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 789140640/2015-00108 | 发布机构: 区旅游局 | 成文日期: 2015-10-30 |
发布时间: 2015-10-30 | 发文字号: 广朝旅[2015]29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元市朝天区旅游局
关于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关于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局机关各股室、涉旅企事业单位: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依规、政策,集中严厉打击各类涉旅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涉旅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区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重点范围和内容
在全区旅游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旅游景区突出游乐设施、安全设备检查和维护、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等为重点,星级饭店、星级餐馆突出消防安全、应急疏散、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等为重点,采取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一)具有共性的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停产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4、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二)具有行业特点的非法违法经营行为
1、打击非法经营行为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二是超范围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行为;三是无讲解证人员从事讲解活动;四是景区、宾馆饭店未取得旅游服务质量等级标志而擅自使用等级标志、称谓的,或虽已取得旅游服务质量等级标志但使用超出自身服务质量等级标志,称谓不实的。 2、打击违法经营行为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旅行社将旅游业务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的;二是旅游经营者未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完善安全防范措施的;三是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在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形,未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的行为;四是旅游经营者对可能影响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场所和旅游项目未事先向旅游者告知和明确警示的行为;五是旅游经营者未及时将发生的旅游安全事故向旅游主管部门报告的;六是旅游经营者使用的车辆、及驾驶人员不具备相应资质资格的。
三、方法步骤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8月底)
各旅游企业要抓紧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于9月中旬前报送区旅游局办公室。要迅速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认真整改。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9月底)
区旅游局将联合安监、卫生、食品药品、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10月)
区旅游局将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将检查结果予以全行业通报,并将总结上报至区安委会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搞好宣传动员。各旅游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积极搞好宣传。要引导广大企业职工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切实增强安全自律意识。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旅游企业要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危机意识,坚持安全生产“从零开始”的理念,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把安全生产列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分管领导要亲自抓,靠前指挥,加强调度、督导和检查,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督导力度和密度,形成浓厚的氛围。
(三)切实做到统筹兼顾。要将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切实做好暑期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相结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要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症痼疾,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广元市朝天区旅游局
2015年9月8日
广元市朝天区旅游局办公室 2015年9月8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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