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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元市朝天区民族宗教局关于对区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104〕号提案答复的函
索 引 号 : 451276735/2015-00145 发布机构: 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成文日期: 2015-11-02
发布时间: 2015-11-02 发文字号: 广朝文广新函[2015]30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尊敬的穆培志委员:

  你们在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五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修建民族文化活动场所的建议》(第〔104〕号提案)已收悉现,感谢委员们对文化工作和民族宗教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建议回复如下:

  经调查,大滩镇新生村为我区唯一的少数民族聚居区,且文化场所匮乏,不能满足群众文化活动需求。为此,区民宗局等部门积极向区委区政府争取,目前区委区政府已同意在大滩镇新生村建设回族民俗文化中心,满足群众文化生活需求。

  朝天区大滩镇新生村回族民俗文化中心建设项目拟新建房屋1栋,占地面积169.74㎡,建筑面积509.23㎡,并配套相应附属设施。该项目估算总投资131.74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121.74万元,项目业主为大滩镇人民政府。目前该项目已经启动,预计年底前完工。在回族民俗文化中心建成以后,区文广新局将配套部分图书、桌椅及其他文化设施,满足群众的读书、开展文化活动需求。今后,将致力于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设施,满足群众文化需求,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再次感谢各位委员对我区文化工作和民族宗教工作的关心,热忱欢迎各位委员一如既往地关注和支持我们今后工作的开展!

  此函

  (联系人:付杰 联系电话:15282015805)

  
  广元市朝天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广元市朝天区民族宗教局

  2015年9月15日

  
抄送:区政协提案法制委员会,区政府督查室。

  广元市朝天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 2015年9月15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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