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河口乡计划生育“两包一挂”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 : 008463704/2015-00072 | 发布机构: 两河口乡 | 成文日期: 2015-10-30 |
发布时间: 2015-10-30 | 发文字号: 广朝两府发[2015]36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朝两府发〔2015〕36号
广元市朝天区两河口乡人民政府
关于计划生育“两包一挂”的实施意见
广元市朝天区两河口乡人民政府
关于计划生育“两包一挂”的实施意见
各村支部、村委会:
为切实开展好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充分发挥村级计划生育工作职能,全面提高计划生育工作质量,乡(镇)对村实行包任务、包经费、奖金与实绩挂钩的“两包一挂”管理办法。
一、目标任务.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坚持月随访制度,准确掌握、反馈人口信息,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2、无违反法律、法规生育。
3、环情孕情监测率达85%以上。
4、避孕及时率达90%以上。
5、村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健全,定期开展活动,会员占总人口的8-10%以上,平均每15-20户有一户计划生育协会中心户。
6、协助乡(镇)计生办征收社会抚养费。
7、做好流动人口登记,办证率达85%以上,协助乡(镇)计生办查验流入人口《婚育证明》。
8、每季度进行一次计划生育村务公开。
9、村服务室达到“五个一”标准,健全各种计生工作制度。
10、与已婚育龄妇女中的环情孕情监测对象签订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服务协议率达90%以上,违约处理率达90%以上。
二、工作经费
(一)经费来源
1、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中安排的计生经费。
2、乡镇安排的计生工作经费。
3、按计划生育服务协议收取的各种违约金。
(二)经费支出
村民委员会在计划生育包干经费中支付下列费用:
1、计生宣传费用(宣传品的征订)。
2、村计生服务室建设费用。
3、村计生目标责任奖。
(三)经费管理
“两包一挂”经费专帐管理,违约金实行村收、乡(镇)管、村用,主要用于村计生工作。
三、工作任务与工作奖金挂钩
1、违反法律、法规生育一例,取消全年计划生育责任奖。
2、未达到避孕及时率的,每少一例扣减责任金50元。
3、村服务室建设未达到“五个一”标准或制度不健全的,扣减责任金100元。
4、出生人口每错、漏报一人扣减责任金60元,现孕每错、漏报一人扣减责任金40元。
5、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每少公开一次扣减责任金40元。
6、应参加环情孕情监测对象每少查一人扣减责任金80 元。
7、流出人口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每少一人扣减责任金20元。
8、乡(镇)计生办召开的例会,村计生专干每缺席一次扣减责任金50元。
9、应签订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服务协议的每少一个百分点扣减工作经费20元,未达到违约处理率每低一个百分点扣减责任金20元。
10、100%完成任务,村支书、村主任、村专干各奖100元。
2015年10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