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健全“五级五覆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机制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283527/2015-00131 | 发布机构: 蒲家乡 | 成文日期: 2015-11-03 |
发布时间: 2015-11-03 | 发文字号: 广朝蒲委发[2015]46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关于建立健全“五级五覆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机制的通知
各村支部、村民委员会、乡属各单位:
为了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完善“省、市、区、乡、村”五级五覆盖,实现安全生产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实现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根据上级要求和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深化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构建长效机制,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将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按照行业与属地划分,层层分解落实到乡、村、组、部门和企事业每个班组、岗位、人员,细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分级管理、责任明晰、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确保日常监管不留盲区、隐患排查不留死角、应急救援及时有效,宣传教育全面覆盖,实现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一)乡党委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
2、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全乡安全生产工作。
3、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并认真组织实施。
4、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作为乡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5、组织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相关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主动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6、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队伍建设,选强配齐领导班子,充实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力量,统筹
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7、加强对下级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督促检查,支持政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奖惩机制。
(二) 各村支部(乡级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
2、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了解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布置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3、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政领导、下属单位及各级干部目标绩效考核范围,认真组织实施,并作为党政干部评先树优、推荐选用、晋职晋级的重要参考。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有针对性的开展重大安全生产活动和重点检查指导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5、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弘扬安全文化,提升安全素质。
6、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建设,整合资源,跨界合作,选强配齐与监管任务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
7、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监督检查,支持政府、部门及其有关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8、完成上级和有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三)党委(支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职责:
1、主持召开党委会或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体制机制、组织干部、宣传教育、目标管理等重大问题。
2、督促检查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支持政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3、适时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调研和检查指导。
4、履行上级党委规定的其他工作职责。
(四)党委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主要职责:
1、主持召开或受党委主要负责人委托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2、具体组织落实本级党委研究确定的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机制办法和目标绩效考核。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调研和检查指导,统筹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有关热难点问题。
4、做好分管行业领域和部门的安全生产领导、督导等工作。
(五)党委其他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职责:
1、对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督促指导分管行业领域和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2、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本级党委承担的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职责。
3、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支持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六)乡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主要职责:
1、认真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
2、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中长期发展规划。
3、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4、督促、支持各有关部门、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加大对公共安全设施、应急救援装备、事故隐患治理、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安全监管执法装备、安全适用技术转化和职业安全管理等的投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
6、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鼓励举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取缔、关闭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
7、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和指挥机构,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和基地建设,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8、依法或按授权要求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并督促落实处理意见。
(七)各村委会(各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职责:
1、认真组织、宣传、贯彻、实施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执行和督促落实上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同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
3、将安全生产纳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布置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
4、组织、督促有关领导和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绩效管理机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落实专门经费,强化安全保障,建立完善乡、村、组和企业(单位)安全监管网络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6、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紧急情况下,有权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停产撤人或暂停作业。
7、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体系,负责辖区内安全隐患(含公共设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落实隐患治理相关工作。
8、按照委托执法权限,建立有关部门和单位行政执法联动机制,依法纠正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发现重大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9、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协同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处置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
10、完成法律法规规定、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乡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政府及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职责:
1、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召开政府常务会或安委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
3、督促检查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监督指导乡级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或安全监管办公室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4、建立健全本地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签署本级政府或部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报上级政府、部门备案。
5、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和调研。
6、履行法律法规和党委政府规定的其他工作职责。
(九)政府及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分管负责人主要职责:
1、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实施,组织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政策措施,落实安全生产年度控制指标。
2、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负责政府、部门安委会日常工作,统筹实施本地、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
