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区安全生产工作暨2015年区政府安委会第二次会议精神情况的报告
索 引 号 : K34011328/2015-00156 | 发布机构: 区城市城镇管理执法局 | 成文日期: 2015-10-30 |
发布时间: 2015-10-30 | 发文字号: 广朝城管[2015]17号 | 公文种类: 报告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元市朝天区城市城镇管理执法局
关于贯彻区安全生产工作暨2015年区政府安委会第二次会议精神情况的报告
区安办:
现将我局落实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暨2015年区政府安委会第二次会议精神情况报告如下:
4月7日下午,区城管局召集中层干部以上干部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了区安全生产工作暨2015年区政府安委会第二次会议精神,要求全局干部职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强化城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并提出了三项贯彻措施。
一是突出重点,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对市政设施、城市桥梁、环卫作业、环卫设施设备、执法车辆和城区垃圾填埋场等重点设施和场所,开展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针对查出的问题与不足,能当场整改的,立即改正;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明确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集中精力、限期整改,力争将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控制在萌芽状态,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是明确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加强环卫作业车辆、执法车辆和公务用车管理,加大检测、维修、保养力度,杜绝使用年检不合格、证照不全和报废车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杜绝酒后驾车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现象和行为发生,把安全生产落实到一线。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畅通,值班人员要熟悉业务,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遇有突发公共事件,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进行处置,同时迅速上报有关情况。
三是完善机制,增强应急处置能力。着力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保障体系,完善应急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做到准备在先,预防在前,提前打好安全生产“预防针”。
特此报告
广元市朝天区城市城镇管理执法局
2015年4月10日
201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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