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安监局关于转发<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和<工贸行业可燃性粉尘作业场所工艺设施防爆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 : 744686869/2015-00056 | 发布机构: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2015-11-03 |
发布时间: 2015-11-03 | 发文字号: 广朝安办发[2015]41号 | 公文种类: 通知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朝安办发〔2015〕41号
根据广安监〔2015〕200号文件精神,现将国家安监总局制定的《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和《工贸行业可燃性粉尘作业场所工艺设施防爆技术指南(试行)》以及省局有关要求一并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宣传培训工作,督促、指导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切实做好粉尘防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附件:1. 《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
2. 《工贸行业可燃性粉尘作业场所工艺设施防爆技术指南(试行)》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转发《省安监局关于转发<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和<工贸行业可燃性粉尘作业场所工艺设施防爆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转发《省安监局关于转发<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和<工贸行业可燃性粉尘作业场所工艺设施防爆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
根据广安监〔2015〕200号文件精神,现将国家安监总局制定的《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和《工贸行业可燃性粉尘作业场所工艺设施防爆技术指南(试行)》以及省局有关要求一并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宣传培训工作,督促、指导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切实做好粉尘防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附件:1. 《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
2. 《工贸行业可燃性粉尘作业场所工艺设施防爆技术指南(试行)》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9月30日
201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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