3、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难点问题。
4、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检查、专项督查、暗查暗访,依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5、组织完善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办法措施,研究解决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有关问题,督促分管部门或股室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6、依法组织或支持配合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十)村民小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村民小组负责人是村民小组安全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人。负责本村民小组区域内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1、各村民小组要明确1-2名安全信息员,随时掌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动态,传递安全生产相关信息。
2、各村民小组要成立义务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施和设备,并保持救援队伍的相对稳定。
3、各村民小组安全信息员要定期加强巡查,发现区域内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向村委会主要负责人报告,抓好辖区内的安全管理和隐患治理工作。
4、各村民小组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安全信息员要认真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森林防火、用电安全、地灾避险等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村民安全意识。
(十一)企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各企业要在区、乡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健全和完善企业从董事长、经理、部门、车间、班组、岗位、员工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并按下列要求明确责任:
1、严格按照建立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单位、车间、班组、岗位、员工层层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2、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安全装备、安全教育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健全安全监管机构,配齐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形成涵盖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责任体系,做到责任无盲区、管理无死角。
3、严格企业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
四、工作机制
(一)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机制。
1、乡党委会议每季度至少1次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
2、乡政府、乡级有关部门、行政村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热难点问题,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3、乡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原则上每两月组织召开1次全体成员会议,贯彻上级决定,落实党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上级安委会精神,通报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事故防范和阶段工作任务,督促各成员单位、下级党委政府抓好工作落实。
4、乡政府和乡级有关部门分管安全负责人、各行政村每月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议,总结分管领域阶段安全生产工作,分析查找影响安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安排布置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及时报告需要主要领导和上级政府、有关部门解决的问题。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学习调研机制。
1、乡党委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1次集体学习,专题学习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方针政策、典型事故案例等。安全生产纳入干部培训教育内容。
2、乡党政领导干部每年至少开展1次安全生产专题调研,亲自督导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3、采取集中培训、专题培训、外地轮训等形式,培训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安全监管监察人员,不断增强红线意识,提升监管监察能力。
(三)建立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常态化督促检查机制。
1、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调研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乡党委、政府其他班子成员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调研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其中,乡政府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每月调研检查不少于1次。
2、乡党委、乡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主要负责人、各行政村负责人每月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1次;乡政府、各行政村行政“一把手”每月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2次;乡党政班子、乡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班子其他成员每月检查分管行业领域和联系点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4次。
3、乡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每季度紧扣阶段安全特点、安全生产形势查找存在的问题,有计划、针对性地组织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完善检查记录和工作台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报自改隐患。
4、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要安排部署1次安全生产督促检查,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重要时段要组织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发现突出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整治。
(四)完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置机制。
1、发生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灾难或涉险事件(环境污染、核设施、国防科研生产安全事故除外),要按照属地负责、归口管理的要求,第一时间(不超过1小时)向区委办、区政府办、区政府应急办、区安监局及行业主管部门上报事故情况。
2、乡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按照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做好相关工作。
3、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五)建立安全生产述职报告机制。
1、乡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年度述职报告中,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在报告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时要就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述职。
2、党委政府分管负责人每半年向本级党委政府报告1次安全生产工作;乡镇党委、政府、各行政村按照年度工作安排,结合有关职责规定及工作实际,每半年总结报告1次本地、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3、乡政府每月向区安委会报告1次履职情况、每季度报送1次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六)健全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
1、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安全生产工作保障需要,设立乡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着力加强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推动全乡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安全基层基础建设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提升。
2、全乡要确保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健全、人员力量到位和基本设施设备落实,各村(社区)要明确1名以上安全生产协管员,以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属地管理、指导协调和信息反馈。
3、乡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违法行为公告信息平台,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等制度,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服务。
(七)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绩效考核机制。
1、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指标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年终考核范畴。
2、明确安全生产年度绩效目标,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在各级综合目标考核中的权重,将安全生产工作列为单项考核项目,严格考核和奖惩。
3、将年度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较大及以上事故“零”控制、“一票否决”的重要考核指标。
五、工作要求
1、乡政府要高度重视,把加强乡、村安全监管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措施,从源头抓起、从基层抓起,推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促进乡、村、组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实现整体提升,基层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性好转。
2、由政府乡长任安委会主任,安监办定期将政府领导、站办所、村两委负责人履职情况向乡纪委报告。
3、乡党委、政府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和考核体系,完善奖惩办法,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同时述安。
3、在乡、村、组安全生产安全监管建设工作中,如因措施不力,职责不明确,导致此项工作滞后的单位,将严肃追究一把手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附件:各村安全生产委员会名单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蒲家乡委员会 广元市朝天区蒲家乡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2日
各村安全生产委员会名单
汶溪村安全生产委员会名单
主 任:侯辉林
副主任:陈武军
成 员:刘天均 刘绍辉赵喜福 王功德 侯银堂 李井田
杨金海 赵天文
元西村安全生产委员会名单
主 任:侯辉林
副主任:吴绍堂
成 员:冉开忠 沈志全苏永强 杨志山 杨清卫 蒲长华 张维成 李明江 王仕州 吴绍堂
山垭村安全生产委员会名单
主 任:宋国帝
