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沙河社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3536/2015-00090 | 发布机构: 沙河镇 | 成文日期: 2015-11-03 |
发布时间: 2015-11-03 | 发文字号: 广朝沙府发[2015]45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朝沙府发〔2015〕45号
广元市朝天区沙河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沙河社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员会,镇属各部门:
按照“关于调整部分村(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的文件要求,为加强对城乡社区工作的领导,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将研究,决定成立沙河社区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董清梅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赵举义 镇人民政府镇长
成 员:刘继光 镇人大主席团主席
韩 奎 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
刘正全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张 淦 镇民政所负责人
许 莉 镇财政所负责人
罗程月 镇劳动保障所负责人
杨发蓉 镇计生办负责人
苏吉元 镇水务站负责人
沈凯全 镇中心校校长
付 平 镇司法所所长
马文国 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岳成俊 镇派出所所长
马玉山 镇广电站站长
沙河社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民政所,由赵举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张淦同志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广元市朝天区沙河镇人民政府
2015年8月30日
广元市朝天区沙河镇党政办公室 2015年8月30日 印
广元市朝天区沙河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沙河社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员会,镇属各部门:
按照“关于调整部分村(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的文件要求,为加强对城乡社区工作的领导,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将研究,决定成立沙河社区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董清梅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赵举义 镇人民政府镇长
成 员:刘继光 镇人大主席团主席
韩 奎 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
刘正全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张 淦 镇民政所负责人
许 莉 镇财政所负责人
罗程月 镇劳动保障所负责人
杨发蓉 镇计生办负责人
苏吉元 镇水务站负责人
沈凯全 镇中心校校长
付 平 镇司法所所长
马文国 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岳成俊 镇派出所所长
马玉山 镇广电站站长
沙河社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民政所,由赵举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张淦同志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广元市朝天区沙河镇人民政府
2015年8月30日
广元市朝天区沙河镇党政办公室 2015年8月30日 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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