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省级专项试点工作简报(第2期)
索 引 号 : 00846247X/2015-00168 | 发布机构: 区统计局 | 成文日期: 2015-10-30 |
发布时间: 2015-10-30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朝天区召开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省级专项试点工作动员暨业务培训会
10月15日,朝天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省级专项试点工作动员暨业务培训会在区行政中心召开。这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该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省级专项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和全面展开。广元市统计局副局长欧明宇,区政府副区长、区农业普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杨晓波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是国务院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有关规定,决定于2016年开展的一次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重要的政府行为,对查清我国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为充分检验我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并为全国全省面上正式展开提供经验,省统计局于2015年9~11月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省级专项试点工作,朝天区被选定为全省21个省级试点县(市、区)之一。
会议传达贯彻了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专项试点工作的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安排部署了我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省级专项试点工作,明确了西北乡上坝村作为全区省级试点单位,区农业局、西北乡等单位还就如何履职尽责搞好试点工作作了表态性发言,区试点办组织各乡镇统计人员就试点工作方案进行了全面培训。
会上,市统计局欧明宇副局长从加强组织领导和如何抓实试点等方面提出了富有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的意见:一是要搞好宣传,着力突出试点工作的政府性;二是要加强领导,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好人力、物力、财力和制度等各方面保障;三是要确保质量,严格按照试点工作方案和标准要求,抓好抓牢各个关键节点,坚持全程问题导向,务求试点圆满成功。杨晓波副区长从充分认识试点工作重要性,切实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确保试点工作圆满完成等方面讲了重要意见,并提出了“一二三四五”工作开展思路,即:一是要把握好一个启动时间节点,试点工作开展要注意围绕2016年12月31日这个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正式启动时间统筹进行;二是要反映好两种变化,准确充分反映出近年来我区农村发展面貌和农民生活发生的实际变化;三是要针对三个方面,全面收集好试点辖区内农业、农村、农民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四是要掌握四类情况,全面摸清试点区域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的实际情况;五是要明确五类对象,对涉及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的农村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委会、乡镇政府等“五类”对象进行仔细调查。
会议强调,各相关单位务必要准确把握好这次农业普查省级专项试点工作的关键节点和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切实把思想认识和实际行动统一到区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并认真按照试点工作要求,尽快制定详细的推进措施和实施方案,及时与区试点办搞好沟通和协作,认真总结出存在的具体问题和取得的宝贵经验,在保证试点工作进度的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试点数据审批与报送制度,切实增强数据的科学性、逻辑性和匹配性,确保能够准确反应当前全区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同时,区政府督查室将会同区试点办根据农业普查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加强对各个工作环节的督促检查力度,定期通报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并将其纳入相关单位年终综合目标考核范畴。
区政府办、区委农工委、区农业局等25个区农业普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乡镇长、分管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副乡镇长、统计工作人员,上坝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区统计局、区试点办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抄送:省农普筹备办,市统计局,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西北乡,区委书记,区政府区长,区农业普查试点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全体成员,试点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存档
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省级专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0月16印
(共印4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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