副主任:苏仕荣
成 员:苏云满 李海吉张其德 苏仕荣 苏江林 杨其林
河坝场村安全生产委员会名单
主 任:何应军
副主任:何思明
成 员:张新春 张厚珍杨胜荣 何昌地 侯家坤 何应奎
王秀华 何思荣
罗圈岩村安全生产委员会名单
主 任:杨平顺
副主任:严正山
成 员:杨加云 严正山
各村支部、村民委员会、乡属各单位:
为了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完善“省、市、区、乡、村”五级五覆盖,实现安全生产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实现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根据上级要求和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深化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构建长效机制,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将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按照行业与属地划分,层层分解落实到乡、村、组、部门和企事业每个班组、岗位、人员,细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分级管理、责任明晰、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确保日常监管不留盲区、隐患排查不留死角、应急救援及时有效,宣传教育全面覆盖,实现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一)乡党委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
2、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全乡安全生产工作。
3、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并认真组织实施。
4、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作为乡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5、组织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相关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主动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6、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队伍建设,选强配齐领导班子,充实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力量,统筹
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7、加强对下级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督促检查,支持政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奖惩机制。
(二) 各村支部(乡级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
2、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了解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布置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3、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政领导、下属单位及各级干部目标绩效考核范围,认真组织实施,并作为党政干部评先树优、推荐选用、晋职晋级的重要参考。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有针对性的开展重大安全生产活动和重点检查指导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5、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弘扬安全文化,提升安全素质。
6、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建设,整合资源,跨界合作,选强配齐与监管任务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
7、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监督检查,支持政府、部门及其有关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8、完成上级和有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三)党委(支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职责:
1、主持召开党委会或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体制机制、组织干部、宣传教育、目标管理等重大问题。
2、督促检查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支持政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3、适时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调研和检查指导。
4、履行上级党委规定的其他工作职责。
(四)党委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主要职责:
1、主持召开或受党委主要负责人委托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2、具体组织落实本级党委研究确定的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机制办法和目标绩效考核。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调研和检查指导,统筹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有关热难点问题。
4、做好分管行业领域和部门的安全生产领导、督导等工作。
(五)党委其他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职责:
1、对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督促指导分管行业领域和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2、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本级党委承担的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职责。
3、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支持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六)乡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主要职责:
1、认真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
2、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中长期发展规划。
3、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4、督促、支持各有关部门、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加大对公共安全设施、应急救援装备、事故隐患治理、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安全监管执法装备、安全适用技术转化和职业安全管理等的投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
6、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鼓励举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取缔、关闭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
7、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和指挥机构,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和基地建设,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8、依法或按授权要求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并督促落实处理意见。
(七)各村委会(各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职责:
1、认真组织、宣传、贯彻、实施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执行和督促落实上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同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
3、将安全生产纳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布置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
4、组织、督促有关领导和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绩效管理机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落实专门经费,强化安全保障,建立完善乡、村、组和企业(单位)安全监管网络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6、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紧急情况下,有权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停产撤人或暂停作业。
7、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体系,负责辖区内安全隐患(含公共设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落实隐患治理相关工作。
8、按照委托执法权限,建立有关部门和单位行政执法联动机制,依法纠正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发现重大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9、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协同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处置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
10、完成法律法规规定、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乡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政府及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职责:
1、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召开政府常务会或安委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
3、督促检查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监督指导乡级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或安全监管办公室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4、建立健全本地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签署本级政府或部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报上级政府、部门备案。
5、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和调研。
6、履行法律法规和党委政府规定的其他工作职责。
(九)政府及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分管负责人主要职责:
1、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实施,组织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政策措施,落实安全生产年度控制指标。
2、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负责政府、部门安委会日常工作,统筹实施本地、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
3、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难点问题。
