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朝天区2014年公共地段“除四害”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索 引 号 : K34011328/2015-00159 | 发布机构: 区城市城镇管理执法局 | 成文日期: 2015-10-30 |
发布时间: 2015-10-30 | 发文字号: 广朝城管[2015]22号 | 公文种类: 报告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元市朝天区城市城镇管理执法局
关于朝天区2014年公共地段“除四害”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关于朝天区2014年公共地段“除四害”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区纪委:
现将朝天区2014年公共地段除“四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招标方式:因为2014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在4月份要接受国家暗访,致使时间紧,任务重,鉴于此我局特向政府采购中心和有关分管领导专此报告过,并经其研究同意为询价招标。
二、招标程序:严格按照询价相关程序,认真执行,在区财政局招标监督股股长张晓莉的监督指导之下进行,并且每个环节她都亲自参与。一是区城管局成立“除四害”工作招标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区爱卫办,办公室、计财股,执法监督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二是整个询价招标全部采取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行相关程序,本次询价招标共进行两次,第一次于3月18日邀请到五家公司到会,经审查有三家公司资质不合格,仅两家公司合格,故未进行询价。第二次于3月24日再次进行询价,到会四家公司,其中三家公司资质合格,符合询价招标相关要求。根据询价招标相关规定,最终选择了报价最低的一家公司,为广元市洁馨有害生物防制有限公司。三是按照询价招标要求严格执行了合同手续。四是严格加强“除四害”工作的监督。根据合同要求,先后派李小虎和吴岱遥对中标公司消杀行为进行全面监督,从药物进出,消杀次数,消杀效果等方面进行了监督确认。五是整个询价程序合法合规。询价招标文件和中标公司签订的合同全部纳入区政府采购中心先予以备案后再执行,整个过程财政局采购监督股全程进行了监督。
三、工作成效:朝天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除四害”工作全面通过国家暗访和国家技术评估,并且受到国家、省市专家一致好评。该公司在朝天开展消杀工作未出现任何事故,工作认真负责,主动配合,确保了消杀工作顺利开展。
特此报告
广元市朝天区城市城镇管理执法局
2015年5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