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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将文化工作纳入对乡镇“强村行动”考核的函
索 引 号 : 451276735/2015-00149 发布机构: 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成文日期: 2015-11-02
发布时间: 2015-11-02 发文字号: 广朝文广新函[2015]9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区委农工委:

  文化是新农村建设的灵魂。为让我区新村建设得更美丽,让广大农民朋友都能享受到优质的精神文化服务,我局建议各乡镇以“强村行动”为契机,加强乡村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和管护,让这些设施建得起、用得好、发挥得出作用,更好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为此,建议“强村行动”考核指标中加入文化阵地管理使用以及广播“村村响”、电视“户户通”、本地电视节目入户(含有线和无线数字电视)等考核指标,以促进乡村两级对文化设施建设和管理。

  此函

  附件:广元市朝天区“强村行动”2015年文化工作任务列表

  
  广元市朝天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5年3月26日

  
广元市朝天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 2015年3月26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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