4、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检查、专项督查、暗查暗访,依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5、组织完善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办法措施,研究解决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有关问题,督促分管部门或股室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6、依法组织或支持配合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十)村民小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村民小组负责人是村民小组安全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人。负责本村民小组区域内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1、各村民小组要明确1-2名安全信息员,随时掌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动态,传递安全生产相关信息。
2、各村民小组要成立义务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施和设备,并保持救援队伍的相对稳定。
3、各村民小组安全信息员要定期加强巡查,发现区域内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向村委会主要负责人报告,抓好辖区内的安全管理和隐患治理工作。
4、各村民小组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安全信息员要认真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森林防火、用电安全、地灾避险等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村民安全意识。
(十一)企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各企业要在区、乡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健全和完善企业从董事长、经理、部门、车间、班组、岗位、员工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并按下列要求明确责任:
1、严格按照建立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单位、车间、班组、岗位、员工层层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2、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安全装备、安全教育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健全安全监管机构,配齐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形成涵盖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责任体系,做到责任无盲区、管理无死角。
3、严格企业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
四、工作机制
(一)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机制。
1、乡党委会议每季度至少1次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
2、乡政府、乡级有关部门、行政村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热难点问题,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3、乡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原则上每两月组织召开1次全体成员会议,贯彻上级决定,落实党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上级安委会精神,通报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事故防范和阶段工作任务,督促各成员单位、下级党委政府抓好工作落实。
4、乡政府和乡级有关部门分管安全负责人、各行政村每月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议,总结分管领域阶段安全生产工作,分析查找影响安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安排布置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及时报告需要主要领导和上级政府、有关部门解决的问题。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学习调研机制。
1、乡党委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1次集体学习,专题学习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方针政策、典型事故案例等。安全生产纳入干部培训教育内容。
2、乡党政领导干部每年至少开展1次安全生产专题调研,亲自督导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3、采取集中培训、专题培训、外地轮训等形式,培训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安全监管监察人员,不断增强红线意识,提升监管监察能力。
(三)建立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常态化督促检查机制。
1、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调研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乡党委、政府其他班子成员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调研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其中,乡政府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每月调研检查不少于1次。
2、乡党委、乡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主要负责人、各行政村负责人每月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1次;乡政府、各行政村行政“一把手”每月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2次;乡党政班子、乡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班子其他成员每月检查分管行业领域和联系点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4次。
3、乡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每季度紧扣阶段安全特点、安全生产形势查找存在的问题,有计划、针对性地组织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完善检查记录和工作台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报自改隐患。
4、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要安排部署1次安全生产督促检查,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重要时段要组织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发现突出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整治。
(四)完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置机制。
1、发生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灾难或涉险事件(环境污染、核设施、国防科研生产安全事故除外),要按照属地负责、归口管理的要求,第一时间(不超过1小时)向区委办、区政府办、区政府应急办、区安监局及行业主管部门上报事故情况。
2、乡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按照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做好相关工作。
3、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五)建立安全生产述职报告机制。
1、乡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年度述职报告中,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在报告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时要就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述职。
2、党委政府分管负责人每半年向本级党委政府报告1次安全生产工作;乡镇党委、政府、各行政村按照年度工作安排,结合有关职责规定及工作实际,每半年总结报告1次本地、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3、乡政府每月向区安委会报告1次履职情况、每季度报送1次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六)健全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
1、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安全生产工作保障需要,设立乡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着力加强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推动全乡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安全基层基础建设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提升。
2、全乡要确保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健全、人员力量到位和基本设施设备落实,各村(社区)要明确1名以上安全生产协管员,以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属地管理、指导协调和信息反馈。
3、乡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违法行为公告信息平台,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等制度,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服务。
(七)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绩效考核机制。
1、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指标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年终考核范畴。
2、明确安全生产年度绩效目标,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在各级综合目标考核中的权重,将安全生产工作列为单项考核项目,严格考核和奖惩。
3、将年度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较大及以上事故“零”控制、“一票否决”的重要考核指标。
五、工作要求
1、乡政府要高度重视,把加强乡、村安全监管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措施,从源头抓起、从基层抓起,推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促进乡、村、组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实现整体提升,基层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性好转。
2、由政府乡长任安委会主任,安监办定期将政府领导、站办所、村两委负责人履职情况向乡纪委报告。
3、乡党委、政府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和考核体系,完善奖惩办法,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同时述安。
3、在乡、村、组安全生产安全监管建设工作中,如因措施不力,职责不明确,导致此项工作滞后的单位,将严肃追究一把手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附件:各村安全生产委员会名单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蒲家乡委员会 广元市朝天区蒲家乡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2日
各村安全生产委员会名单
汶溪村安全生产委员会名单
主 任:侯辉林
副主任:陈武军
成 员:刘天均 刘绍辉赵喜福 王功德 侯银堂 李井田
杨金海 赵天文
元西村安全生产委员会名单
主 任:侯辉林
副主任:吴绍堂
成 员:冉开忠 沈志全苏永强 杨志山 杨清卫 蒲长华 张维成 李明江 王仕州 吴绍堂
山垭村安全生产委员会名单
主 任:宋国帝
副主任:苏仕荣
成 员:苏云满 李海吉张其德 苏仕荣 苏江林 杨其林
河坝场村安全生产委员会名单
主 任:何应军
副主任:何思明
成 员:张新春 张厚珍杨胜荣 何昌地 侯家坤 何应奎
王秀华 何思荣
罗圈岩村安全生产委员会名单
主 任:杨平顺
副主任:严正山
成 员:杨加云 严正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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