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5年朝天区秋季商品交易会”的函
索 引 号 : 582187134/2015-00119 | 发布机构: 区商务局 | 成文日期: 2015-11-02 |
发布时间: 2015-11-02 | 发文字号: 广朝商函[2015]8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元市朝天区商务局
关于举办“2015年朝天区秋季商品交易会”的函
关于举办“2015年朝天区秋季商品交易会”的函
区级相关部门:
为了满足城乡群众消费需求,依据《四川省加强管理服务促进会展业发展的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52号)之规定,经区商务局审核,同意由广元市华诚商品展销服务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25日—11月9日在朝天区大中坝文化中心旁广场举办“2015年朝天区秋季商品交易会”,现已备案登记。请相关部门按照《四川省加强管理服务促进会展业发展的规定》,加强商展会的服务与监管。
特此函告
广元市朝天区商务局
2015年10月21日
抄送:区公安分局,区食药和工商局,区安监局,区统计局,区城管局,区质监局,区消防大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