况及宣讲图片报局安全监督管理股。
(二)局属各部门层面宣讲要在4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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