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关于更换公章的函
索 引 号 : 451276735/2015-00142 | 发布机构: 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成文日期: 2015-11-02 |
发布时间: 2015-11-02 | 发文字号: 广朝文广新函[2015]5号 | 公文种类: 函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区公安分局:
根据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组织实施〈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意见》(广朝委发〔2014〕20号)精神,原“广元市朝天区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更名为“广元市朝天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因工作需要,现申请将广元市朝天区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中共广元市朝天区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党组和中共广元市朝天区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支部委员会等3个公章更换为广元市朝天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中共广元市朝天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组、中共广元市朝天区文化广电支部委员会,请予办理。
此函
根据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组织实施〈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意见》(广朝委发〔2014〕20号)精神,原“广元市朝天区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更名为“广元市朝天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因工作需要,现申请将广元市朝天区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中共广元市朝天区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党组和中共广元市朝天区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支部委员会等3个公章更换为广元市朝天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中共广元市朝天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组、中共广元市朝天区文化广电支部委员会,请予办理。
此函
广元市朝天区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
2015年2月6日
2015年2月6日
广元市朝天区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办公室 2015年2月6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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