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近期两起重大事故情况通报的通知
索 引 号 : 744686869/2015-00058 | 发布机构: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2015-11-03 |
发布时间: 2015-11-03 | 发文字号: 广朝安办发[2015]2号 | 公文种类: 通知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转发近期两起重大事故情况通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相关部门:
现将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上海市“12.31”特别重大踩踏事故的紧急通报》(川安办〔2015〕1号)、《关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12.31”重大爆炸等事故的紧急通报》(川安办〔2014〕100号)转发给你们,请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当前和春节期间各项安全工作,完善工作措施,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月16日
2015年1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