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首届朝天汽车展销会”的函
索 引 号 : 582187134/2015-00118 | 发布机构: 区商务局 | 成文日期: 2015-11-02 |
发布时间: 2015-11-02 | 发文字号: 广朝商函[2015]2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元市朝天区商务局
关于举办“首届朝天汽车展销会”的函
关于举办“首届朝天汽车展销会”的函
区级相关部门:
为了拓宽消费渠道,拉动区域经济,依据《四川省加强管理服务促进会展业发展的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52号)之规定,经区商务局审核,同意由广元市翔安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10日—7月9日在朝天区大中坝文化中心旁广场举办“首届朝天汽车展销会”,现已备案登记。请相关部门按照《四川省加强管理服务促进会展业发展的规定》,加强展销会的服务与监管。
特此函告
特此函告
广元市朝天区商务局
2015年4月27日
抄送: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安监局,区统计局,区城管局,区消防大队。
201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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